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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斌,王静澄,张德荣,赵宝荣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27671
出版时间2022-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49元
货号29469878
上书时间2024-11-23
企业家如何避免陷入“泥潭”
这本书的写作初衷,来源于我们在办案过程中观察到的一个现象。我们认识的很多企业家朋友,经常遇到各类法律争议,需要不断寻求律师的帮助,他们的对手方,往往是创业伙伴、当地政府、投资人,甚至是自己的亲兄弟。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些企业家善良、忠厚、重视信义、富有商业经验,有的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仍然诉讼缠身、损失颇大。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现象?我们反复思考,有两个为核心的原因:
其一,企业家如果缺乏必要的信任管控机制,就会为他人的错误埋单。
我们的一位企业家客户,2005年在外省买了两宗土地,出让协议书一共只有两页,签协议时土地还没征收。但土地直至十多年后还没有征收,更无法交付。其间书记县长更换了好几任,每有新领导上任,这位老板就去沟通协调,然后苦苦等待。十几年这样折腾下来,他觉得当地营商环境非常不好,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不要去该省投资的忠告。
我们认识的很多企业家朋友,都有过类似的遭遇:基于对亲戚朋友、创业伙伴的信任,将公司或重大财产交由他人管理,结果发现找错了人、自己被辜负;基于对某位朋友可以托人找关系、肯定能解决某事的信任,花费重金疏通关系,结果事与愿违,赔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错误的不是信任,而是将全部命运均委于信任,而缺乏对信任的管控机制。我们经常建议企业家朋友问自己,“如果你得到的建议、承诺是错误的,怎么办?”如何管控信任?是每一位企业家都应当思考的问题。
其二,企业家对商业规则的朴素理解往往与法律的精准规定存在偏差。
我们另一名企业家客户,为政府房产局下属的供暖公司垫资购煤。因供暖公司资金能力较差,由房产局提供保证担保,区政府“提供信誉担保,并监督协议的执行”。这份协议履行了三个供暖季,企业家总共垫资代购15万吨煤,每吨600元,总计9000万元。供暖公司无力偿还购煤款,拖欠达十年之久,企业家只能寄希望于区政府承担担保责任。问题是,区政府有无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企业家的理解是,房产局明文签订担保合同,当然要承担担保责任。区政府提供“信誉担保”,“信誉”一词置于“担保”之前,强调的是区政府以自身信誉的方式提供担保,即保证担保,所以区政府也要承担担保责任。
企业家的理解有道理吗?如果我没有在法学院经过系统学习,以及在律师执业中不断积累的经验,我会认为企业家的理解非常有道理!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区政府所承诺的 “信誉担保、 监督执行”, 并无明确的承担保证责任或代为还款的意思表示, 因此不能在双方之间形成保证合同关系。同时,《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
房产局签订的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
我们敢打赌,大部分的企业家不知道政府提供的担保是无效担保,更不知道约定的“信誉担保”毫无担保效力。我们这名企业家客户,就是基于自己对商业规则的朴素理解,终落入巨大陷阱。
这个规则仅是成千上万个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裁判政策所确立的万千法律规则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这些规则,既是法律规则,更是商业规则,很可能某个具体的规则终就影响了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牵动着企业家的胜败兴衰。但是,企业家真的有能力全面掌握这些规则吗?
企业家朋友们应记住这一条规则:“所有的正在有效实施的法律法规(其实还包括各类政策及复杂的裁判规则)均已经对外公布,在我国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均有知晓并遵守法律的义务。因此,当事人不得以不知晓法律为由,拒绝承担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
基于“不知法律不宽宥”这一原则,企业家朋友们应该意识到: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自己内心中关于商业规则及公平正义的理解,往往是不准确的,甚至是错误的。为了躲避巨大的陷阱,任何重大的商业决策事项都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因为他们能将别人的教训转化为你的经验。
以上这些,是我们坚持本书写作的强动力来源。本书提炼了100个企业家常见的法律风险,每一个法律风险都对应活生生的现实案例,我们也尽己所能帮助企业家总结教训经验。我们真诚地希望,读到这本书的企业家朋友们能够看到他人的失败如何发生、如何蔓延,并建立有效的信任管控机制、风险管控机制,避免自己在同一个地方掉进“泥潭”之中。本书不足之处,还请不吝指教,更欢迎与作者团队交流探讨。
本书提炼了100个企业家常见的法律风险,精选人民法院、各省法院审理的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企业家相关案例,将案情高度浓缩,节约读者时间,极大提升阅读效率和阅读体验。体例上,每篇包括裁判要旨、案情简介、经验总结、相关法条、延伸阅读等部分,深入剖析败诉原因,重点总结实务经验教训并出法律建议。重点案例后附有“延伸阅读”部分,或对与该案例相关的地方性规定或地方高院的指导意见加以总结,或对与该案例案情相近似的案例加以总结,以帮助读者综观司法实践全貌。
本书提炼了100个企业家常见的法律风险,精选最高人民法院、各省法院审理的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企业家相关案例,将案情高度浓缩,节约读者时间,极大提升阅读效率和阅读体验。体例上,每篇包括裁判要旨、案情简介、经验总结、相关法条、延伸阅读等部分,深入剖析败诉原因,重点总结实务经验教训并出法律建议。重点案例后附有“延伸阅读”部分,或对与该案例相关的地方性规定或地方高院的指导意见加以总结,或对与该案例案情相近似的案例加以总结,以帮助读者综观司法实践全貌。
李斌
李斌律师,北京云亭事务所合伙人,本科及硕士均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专业领域:公司股权争议与控制权之争,重大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法、合同纠纷、商业秘密、票据法)。
李斌律师曾在人民法院、多省高级人民法院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并获得胜诉。主办并购重组及破产重整、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各类非诉项目逾百件,尤其擅长为重大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与投融资合作提出整体解决方案。
李斌律师先后出版《公司保卫战》《公司控制权争夺战》《公司法25个案由裁判综述及办案指南》等著作,并多次受邀为专业院校、客户单位讲授“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公司类诉讼案件实战经验”等专业课程。
王静澄
王静澄律师,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林业大学学士、硕士。专业领域:公司业务及银行金融,投资并购,银企结构化融资及资产管理,重大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王静澄律师长期为商业银行、资管机构的各类投融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为多家上市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法律顾问,主办过多起上市公司并购案件。
在成为专职律师前,王静澄律师曾长期在原环境保护部所属单位从事法律政策研究,熟悉政府政策法规设计及内部决策流程。后在某大型商业银行担任法务部门负责人,在银、政、企合作事务方面经验丰富。
张德荣
张德荣律师,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主办过大量股权诉讼和控制权争夺案件,为股东间争议解决、控制权争夺及合理对价退出等提供咨询、诉讼、控告、协议起草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取得良好效果;在人民法院、多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过百余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在建设工程、执行异议等领域取得胜诉效果。
张德荣律师精通公司法,已出版《公司控制权争夺战》《破产纠纷裁判规则解读》《公司法裁判规则解读》等多部实务著作;作为主要执笔人,起草了《北京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业务操作指引》,并多次受邀在中国人民大学等著名高校或大型企业讲授“办理股权转让案件的52个实务问题”“股权诉讼与公司控制权争夺20讲”等课程。
赵宝荣
赵宝荣,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于企业合规、风控管理、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等领域,参与办理了一系列合同、票据、公司、执行等重大案件。
章 公司设立中必知的法律风险
001夫妻店、父子兵公司是一人公司吗?
002一人公司是否必须年度审计?如何证明股东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
003合伙经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人是否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004合伙协议中约定“一方包赚不赔”,究竟是合伙还是借贷?
005小股东可否放弃分红,由大股东给予固定收益?同股不同权是否可行?
006公司章程“离职即退股”的约定是否有效?
007公务员委托他人持股,签订的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008对外隐名、对内显名的出资人可否直接要求确认股东资格?
009隐名股东是否可以略过显名程序直接向公司主张分红?
010被冒名登记为股东,如何否认股东身份?
第二章 出资过程中必知的法律风险
011股东未出资/抽逃出资,公司如何将其除名?可否约定“出资不到位,视为放弃股权”?
012如何区分“增资款”和“借款”?
013溢价增资计入资本公积金部分能否要求返还?
014债权人如何加速股东出资期限使其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015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原股东是否应对转让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016定向减资的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017公司减资只公告而未通知债权人,股东对公司债务担责吗?
第三章 公司治理中必知的法律风险
018股东在公司对外借款的协议上签名,应否与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019公司被吊销后未清算,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020股东转让股权后,是否还有权要求分配其持股期间的利润?
021转让股权后,原股东是否还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022转让股权后发现其他股东侵害公司资产,原股东该如何维权?
023名为股东会决议实为股东间协议,是否对未参会的股东发生效力?
024股东要求确认公司决议不成立,是否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
025隐名股东能否直接行使股东权利?
026股东会作出股东除名决议,拟被除名股东是否享有表决权?
027股东会除名决是遵循股权三分之二多数决还是过半数决呢?
028股东在行使知情权过程中能否摘抄公司会计账簿?
029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能否委托非董事参加董事会?
030公司清算未通知已知债权人的,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031公司控制权大战中,如何时间阻止对方抢夺政权?
032股东单笔转移公司资金但尚不构成财产混同,公司债权人可否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033债权人可否“反向刺破公司面纱”,要求公司对股东债务承担责任?
034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还是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035长期被压制的小股东,能否强制解散公司?
036股东会可否做出定向减资的决议?股东可否据此要求返还已投入的资本公积金?
037未依法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038母公司董事是否需对子公司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第四章 合同订立与履行中必知的法律风险
039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040请求开具发票是否属于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
041收款方未开具发票,付款方能否以此为由拒绝付款?
042合同中“不得起诉”的条款是否有效?
043合同中约定惩罚性违约金不得调整,是否有效?
044对赌协议中的现金补偿可否适用违约金调整规则?
045倒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046公司对外使用多枚印章,可否选择性承认印章效力?
047仅有盖章没有签字的合同是否有效?
048项目经理私刻公章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049“法定代表人签字”与“盖公章”哪一个效力更高?
050自然人可以用私章签署合同吗?
051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企业是否承担责任?
052“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工程款”可否理解为“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支付工程款”?
053挂靠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工程建设,被挂靠人是否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五章 借贷与担保中必知的法律风险
054非借贷原因形成的借条,属于民间借贷吗?
055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签收催收通知书是否构成新的保证合同?
056抵押权是否有期限?抵押人何时可请求涂销抵押登记?
057借款人变更借款用途,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058借贷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请,还可否以不当得利起诉?
059一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后另一方填写合同内容,合同是否成立?
060只有转账记录,可否要回借款?
第六章 电子商业汇票必知的法律风险
061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显示“提示付款待签收”,持票人可否行使追索权?
062票据到期被拒付,持票人能否依据“基础法律关系”向票据直接前手提起诉讼?
063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如何证明享有票据权利?
064持票人行使票据追索权时,如何确定追索对象?
065票据权利时效属于除斥期间还是诉讼时效?
066直接前手能否主张“已经以票据支付了合同价款”?
067持票人直接前手实际付款前,是否有权向其前手或出票人追索债权?
068民间贴现行为是否有效?
069电子商业汇票的持票人遭拒付后六个月内仅通过线下方式追索而未发起线上追索的,是否丧失对出票人和承兑人外其他前手的追索权?
第七章 诉讼保全与执行中必知的法律风险
070刑事案件尚未追赃完毕,可否再提起民事诉讼?
071民间借贷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可否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072隐名股东能否对抗显名股东债权人的强制执行申请?
073债权人可否以“夫妻店公司”实质上为一人公司为由,申请追加夫妻股东为被执行人?
074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受让人能否直接起诉?
075“假法定代表人”在起诉状上盖上“真印章”,是否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076招商引资协议中,将政府财政奖励与企业纳税直接挂钩的条款效力如何?
077诉讼时效届满后,履行部分债务是否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078股权收购未进行基础尽调是否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排除第三人对股权的执行?
079接受以物抵债?当心“倒找”!
080司法拍卖中标的物涉及的巨额债务是否应由买受人负担?
081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已对不动产进行查封就一定能执行吗?
082限高、纳失及边控措施针对哪“四类人”,应当如何解除?
083执行法院未释明以物抵债的税费承担?抵债裁定可撤销!
084专家论证意见对法官判案有用吗?
085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书,并不构成对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的重新确认?
086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起一年内发起人转让股份,转让有效吗?
第八章 企业家婚姻家庭必知的法律风险
087夫妻出资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能否避免被强制执行?
088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分割可否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
089查封夫妻共有房屋后可否拍卖被执行人配偶的份额?
090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吗?
091配偶一方在保证债务交易中事实受益就能当然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092夫妻一方转让名下股权的,是否属于无权处分?
第九章 企业家必知的刑事法律风险
093安排亲友吃空饷、报销大额招待费,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094伪造公章虚构合同套取公司资金该当何罪?给第三方的返点是否应计入侵占金额?
095将公司资金转出又以个人增资款名义转入,增加股权比例的,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096董事高管以打借条方式从公司借款并偿还利息的,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097个人决定将公司资金以公司名义出借给他人的,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098以股权转让之名,行土地转让之实,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吗?
099能否私自出售法院查封的财产?
100被执行人以他人名义办理银行卡供自己使用,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本书提炼了100个企业家常见的法律风险,精选人民法院、各省法院审理的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企业家相关案例,将案情高度浓缩,节约读者时间,极大提升阅读效率和阅读体验。体例上,每篇包括裁判要旨、案情简介、经验总结、相关法条、延伸阅读等部分,深入剖析败诉原因,重点总结实务经验教训并出法律建议。重点案例后附有“延伸阅读”部分,或对与该案例相关的地方性规定或地方高院的指导意见加以总结,或对与该案例案情相近似的案例加以总结,以帮助读者综观司法实践全貌。
李斌
李斌律师,北京云亭事务所合伙人,本科及硕士均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专业领域:公司股权争议与控制权之争,重大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法、合同纠纷、商业秘密、票据法)。
李斌律师曾在人民法院、多省高级人民法院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并获得胜诉。主办并购重组及破产重整、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各类非诉项目逾百件,尤其擅长为重大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与投融资合作提出整体解决方案。
李斌律师先后出版《公司保卫战》《公司控制权争夺战》《公司法25个案由裁判综述及办案指南》等著作,并多次受邀为专业院校、客户单位讲授“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公司类诉讼案件实战经验”等专业课程。
王静澄
王静澄律师,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林业大学学士、硕士。专业领域:公司业务及银行金融,投资并购,银企结构化融资及资产管理,重大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王静澄律师长期为商业银行、资管机构的各类投融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为多家上市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法律顾问,主办过多起上市公司并购案件。
在成为专职律师前,王静澄律师曾长期在原环境保护部所属单位从事法律政策研究,熟悉政府政策法规设计及内部决策流程。后在某大型商业银行担任法务部门负责人,在银、政、企合作事务方面经验丰富。
张德荣
张德荣律师,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主办过大量股权诉讼和控制权争夺案件,为股东间争议解决、控制权争夺及合理对价退出等提供咨询、诉讼、控告、协议起草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取得良好效果;在人民法院、多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过百余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在建设工程、执行异议等领域取得胜诉效果。
张德荣律师精通公司法,已出版《公司控制权争夺战》《破产纠纷裁判规则解读》《公司法裁判规则解读》等多部实务著作;作为主要执笔人,起草了《北京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业务操作指引》,并多次受邀在中国人民大学等著名高校或大型企业讲授“办理股权转让案件的52个实务问题”“股权诉讼与公司控制权争夺20讲”等课程。
赵宝荣
赵宝荣,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于企业合规、风控管理、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等领域,参与办理了一系列合同、票据、公司、执行等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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