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化量刑方法研究
图书条目标准图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规范化量刑方法研究

15.5 5.5折 28 全新

库存3件

山东潍坊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白云飞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1

版次1

印数1千册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5-15

百文斋書店

四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白云飞 著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5-01
  • 版次 1
  • ISBN 9787562057505
  • 定价 2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06页
  • 字数 170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规范化量刑方法研究》对量刑规范化改革所采用的量刑方法进行了评述。对规范化量刑方法,笔者认为,这套方法立足于纠正司法中的量刑偏差现象,力图实现量刑之正义,蕴涵的理念和价值目标值得赞赏,能够促进量刑公正之实现,值得加以肯定。然而,在肯定量刑方法改革方向的前提下,要清醒地认识到,现行规范化量刑方法难言完美,还存在有待改进之处。正如学界所质疑的一样,其在实现量刑实质公正方面存在局限性,以机械化倾向的形式表现出来。为此,笔者对机械化倾向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规范化量刑方法的完善路径。
  《规范化量刑方法研究》除引言外,共分为五章。
  引言部分介绍了选题意义、概念界定、……通过法官裁量权来弥补规范化量刑方法之不足,具体而言,阐述了地域化权限、符合常识常理常情要求、衡平量刑结果等方面内容。
  目前,规范化量刑方法之效力属于“强制性适用”。《规范化量刑方法研究》主张,无论是从渐进式量刑改革方式,还是从量刑改革目标定位考虑,都应改变其效力为“建议性效力”,并对适用例外情况加以限定。
【作者简介】
  白云飞,男,1982年10月出生于河南省内黄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现就职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委等课题多项。曾获得“首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特等奖”、“2013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天津法院系统征文一等奖”、“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一等奖”、“2012年度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中国犯罪学2013年年会征文三等奖”等多项学术奖项。
【目录】
第一章量刑方法改革概说
第一节量刑方法之评价标准:量刑公正
一、分层次的量刑公正含义: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
二、量刑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之间的关系
三、量刑公正的评价作用
第二节传统量刑方法之缺陷
一、量刑偏差:量刑不公的表现
二、量刑偏差的症结——估堆式量刑方法
第三节域外量刑方法之借鉴
一、英美法系量刑方法
二、大陆法系量刑方法
三、量化分析之必要性
第四节国内量刑方法改革学说评述
一、电脑量刑方法
二、数学量刑方法
三、基础刑量刑方法

第二章规范化量刑方法之内容
第一节基准刑
一、基准刑的概念与特征
二、基准刑与量刑基准
三、基准刑的定位:点
四、基准刑的确定根据
五、基准刑的确定方法
第二节量刑情节
一、量刑情节概念
二、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
第三节宣告刑的确定
一、宣告刑的确定方法
二、刑种衔接和缓刑、免予处罚的适用

第三章规范化量刑方法之价值
第一节定量分析:量刑公正实现之方法完善
一、定量分析概念及价值
二、定量分析研究缺失现状
三、定量分析:实现量刑公正之必经路径
四、规范化量刑方法对定量分析方法的重视
第二节并合主义刑罚观:量刑公正实现之理念基础
一、报应主义与预防主义:刑罚价值观的两大流派
二、量刑公正理念之体现:并合主义刑罚观
三、规范化量刑方法中并合主义立场的采用
第三节功能探究:量刑公正实现之促进
一、保证形式公正之实现
二、促进实质公正之实现

第四章现行规范化量刑方法之机械化倾向
第一节机械化倾向:量刑实质公正实现困难的表现
一、宽泛化与机械化之争
二、机械化倾向的表现
三、机械化倾向之实质:对量刑个别化的忽视
第二节根本原因:定量化后部分量刑情节评价失当
一、定量化后评价失当的表现:重罪轻判与轻罪重判
二、量刑情节评价失当的原因分析
第三节技术原因:量刑指导意见操作困难
一、核心概念的易混淆性
二、应对复杂案件的操作困难
第四节关键原因:法官裁量权严重受限
一、法官裁量权概述
二、我国立法模式的限制
三、规范化量刑方法的不当限制
四、通过裁量权实现量刑实质公正之可能性减小

第五章规范化量刑方法之完善路径
第一节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
一、实证研究之必要性
二、实证研究在量刑规则设计中的应用现状
三、量刑中实证研究的应用
第二节量刑规则的完善
一、量刑规则的补充
二、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调节法
第三节法官裁量权之救济
一、规范化量刑方法与法官裁量权关系解析
二、法官裁量权救济路径之完善
第四节效力转变:“强制性”到“建议性”
一、建议性效h:弥补规范化量刑方法不足的要求
二、建议性效力:渐进式量刑改革的要求
三、建议性效力:量刑改革目标定位的要求
四、适用例外的条件
结论
参考文献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