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英]边沁 著;毛国权 译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08-04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3层一4
上书时间2024-10-19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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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英]边沁 著;毛国权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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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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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8-04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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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2627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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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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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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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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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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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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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32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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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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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上海三联法学文库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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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般法律》是其《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的续篇,但是边沁生前没有将其发表出版。后来,哈特整理编辑了一个版本,1970年伦敦大学阿斯隆出版社出版,并以《论一般法律》(OfLawsinGeneral)为名,此举被视为分析法学乃至二十世纪法学学术史上的重大事件。分析法学的原创意识便可在《论一般法律》中找到。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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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1748-1832),被公认为功利主义之父,将功利主义作为政治、法律等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并全力呼吁对既有制度进行改革,从而成为英国政治、法律制度的改革家。
边沁12岁即进入牛津女王学院(QueensCollege,Oxford),15岁毕业,1792年退隐世外、专注写作。边沁勤奋的著述生涯长达五十年,但他的作品能够得以出版,还得益于他的几位孜孜不倦的天才编辑,包括著名的学者詹姆斯·密尔(JamesMill)和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StuartMill)在内。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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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译文文本的说明
导言
论边沁约翰·斯图亚特·密尔
第一章法律的定义与特征
第二章法律的渊源
第三章法律的目的
第四章法律的适用对象
第五章法律的适用客体
第六章法律可以影响的当事人
第七章法律的地方性适用范围
第八章法律的有效期间
第九章法律的普遍性
第十章法律的形态
第十一章法律的效力
第十二章法律的缀附物
第十三章法律的符号
第十四章完整法律的含义
第十五章没有习惯法是完整性的
第十六章民事部门与刑事部门的分离
第十七章将法律分为民事的与刑事的类型
第十八章刑事程序与民事程序的差异
第十九章前十八章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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