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文献,民国四明张氏约园开雕,陈良谟,《陈忠贞公集》,二册五卷全;大开本小版心,刻印精良,品相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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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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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良谟
出版人张寿镛
年代不详
纸张竹纸
刻印方式木刻
装帧线装
尺寸1 × 1 × 1 cm
册数2册
上书时间2021-01-1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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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23*14.3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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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谟(1589年-1644年),字士亮,一字宾日,原名天工,浙江鄞县(今宁波)人 。崇祯四年(1631年)进士,历仕云南大理府推官、御史。崇祯十二年(1639年)出任四川道监察御史,抵御张献忠,守备甚固。还朝未久,京城破,自缢死。
《明史》记载
陈良谟,字士亮,鄞人。崇祯四年进士,授大理推官。初名天工。庄烈帝虔事上帝,诏群臣名“天”者悉改之,乃改良谟。在职六年,两注上考。行取陛见,擢御史。
十二年,出按四川。期满当代,再留任。时流寇大入蜀,诏良谟专护蜀王,巡抚邵捷春专办贼。良谟饬守具,坚壁清野。贼犯成都,遣将据要害为掎角。一再战,贼溃奔。帝闻贼扰蜀,下诏责良谟,已闻其善守御,乃优旨赐银币。及还朝,贼势益迫,所规画率不行,而京师陷矣。
良谟尝梦拜文文山于堂下,文山揖之上:“公与予先后一揆,何下拜为?”觉而异之。及是城陷,良谟方移疾卧邸中,一恸几绝,自是水浆不入口。或劝良谟无死,不答。谓邑子李天葆曰:“吾为国死,义不顾家。惟是母老,先君莫葬,继嗣未定,须一言耳。”因赋诗付天葆。未几,闻帝崩煤山,大恸曰:“主上不冕服,臣子敢具冠带乎!吾巾亵,安所得明巾。”天葆以巾进。良谟著巾,蓝便服,起入户。妾时氏随之,遂与妾俱自缢死。时氏,京师人,年十八。良谟逾五十无子,以礼纳之,侍良谟百三日耳。良谟既卒,其族人以其兄之子久枢为之后。未几,久枢亦卒,良谟竟无后。赠太仆卿,谥恭愍。本朝赐谥恭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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