• 商标法学教程(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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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学教程(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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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开忠 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088457

出版时间2008-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26元

货号20105473

上书时间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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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具有以下特点:,选题全面,规模宏大。
  不仅细分了传统民商法的各个部门,也包括了许多边缘学科,共计六十余种,可供不同层次、不同需要的读者选用;第二,体例新颖,结构完整,不仅打破传统教材的编写体例,而且还大胆引进英美法教材的编撰模式,每本教材除了体系化地讲授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之外,还穿插引用资料、案例或事例加以评析,每章之后还列出推荐学生进一步阅读的著述;第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材中特辟理论探讨与实物研究专栏,选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问题。

作者简介
胡开忠 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著有《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合著)、《权利质权制度研究》、《知识产权法比较研究》等,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曾获2002年度司法部法学教材和法

目录
第一章 商标概述
 第一节 商标的起源
  资料介绍 白兔儿商标
 第二节 商标的概念与特征
  一、商标的概念
  二、商标的特征
 第三节 商标的功能
 第四节 商标与相关标记的关系
  一、商标与商品名称
  二、商标与商品装潢
  三、商标与商号
  四、商标与商务标语
  五、商标与特殊标志
  六、商标与地理标志
  典型案例 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控告浙江省金华市生产
   金华火腿的企业侵犯“金华火腿”商标案件
 第五节商标的分类
  一、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
  典型案例 四川南充制冷技术开发公司诉北京安迅金融
   设备系统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二、制造商标与销售商标
  三、个体商标、共有商标和集体商标
  四、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与证明商标
  五、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第二章 商标法概述
 第一节 国外商标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国外商标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二、商标保护的国际化
 第二节 我国商标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旧中国时期的商标制度
  二、新中国的商标制度
 第三节 商标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渊源
  一、商标法的概念
  二、商标法的调整对象
  三、商标法的渊源
 第四节 商标法的内容和作用
  一、商标法的内容
  二、商标法的作用
第三章 商标的构成
 第一节 商标的构成要素
  一、可视性标记
  二、可视性标记的分类
 第二节 商标的显著性
  一、显著性的含义
  二、显著性的判断
  典型案例 “奇妙特翘”商标驳回复审案
  典型案例 “夜光”商标注册案
  典型案例 四川宜宾杞酒厂“杞”字商标的显著性
 第三节 标志的合法性
  一、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
  典型案 “萨达姆”商标注册案
  ……
第四章 商标注册
第五章 注册商标无效的撤销
第六章 商标权的内容、保护期限和终止
第七章 商标权的利用
第八章 商标权的限制
第九章 商标管理
第十章 商标权的保护
第十一章 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第十二章 与商标有关的国际公约
参考书目

内容摘要
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具有以下特点:第一,选题全面,规模宏大。
  不仅细分了传统民商法的各个部门,也包括了许多边缘学科,共计六十余种,可供不同层次、不同需要的读者选用;第二,体例新颖,结构完整,不仅打破传统教材的编写体例,而且还大胆引进英美法教材的编撰模式,每本教材除了体系化地讲授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之外,还穿插引用资料、案例或事例加以评析,每章之后还列出推荐学生进一步阅读的著述;第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材中特辟理论探讨与实物研究专栏,选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问题。

主编推荐
胡开忠 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著有《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合著)、《权利质权制度研究》、《知识产权法比较研究》等,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曾获2002年度司法部法学教材和法

精彩内容
章 商标概述
节 商标的起源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在所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上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渐产生的。有学者认为,商标使用的在史右追溯到自人类有交易生活开始,甚至有人认为在物品上使用标记的历史与人类和宗教的历史一样悠久。从历史记载来看,在公元前三千多年的古埃及,人们在斧子、标枪、匕首等物品上已开始使用一些标记;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陶器、金器、灯具等物品上,也已刻有文字或图形等标记。不过,这些标记并非是现代意义上的商业性标记,而是用于官方征税、作坊主与工匠记账而使用的一种标记,或用以表示官方垄断经营的标记。在西班牙游牧部落时期,人们已经使用烙印在自己的牲畜身上作标记,以此标明该牲畜归该农场主所有。所以,在英文中,“烙印”(brand)一词常常被视为“商标”(trade—mark)一词的同义语。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标记、符号已广泛使用在商业上。及至13世纪,欧洲的行会逐步盛行,每个行业都有同行业行会的组织,从事某一行业的人必须加入行会才能开展经营,而且,加入者必须在商品上签刻自己的标记,这一方面便于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持行会对外的垄断。与此同时,国家的市场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标记检查粗制滥造、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作为追究责任的根据。于是,商标在西方社会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到了16、17世纪,许多欧洲国家开始制定法律来保护商品上的标记。到了19世纪,随着商标制度的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商标终于在欧洲诞生了。
    我国商标的产生与西方社会存在类似之处。一些学者认为,远在汉代之前,我国就已经开始使用商标了,甚至有人将商标的起源追溯到传说中的“三皇”时代,认为当时在陶器上绘制的一些标记、符号是区别器物所有人、制造人的标记,是商标历史的源头。但人们通常认为,在以自给自足为基本特征的自然经济条件下,那些绘制、镌刻在器物上的标记,虽然具有一定的区别作用,但它们所标识的商品不是为了交换,因此不能算作是现代意义上的商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产生了剩余产品,出现了商品交换,商品经济开始出现。为了便于交换,人们开始在商品上使用标记,由此便产生了区别商品来源的商标。在西汉时期,人们在筒瓦上刻有陶器工匠“陶彦”的名字,这是以名字作为商标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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