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判解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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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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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海龙、姚建军 著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12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97
上书时间2022-07-1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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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海龙、姚建军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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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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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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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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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80217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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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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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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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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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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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4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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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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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判解示例》试图展现给读者知识产权审判过程的全景,这不仅包括法官在特定社会背景及价值取向指引下,关于举证责任分配、证据取舍、冲突规范选择的过程,还包括法官将一般的、抽象的法律原理和法律规范与鲜活具体的社会生活相结合。
作者力求以“判解示例”的形式——原汁原味的典型裁判文书和简洁明了的裁判要旨,来充实判解研究的方法,使读者在全面阅读案例的基础上所获更多。
案件审理是事实认定、证据分析和法律适用的有机结合,判例在三者的结合中充分体现了法官思维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是看得见的法典、摸得着的规则。为了通过对判例的法理意义和司法实践价值进行分析评判,《知识产权判解示例》从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中刊登的以及作者主办的知识产权案例中精心选编了40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分专利权判解示例、著作权判解示例、商标权判解示例和其他知识产权判解示例四部分,并对其蕴含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裁判规则予以简要阐述。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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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龙,男,1967年10月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曾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主要研究领域是知识产权法和现代司法,发表学术论著110余篇部,2005年至200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从事知识产权研究工作,2008年荣获“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姚建军,男,1965年1月生,法律硕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先后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西安市首届十杰法官、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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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专利权判解示例
第一节侵犯专利权纠纷案管辖权的证据审查标准
第二节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的认定
第三节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
第四节判断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规则
第五节专利受让人权利的行使
第六节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第七节专利侵权诉讼中临时禁令措施的适用
第二章著作权判解示例
第一节折纸图形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第二节集体管理组织经授权后依法有权行使著作权
第三节著作权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司法认定
第四节侵害著作人身权应予赔偿
第五节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民事责任的承担
第六节广告经营者未经许可下载使用网络作品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节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的事实认定
第三章商标权判解示例
第一节商标授权程序中引发的侵权纠纷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第二节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主体资格的认定
第三节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
第四节商标侵权的司法认定
第五节使用他人商标的文字作为商品名称的在先权利应受保护
第六节对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代理人应当作广义的解释
第七节将注册商标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经营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构成侵权
第八节处理权利冲突纠纷应遵循保护在先权利和禁止混淆的原则
第四章其他知识产权判解示例
第一节为商业目的经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构成侵权
第二节专利权人与他人作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一方无权单独解除合同
第三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作品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四节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属于不正当竞争
第五节具有深度内容的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
第六节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七节复合侵害赔偿数额的司法认定
第八节兼顾利益平衡的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最佳路径
第九节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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