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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庆云 主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79781
出版时间2018-03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3元
货号25239506
上书时间2024-11-20
上编法律文书总论
章法律文书学科概述
节 法律文书学科的性质、特点及其任务
第二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以及对法律文书的
认知研究
第二章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书制作运用概述
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与性质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作用
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分类
第四节 法律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第五节 法律文书的运用
第三章法律文书的语言和表述
节 法律文书的语言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表述
中编司法机关的主要法律文书
第四章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
节 概 述
第二节 呈请立案报告书
……
法律文书以语言为信息载体,以篇章为制作和运用单位,撰制时除了要求逻辑严密、论证有力之外,文字书写、语言表述、结构程式还要符合一定的体式和规格。因此,法律文书课必须综合运用语言文字学、语体修辞学、文章写作学、逻辑学等学科的成果与方法对法律文书进行研究、阐释,以求详尽地揭示法律文书内在的各种规律,进而总结制作规程与技艺。这说明法律文书学科具有“多学科性”,是一门带有综合性的法学专业学科。
2.应用性。各类法律文书都是为司法实践服务的,具体运用于民事(含经济)、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和各种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各个阶段。实际上,制作法律文书本身就是整个司法实践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它贯穿于一切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始终。离开了司法实践,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书学科也就完全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们学习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书学科的基本知识与基础理论,学习法律文书的实际制作与运作,其终极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应用,为司法实践服务,使其成为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有效载体。因此,法律文书课的应用性十分显著,毋庸赘述。
3.技术性。学校教学的课程有两类:一类着重于帮助学习者建立和确定一系列的思想、观念与方法乃至影响与确立其人生价值观念(如哲学、革命史、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等学科);另一类则主要是帮助学习者获得某一方面的系统能力与技艺。法律文书学科是属于后一类的,它是一门对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学科。技术性首先表现在每类法律文书都有特定的严格程式,从标题、编号、事项、正文、尾部及后尾部的附项都有特定的规程、内容要素和要求,不得颠倒、增易或作其他变动;文字语言、句法结构和句式、句类选择,超句的句群、段落乃至整体篇章结构,也都有一定的体式和规格;甚至对法律文书的纸张纸型、尺寸大小、天地页边、字体型号、字距行距等间隔、加盖骑缝章的印泥、书写用墨水乃至卷宗封面样式尺寸,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所以,对于学习和制作法律文书来说,不光是一个依据事实、适用法律、运用文字语言进行写作、表述的问题,其中还有许多技术操作问题,有待我们钻研、掌握和进一步革新、完善。所以,规范性文件和司法实践部门习惯于用“制作”这一术语与法律文书相搭配,这在客观上也反映了法律文书制作有别于一般“写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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