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士债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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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债务法

正版 瑞士债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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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永盛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11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E

上书时间2024-10-30

京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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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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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E11-11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戴永盛 著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6-11
  • 版次 1
  • ISBN 9787562068846
  • 定价 129.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603页
  • 字数 0.65千字
【内容简介】
  目前《瑞士债务法》只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十几年前出版的一个版本。该版本是国内唯一《瑞士债务法》的中文译本,且时间久远,此间,《瑞士债务法》已经修订多次,现在有必要对此予以补充。
  戴永盛老师翻译《瑞士债务法》已经有十几年之久,经过多名学者推荐赞赏,可谓十年磨一剑,值得出版。现在准备将德文与中文对照出版,出版形式为单页排版德文本,双页排版汉译文本。便于读者参考学习。

【作者简介】
  戴永盛,华政的民法课堂里有这样一位老师,他不认为应向真理低头,而是要与真理同行;他不教授学生通过考试,而是要培养优秀法官;他不赞同学生追求高学历,而是要学生踏实做学问;他不随便敷衍每一堂课,而是要一丝不苟准备教案;他不按照课本传道受业,而是要自成体系解惑答疑。
  他是极其低调的人,但却并非不近世俗;他是传说中高深莫测的民法大牛戴老师,也是现实里俏皮可爱的生活智者“阿戴”。骑着独特又醒目的自行车穿过校园的“阿戴”是华政的一道风景,把枯燥的法条讲得特别有“杀伤力”的戴老师更是华政的一个奇谈。为了更好地了解“阿戴”,我们收集了三份文案:“阿戴”自己给的简历、编辑眼中的隐士、学生眼中的“阿戴”。
  “阿戴”自己给的简历
  基本情况:
  戴永盛,长期从事民法教学和研究工作。
  主要经历:
  1983年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
  1990年6月民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或法学硕士学位。
  1993年取得讲师任职资格。
  1997年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
  1998年取得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000年2月至2001年2月在德国汉堡大学进修民法学。
  出版物主要有:
  《共有释论》(论文);《论不动产冒名处分的法律适用》(论文),《论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与对抗》(论文);《论债权之罹于时效与抵押权之存续》(论文);《隐私权研究》(论文)等。
  《商业秘密法比较研究》(著作);《中西法律文化通论》(合著,国家青年社科基金项目);《民法学》(参编,司法部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中国民法教程》(参编,司法部高等法学教育通用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参编,司法部统编教材)等。

【目录】
比较私法译丛·总序Ⅰ
比较私法译丛·瑞士私法系列·序Ⅰ
第一分编通则
第一章债的发生 5
第一节契约之债 5
第二节侵权行为之债 18
第三节不当得利之债 24
第二章债的效力 26
第一节债的履行 26
第二节不履行的后果 33
第三节债之涉他关系 36
第三章债的消灭 38
第四章债之特别关系 46
第一节连带之债 46
第二节附条件之债 48
第三节保证金和解约金、扣减工资、违约金 49
第五章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 51
第二分编各种契约
第六章买卖和互易 59
第一节一般规定 59
第二节动产买卖 60
第三节不动产买卖 69
第四节特种买卖 72
第五节互易契约 76
第七章赠与 77
第八章使用租赁 81
第一节一般规定 81
第二节住房和营业场所使用租赁的出租人不得要求约定不合理的租金和其他债权 95
第三节住房和营业场所使用租赁通知终止时的保护 99
第四节(已废止) 103
第八章之一用益租赁 104
第九章借贷 115
第一节使用借贷 115
第二节消费借贷 116
第十章劳务契约 119
第一节个人劳务契约 119
第二节特种个人劳务契约 154
第一目学徒契约 154
第二目旅行推销契约 156
第三目家庭劳务契约 161
第四目一般规定的适用 163
第三节集体劳务契约和标准劳务契约 163
第一目集体劳务契约 163
第二目标准劳务契约 167
第四节强制性规定 170
第十一章承揽契约 175
第十二章出版契约 181
第十三章委任 185
第一节单纯委任 185
第一节之一 婚姻或同性伴侣关系之媒介委任 189
第二节信用证和信用委任 191
第三节居间契约 192
第四节商事代理契约 194
第十四章无因管理 201
第十五章行纪 203
第十六章运送契约 207
第十七章经理权和其他商事代理权 212
第十八章指示证券 215
第十九章寄托契约 217
第二十章保证 222
第二十一章赌博和打赌 234
第二十二章终身定期金契约和终身供养契约 236
第二十三章单纯合伙 240
第三分编商事组织与合作社
第二十四章普通合伙 249
第一节定义和设立 249
第二节合伙人间之关系 250
第三节普通合伙与第三人之关系 252
第四节解散与退伙 255
第五节清算 257
第六节时效 259
第二十五章有限合伙 260
第一节定义和设立 260
第二节合伙人间之关系 261
第三节有限合伙与第三人之关系 263
第四节解散、清算、时效 267
第二十六章股份有限公司 268
第一节一般规定 268
第二节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290
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 314
第一目股东会 314
第二目董事会 319
第三目外部审计人 327
第四目公司的组织瑕疵 334
第四节减资 335
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 337
第六节责任 341
第七节公法团体的参与 345
第八节本法不适用于公营法人 345
第二十七章股份有限合伙 347
第二十八章有限责任公司 350
第一节一般规定 350
第二节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57
第三节公司的组织 365
第四节公司的解散和股东的退出 374
第五节责任 376
第二十九章合作社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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