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授 法律史学家饶鑫贤写给华中师大附中高级数学教师彭钱生的信一封(中国法学会笺) 包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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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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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饶鑫贤
年代建国后 (1949至今)
页数1页
尺寸26.50 × 18.80 cm
上书时间20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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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鑫贤先生,法律史学家,别号辛咸,1923年2月出生于湖南省沅江市,2003年11月17日在北大医院仙逝,享年80周岁。
饶先生在北京大学任教近50年,相继担任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先后主讲中国刑法、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和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等课程,但主要精力集中于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教学和研究,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创立者和开拓者之一,并担任该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培养了20多名硕士、博士和国内外访问学者。曾与张国华先生合作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上下),并参编或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法学辞典》、《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中国法律思想史分卷》等书,著有《中国法律思想史论稿》。饶先生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和副会长,并任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会长多年,对该学科的创立和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初获得国务院颁发“有突出贡献”专家证书,一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饶鑫贤教授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创立者和开拓者之一,并担任该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培养了30多名硕士、博士和国内外访问学者,曾与张国华先生合作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上下卷)、《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中国法律思想史分卷》,著有《中国法律思想史论稿》。饶先生治法律思想史,多有创发。他依据历史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形成自己的学术见解。尤其是先生的晚年,一直关注法律思想史的研究进展,不时提醒学界注意研究领域和重点的把握。
说起饶先生的道德风范,参会的弟子们无不为之动容。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说:“作为饶先生的学生,我更多地理解了作为学者的意味———饶先生开的法律思想史课在当时不是法学的热门,也很不‘实用’,但为什么堂堂座无虚席,很少有学生逃课?因为他能够用知识的力量吸引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杨一凡研究员感慨道:“今天在媒体上被曝光的学者,有剽窃的,有骗钱的,有嫖娼的……真正的学者形象什么样?———饶先生才是真正的学者。记得当年为了帮助我的课题研究,饶先生等3位老师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的课题费……”据学生们回忆,饶先生对不同的学术观点,甚至与他直接对立的见解,只要言之有据,且能自圆其说,饶先生照旧欣赏有加。对待学术分歧,心态十分平和;只作学术争辩,从不人身贬低。先生是燕园有名的书法家,凡有人携著作求字,他总是欣然提笔,凤舞书名。先生为他人题字,从不按时下的所谓“规矩”,收取什么“笔资”。
20世纪80年代初期,社会科学百废待兴,学术园地一片荒芜,饶先生率先开课、著书、招研究生;法律史研究初具规模,他又率先发起、组织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团结同仁,提掖后学,开展学术活动,编辑出版论丛;在应用学科炙手可热,历史学科日渐冷落,青年学人“胜利大逃亡”之际,先生处变不惊。他说,学术不如技术、权术那样实惠,法律史不是“显学”,人员分化是必然的。只有耐得住寂寞、坐得住冷板凳的学者才能从事法律史研究。钻研学问对一般人来说是“苦差事”,而对学问感兴趣的人却能体会到“苦”中之乐!
展望21世纪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前景,缅怀饶先生的道德风范,与会的青年学者们表示,今天可以告慰饶先生的是———我们正在做真正的学者,正在做真正的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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