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摘要
本书由我国人格权法的权威学者杨立新老师倾力撰写。书稿分为导论、抽象人格权、具体人格权三编,系统阐述了我国人格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分类介绍了各种具体的人格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保护。
在体系方面,本书将传统学说中的一般人格权对应具体人格权的体系改变为抽象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对应的结构,这是对传统学说的突破,完成了新的人格权体系建设。
在内容方面,本书在传统的具体人格权外延之外,增加了对抽象人格权中的一般人格权、自我决定权和公开权,以及新兴的人格权如形象权、声音权等的揭示,这是对人格权内容的丰富与发展。
本书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内容丰富,展现了我国人格权法学研究的全貌,也彰现了我国人格权法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不仅是学生学习人格权法的*课本,也是学者研究人格权法的之作。
作者简介
目录
编 人格权法导论
章 人格权法
节 人格权法的概念及地位
第二节 人格权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我国人格权法的理论发展和立法展望
第二章 人格权概述
节 人格权的客体
第二节 人格权
第三节 人格权法律关系
第三章 人格权的冲突与协调
节 人格权的冲突
第二节 人格权冲突的协调
第四章 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节 人格权请求权
第二节 人格权侵权请求权
第三节 人格权延伸保护
第二编 抽象人格权
第五章 抽象人格权概述
节 抽象人格权的概念和地位
第二节 构建抽象人格权体系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人格表征类型与抽象人格权类型
第六章 抽象人格权的内容
节 一般人格权
第二节 自我决定权
第三节 公开权
第三编 具体人格权
第七章 物质性人格权
节 生命权
第二节 健康权
第三节 身体权
第八章 标表性人格权
节 姓名权
第二节 名称权
第三节 肖像权
第四节 形象权
第五节 声音权
第九章 评价性人格权
节 名誉权
第二节 信用权
第三节 荣誉权
第十章 自由性人格权
节 人身自由权
第二节 隐私权
第三节 性自主权
第四节 婚姻自主权
内容摘要
本书由我国人格权法的权威学者杨立新老师倾力撰写。书稿分为导论、抽象人格权、具体人格权三编,系统阐述了我国人格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分类介绍了各种具体的人格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保护。
在体系方面,本书将传统学说中的一般人格权对应具体人格权的体系改变为抽象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对应的结构,这是对传统学说的突破,完成了新的人格权体系建设。
在内容方面,本书在传统的具体人格权外延之外,增加了对抽象人格权中的一般人格权、自我决定权和公开权,以及新兴的人格权如形象权、声音权等的揭示,这是对人格权内容的丰富与发展。
本书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内容丰富,展现了我国人格权法学研究的全貌,也彰现了我国人格权法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不仅是学生学习人格权法的*课本,也是学者研究人格权法的之作。
主编推荐
精彩内容
人格权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院校民法教学中,无论是本科学习还是研究生学习,人格权法都是为重要的基础课之一。原因在于,人格权是民事主体重要的民事权利,是关于人的自身人格要素的权利,是人权的主要内容,冠于各项民事权利之首。尽管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人格权法》,编纂民法典是否将人格权法作为独立的一编还存在争论,但这些都不影响人格权法在民法典中的重要地位,不影响人格权在民事权利中的重要地位。因而,法律院校在民法教学中,必须重视人格权法,鼓励法科学生学习研究好人格权法的理论和规则,促进人格权法的发展,完善和发展民事主体的人格,保障民事主体作为市民社会主宰的地位和权利。
人格权法的立法和理论研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勃兴起来的,后来发展越来越快,成为一门显学。但是与民法其他学科研究相比较,存在起步较晚、体系不完善、规则不丰满等一系列问题。中国的人格权法学研究,是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之后迅猛发展起来的,尽管时间不长,但是由于我国民事司法实践的精进和民法学者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构成了人格权法的理论体系。至今,中国人格权法的立法和理论研究,在世界范围内都有重要影响,与各国人格权法发展的前沿动态保持同步。认真总结中国人格权法学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传授给法科学生,对于推动我国人格权法学研究,使之融入世界人格权法学研究潮流,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人研究人格权法学理论已经有三十年了,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有比较丰富的成果和经验,出版过《人格权法专论》教科书、《人格权法》专著,以及有关人格权法的论文数十篇。作为民法立法的主要参加者和有关人格权司法解释制定的主要参加者或者参与者,对于人格权法的理解具有亲身经历的权威性。因而在接到法律出版社的邀请时,感觉尚有胜任资格编写本书,故欣然接受。
相较于国内其他人格权法教科书以及我自己以前的同类著述,本书有以下特点:,重新整合人格权体系,将原来一般人格权对应具体人格权的权利体系结构,改变为抽象人格权与具体人格物权相对应的结构,进而完成新的人格权体系建设;第二,对于抽象人格权以及属于抽象人格权的一般人格权、自我决定权和公开权进行深入研究,结构成独具特色的抽象人格权体系;第三,对于新兴的人格权如形象权、声音权,等进行深入研究,进行完整揭示,丰富具体人格权内容;第四,将人格权法的教科书体例分为三编:一是人格权法导论,二是抽象人格权,三是具体人格权,结构清晰、逻辑严密、内容完整,吸收了研究成果,展现了我国人格权法学研究的全貌,使教科书立于我国人格权法研究的前沿。
近年来,本人在研究人格权法过程中,多与我的博士研究生、目前在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任教的刘召成副教授共同进行,对我的帮助很大,本书部分内容是根据我们的研究成果改写的。在此,对他表示感谢。
法律出版社以及谢清平编辑多年合作,信任有加。值本书付梓之际,致以敬意和感谢。
尽管本人在编写本书中倍加谨慎,但仍会存在不当之处,诚请法学院校各位师生和尊敬的读友批评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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