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与法: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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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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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邢宜哲 编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时间2008-06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31-1-5
上书时间2021-12-1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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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宜哲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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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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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8-06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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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807622109
-
定价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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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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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大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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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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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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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101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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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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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新农村建设丛书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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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丛书》是一套针对“农家书屋”、“阳光工程”、“春风工程”专门编写的丛书,是吉林出版集团组织多家科研院所及千余位农业专家和涉农学科学者,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本丛书共分五辑,每辑100册,每册介绍一个专题。
《三农与法:道路交通安全》为《道路交通安全》分册,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基本知识、事故认定与处理、损害赔偿等。《三农与法:道路交通安全》是一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用书,一本指导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的良师益友。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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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交通安全
(一)道路、信号、安全设施
未经许可禁止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禁止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二)机动车
机动车需注册登记
临时通行牌证只能临时使用
禁止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
遮挡车牌受处罚
机动车须交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到年限须报废
高速公路上开慢车要担责
车辆禁止逆向行驶
机动车超车有限制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交警不能违规扣车
交警部门不能收取拖车费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有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减速行驶
机动车载物应符合核定的载质量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机动车转移须登记
拖拉机不得载人
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应牵引牲畜
机动车的车速限制
(三)驾驶员
机动车驾驶员要经过培训
严禁疲劳驾驶
禁止酒后驾车
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戴安全头盔
机动车驾驶人违规实行累积记分制
交通肇事后司机应先救人
(四)行人、乘车人
行人通行也有规则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需监护
行人不可强行通过铁路道口
行人不得进人高速公路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行驶车辆
乘车人不得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
二、事故认定与处理
(一)责任认定
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由农业或农机部门处理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
(二)现场勘查与处理
保护交通事故现场是事故当事人的义务
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及时抢救伤员
抢救伤员最好不用肇事车辆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肇事后不逃逸如实供述肇事经过的也是自首
(三)人体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四)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目击者应举报
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五)事故责任承担
事故责任不一定等于赔偿责任
肇事逃逸理赔遭拒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提出异议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
盗窃机动车发生事故肇事者担责
未过户车辆肇事原车主不担责
破坏事故现场要负责任
酒后驾车肇事身亡责任全部自己担
朋友酒后驾车肇事车主难逃追究
雇员肇事雇主担责
三、损害赔偿
(一)损害赔偿
间接损失不能超出合理预期
交通事故急救费用可由保险公司支付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扶养人为标准确定
交通事故责任方要承担残疾辅助器具费
交通事故受害者可获终生护理费
交通费应该是必要的且实际发生的
交通事故受伤者自行转院需合理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赔偿就高不就低
死亡赔偿金应一次性支付完毕
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应合理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目睹亲人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
孕妇因车祸流产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停车引发交通肇事赔偿案
受害人车辆停运期间的损失应当赔偿
借车肇事致自身死亡者不能受赔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自行调解后反悔还可以打官司
附录:纠纷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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