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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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秀平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00027
出版时间2016-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8元
货号1201397685
上书时间2024-10-30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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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秀平,《法律与生活》杂志社社长兼主编、法律出版社编审、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兼职教授。从事法治新闻工作30年,采写各类报道300余万字,著作有什万慰安妇》《25堂法律启蒙课》《法治新闻传播学》(合著)。
目录
尚权刑辩团队
开篇絮语“专业”和“团队”是尚权的两个标签001
一尚权十年
尚权志1少有刑辩律所,十年风雨彩虹004
尚权志2他们亲历的刑事司法制度创建与变迁011
二领军者说
管理经1尚权管理第一棒,既敢放权也能让利030
人物志张青松,创始合伙人的团队真经053
管理经2尚权管理第二棒,“80后”律所管理领军者069
人物志常铮,美女律师的刑辩王国091
管理经3尚权管理第三棒,非律师出身的舵主098
人物志白雪,我的昨天、今天和明天109
三刑辩专家
业务经11300多起刑案里的“刑辩金经”112
人物志刘文元,中国律师“从小到大”的见证人122
业务经2从刑庭庭长到阅卷专家的角色之变129
人物志张兴梅,从法官“辩”为律师140
业务经330年公安经验滋养着刑事辩护144
人物志王耀刚,坐在小河辩护席中的前警官169
业务经4不交易、不勾兑、不对抗,底气何来173
人物志蔡华,优秀辩手出身的律师184
四教授级律师
业务经5用“三个一”为尚权指未来路190
人物志冀祥德,完美演绎每个角色的法学行者200
业务经6在理论和实务间架桥208
人物志门金玲,法学女神炼成记237
业务经7侦查实践和学养对刑辩的双重滋养240
人物志毛立新,从法援案到刘汉案的八年路276
五合伙人之路
成长路1从公司白领到尚权所合伙人280
人物志高文龙,苦中有乐的刑辩路289
成长路2从“外来律师”到尚权所合伙人294
人物志张雨,先“北漂”,后专业化304
成长路3基层民警到专业刑事律师的转变306
人物志张宇鹏,人生不能没有弯路322
六新人成长
成长路4“审前专家”的悟与思326
人物志巩志芳,“80后”律师起飞了340
成长路5在尚权平台从“0”起步344
人物志陈泓宇,以尚权所为家的“80后”律师359
附录1团队合力之“蒙冤者援助计划”361
附录2“死刑复核援助计划”已上路371
附录3尚权律师眼中的“互联网+”374
跋我们这十年381
后记解剖律师业“麻雀”有多难383
内容摘要
作为靠前家专业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在10年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个体成才和团队成长的个案、经验和规则。为了对这一律所专业化发展的案例进行总结,本书作者对尚权所管理团队、合伙人、资历律师、教授级兼职律师、青年律师共计15人做了深入访谈,从内部管理、团队合作、律师成长、专业思维等多个侧面多方面记录了这支专业刑事辩护团队的成长和壮大历程。与此同时作者也请尚权律师分享了自己办理刑事案件的宝贵经验和对自身、当事人甚至社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案例。书中见人,见事,更见一支出类拔萃的律师团队的思想精髓。
精彩内容
序
十年磨一剑,2016年尚权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周年。十年可以完成很多事情,但对于尚权所而言,这个十年,它经历了破壳而出、风雨坎坷到如今的稳定运行这样一个角色的转换。尚权所是全国第一家专业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成为北京的一张名片,在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从中总结出了刑事辩护的规则和方法,予以推广。尚权所的律师不仅是挚爱刑辩的一个群体,也是一个有着法律信仰、理论功底和深厚经验的团队。刑事辩护事业的发展往往与刑事诉讼以及司法改革的进程推进紧密相关,尚权所在这个方面也不例外。2010年的《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实证报告》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评价;2013年起每年一期的《新刑诉法实施状况调研报告》引起全国人大、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司法部等部门的高度重视。此外,在完成刑事辩护工作之余,尚权所注重刑辩现状、审视刑辩实践、探讨刑辩研究,以助推刑事法治的前进。尚权所还热衷于公益事业,无偿办理大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西部等欠发达地区无偿培训刑辩律师,为新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与完善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在尚权所成立十周年之际,我表示由衷的祝贺!
过去的十年,也是中国刑事诉讼不断发展的十年。尤其是随着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召开,我国的刑事诉讼成为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前沿。十八届四中全会中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方针的提出,引起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热议。这其中,刑事辩护律师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以审判为中心,需要发挥四大主体的重要作用,除了公、检、法这三大主体以外,律师也是这项重大改革中不可忽视的力量。诉讼的本质应当是“两造具备,法官居中裁断”。然而,我国的两造中,辩方的力量却远不如控方强大,如何实现控辩之间的平等,如何维护被告人应有的权利,这都需要发挥刑事辩护律师的积极作用。近年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这被认为是迎来了人权司法保障的春天,但是这应当靠谁来保障?一是要靠立法和法律;二是要靠公、检、法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三是就要靠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被、被告人争取应有的权利。应当看到,在刑事诉讼的发展与改革中,刑辩律师也是这场潮流的正能量。从表面上看,律师是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但从本质上来看,律师是为推动刑事辩护制度的不断完善,乃至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7∶3是对于刑事辩护率的一个描述,目前大约只有30%的刑事案件有辩护律师的介入,还有约70%的刑事案件没有律师。一方面,这对我们刑辩律师来说是好事,因为还有70%的市场等待我们去开拓,法律服务市场还很大,法律服务的需求肯定也不止30%;但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普遍辩护与有效辩护的问题。大约在三年前,全国有174个县存在没有一名律师的情况,有132个县既无律师事务所又无律师。大家的目光自然主要关注于实现律师的普遍辩护问题,好在中央和司法部通过选派志愿律师的方法解决了这个问题。志愿律师能否起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暂且不论,这种律师法律服务县域的全覆盖在新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点值得我们肯定。普遍辩护的问题可以通过培养新的律师、增加律师数量来解决,有效辩护的问题该怎么解决呢?在美国,衡量辩护效果如何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叫作无效辩护制度。在出现了符合法院认定的“双重检验标准”的情况,可以无效辩护为由提起上诉。此“双重检验标准为:第一,律师的辩护行为存在明显缺陷;第二,被告人因为辩护人的缺陷行为遭受了损失或不利。无效辩护制度在美国的实施一直以来争议不断。实践中,提起无效辩护之诉的情况也少之又少,对于该制度的借鉴学习还应当十分慎重,尤其是我国的律师辩护制度处在建立健全与完善的关键时期。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确实有一些律师在接了案件后存在不认真、不尽职的现象,这一问题在法律援助案件中尤为突出,靠律师职业道德的培训,目前来看收效并不大。因此,有效辩护还是无效辩护的问题,应当落脚于如何提高律师辩护的有效性上。
当然,有效辩护又与成功辩护接近不同,尤其是不能用辩护成功与否来衡量辩护的有效性如何。辩护不成功,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不能说明辩护律师一定就怠于履行职责了;但反之,如果辩护律师怠于履行职责,将会直接影响辩护的效果,辩护也很可能会不成功。律师有效辩护的话题最初提出来时,遭到了一些人的抵触,认为对律师太多,有的人就发出疑问,我们的律师本身就不够用,还有那么多的刑事案件没有辩护律师,对律师要求太严格,会不会影响律师办案的积极性?对于这样的忧虑,从根本来上说,是处理好眼前与长远的一个关系问题。也可以这样说,这是一件功在当代而利在千秋的事情。这样的建设,需要更多的像尚权所一样的律所、和尚权律师一样的刑辩律师一起努力。刑事诉讼在发展,刑事辩护也在不断进步,刑辩律师不但要一辩十年,还要一辩百年,有刑事诉讼就要有刑事辩护。
寥寥数语,既是为贺,也是为序!
樊崇义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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