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32、33年关于镇江西门外牌湾坊地产修建铁路成商务必兴之地而劣绅土棍民众兴讼强夺控争诉讼案丹徒县府依苏州昆山崇明案例判决归公弥补教育经费不足资助镇江府中学堂学务公所等学赈务的給示勒石事案奉公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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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镇江府丹徒县正堂
年代光绪三十三年 (丁未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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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1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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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32、33年关于镇江西门外牌湾坊一带修建铁路开工成商务必兴之地而劣绅土棍民众兴讼强夺控争地产的诉讼案丹徒县府根据苏州昆山崇明等处案例判定归公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拆分拨资助镇江府中学堂学务公所等学赈务的給示勒石事案奉公文3张。19乘23厘米、23乘48.5厘米、23乘88厘米。
>因清末镇江西门外牌湾坊一带修建铁路开工,那一带荒地也将因此成为商务必兴之地,有权有势恶劣的豪绅、地痞流氓等看中其好处违章建设伪造地契侵占土地并借此发起诉讼强夺他人之产,而居民为此相互争控打起官司。镇江府丹徒县府依照‘川沙横河淤滩因争讼而捐入南箐高等学堂’‘苏州城内外、昆山、崇明等处俱清查无主官地拨归学堂资助教育‘’的案例判定所争土地归公,拆迁地上建筑物注销原户名改立分拨镇江府中学堂、学务公所、学务赈务等公户估价变卖资助教育的判决給示勒石事案奉等公文3份、、(资助的学务方面的有:镇江府中学堂(现镇江中学)、县小学堂、时中学堂、城南蒙学堂、养正学堂、志诚学堂、道立初等学堂、劝学所、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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