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资料信息服务】古籍善本、明抄本,:天圣令,原书共1册,吕夷简、庞籍等纂修,存十卷:卷21至30,宋仁宗天圣年间删修的一部令文汇编。本店此处销售的为该版本的仿古道林纸无线胶装平装、彩色高清。
本店另提供该版本的日本进口宣纸手工包角线装本,原大全彩仿真,高档艺术微喷绘复印本,可通过孔网消息联系。
¥
99
5.5折
¥
180
八五品
仅1件
作者吕夷简、庞籍
出版社不详
年代明代及以前 (1644年及以前)
四部分类史部>政书类>法令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113页
定价180元
货号ZHSY100421A
上书时间2020-12-3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
提供的是国内稀见的繁体竖排无标点的线装古籍复印本,需要自己断句。
底本均是超高清,但底本如有墨迹污染、漫漶不清,甚至残损缺页的情况。
是今人无法改变的,如有顾虑,请联系客服,索看样图,咨询清楚再下单。
为保证装订质量,默认超过300页的图书分册装订
线装古籍,一般是原书双叶(折页)复印为平装书的一页。复印件篇幅按此计算
一经下单,视为您已了解并同意货物形式和发货方式。
原则上提供原色复印本,如需黑白复印件则联系客服另谈。
- 商品描述
-
【关于我们】
原典纪书局,拥有1300万种境外图书资源(16世纪至今),30多万种境外中国古典文献资源。
所提供的复印本,均是原版原书原图影印,并可代客寻古籍、稀见罕见图书。
作为一家图书出版机构的古籍影印部门,追求原版原貌印制,底本靠谱,足可信赖!
【版权说明】
本店提供的是古籍文献传递服务,限于古籍(含刻本、抄本、石印本等)
即1911年以前刊刻、抄写的文献,不包含建国后整理出版的古籍新书。
按照著作权法,1911年之前刊刻、抄写的古籍显然已进入公版领域。
由于本店提供的是类似馆藏机构的复印影印服务,故不提供批量印制服务。
单种书单次复印不能超过五份,仅限于个人科研使用,不得转售。
当您点击“购买”并付款时,即表示您从法律上确认复印来自于您的授权,亦保证只用于教育科研目的。
【特别说明】
此处销售的非原书、非线装、非宣纸、非折页,清晰度和色彩感与原书基本一致;
如需要宣纸线装影印本或者原大复印影印,请联系本店客服,可特别定制。
再次强调:下单前,请阅读清楚:此处销售的是图书复印本,不是原版图书!
本书为原书复印本,是原扫描打印装订成册。封面蓝皮或牛皮纸,
内页一般用道林纸,封面一般用皮纹纸
开本一般为16开A4大小(一张纸上复印原书一个折页)
胶装成:无线、胶装图书右边,从右往左翻阅,装订整齐,古朴美观。
此处价格为道林纸原色影印本的售价,
黑白影印本的价格可通过孔网消息另谈.
【关于退货】
所有古旧图书影印、复印本,都是没有现货,而是在买家付款后,为您专门定制的。
除非装订错误,其他情形均不支持退款退货.希望您多多理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者简介:
吕夷简(九七八—一〇四四)字坦夫,寿州(今属安徽)人,祖籍莱州(今属山东)。真宗初进士,历任通州通判、滨州知州、礼部员外郎、刑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真宗末年以刑部郎中权知开封府。仁宗立,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宋史》卷三百十一有传。
庞籍(九八八—一〇六三)字醇之,单州成武(今属山东)人。真宗大中祥符八年(一〇一五)进士,历任黄州司理参军、江州军事判官、开封府司法参军等,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宋史》卷三百十一有传。
书籍简介:
《天圣令》三十卷(宋)吕夷简 庞籍等纂修 明抄本。框高二十•五厘米,宽十四•三厘米。每半叶十行,行十九至二十字,注文小字双行字数不等,白口,四周单边,末二十三叶四周双边。
存十卷:卷二十一至三十。
中国古代法制,至隋唐之际发展形成以律、令、格、式组成的严密体系。各个时期修订的律、令、格、式前加以修订年号以命名,如《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之隋《开皇令》、隋《大业律》、唐《贞观律》、唐《永徽令》、唐《垂拱式》、唐《开元格》之类。宋承唐制,宋仁宗天圣七年(一〇二九),“诏参知政事吕夷简等参定令文,乃命大理寺丞庞籍、大理评事宋郊为修令”(《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四),是为《天圣令》。该书“取唐令为本,先举见行者,因其旧文参以新制定之。其今不行者亦随存焉”(同上)。书中先列当时现行的条文,再将当时不行的条文附抄于后,并注明“右令不行”,故现存十卷十二篇中共有宋令二百九十三条、唐令二百二十一条,是研究唐宋法制史乃至社会生活面貌的第一手资料。
此本封面签题“官品令”,当是传抄者不知原书名而将第一篇之名误题作书名(戴建国《天一阁藏明抄本〈官品令〉考》,《历史研究》一九九九年第三期)。下端题“贞”字,出自《周易•干卦》“元亨利贞”,古人常用作书籍、器物等编号,因知此书足本应分元、亨、利、贞四册,现仅存第四册。全册一百一十二叶(末叶无文字),包括田令卷第二十一、赋令(卷末题“赋役令”)卷第二十二、仓库令卷第二十三、厩牧令卷第二十四、关市令卷第二十五(捕亡令附)、医疾令卷第二十六(假宁令附)、狱官令卷第二十七、营缮令卷第二十八、丧葬令卷第二十九(丧服年月附)、杂令卷第三十。而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后志》卷一著录之“天圣编敕”三十卷子目,知除以上十二篇令之外,尚当有官品令、户令、祠令、选举令、考课令、军防令、衣服令、仪制令、卤簿令、宫室令。
此书于天圣十年(一〇三二)“下崇文院镂版颁行”(《玉海》卷六十六),至宋神宗改革法制,以《元丰令》五十卷取代《天圣令》,该书遂废止不用。加之景佑三年(一〇三六)明令禁止“民间私写编敕、刑书及毋得镂版”(《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十九),故该书传世甚罕,致宋人晁公武已不能明辨。此本为明抄,然遇宋讳“征”“通”等字辄改作“理”“兼”以避之,可知其抄录之底本为宋本,且系该书存世唯一传本,弥足珍贵。
书中钤“范氏天一阁藏书”印记,知系天一阁旧物。清嘉庆十三年(一八〇八)阮元主编之《天一阁书目》“史部职官类”著录此书三十卷完帙,道光二十七年(一八四七)刘喜海主编之《天一阁见存书目》“史部政书类”则注此书仅存卷二十一至三十,可知此书之散亡在嘉道间。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