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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葛洪义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16204146
出版时间2018-0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6元
货号25300669
上书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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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区域经济发展为背景
——以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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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经营权物权塑造为视角
——以浙江公共卫生治理经验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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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八二”宪法等方面的学术论文,以及著作《立宪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立宪法议》,至今仍然激荡着所有法政学者的心灵。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在近代中国,宪法的权威终不可避免地沦丧,一部又一部不同模式的宪法,终却都归于同样的结局——失败?是什么将近代中国推向了“制宪—废宪”的循环往复之中?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地方法制尚未健全,地方社会尚未建立。或者说,制宪权的行使,没有真正的地方性基础。关于制宪权的问题,容后再议,我们先来谈谈地方社会在宪制中的意义。
——政治权威,或者说权力,即英文中的
——家庭(族)的社会,一个是基于地方群体的熟人社会。政治共同体的建立,可以说,就是这两个小小的原始基点不断扩张的结果。关于此点,我想大概不必过多论述,因为无论是哈耶克(
— 没有更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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