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资本制下的股东出资义务研究-(基于债法路径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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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其鉴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22714097
出版时间2023-05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定价138元
货号29618871
上书时间2024-07-2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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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股东出资义务,既有债的一般性,也有公司法上的特殊性(主要是资本制度,也涉及一定组织法问题)。在债法与公司法二元系统下,运用请求权基础的检索顺序和从抽象到叠加的观察方法,可以将出资义务解构为出资义务的约定本体(产生于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及其债法、公司法限制(包括基于出资亏空,公司法创设的发起人资本充实责任等出资义务法定衍生体)的命题。基于此命题,在二元系统的视角下,按照债法脉络对出资义务进行展开,分析出资之债(出资义务的约定本体)是什么及其产生基础、约定与限制、履行、消灭规则。本书的研究思路、方法和结论,对在民商合一的《民法典》框架下正确处理认缴制改革后愈加频发的出资权利义务纠纷有适用意义,对《公司法》进一步完善出资规则有借鉴意义。
【作者简介】:
张其鉴,江苏兴化人,祖籍湖北江陵。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联合培养博士、访问学者。曾在中共中央组织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等单位任职或挂职,现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高层次人才入选者,兼职律师,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建设专家,2019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资本制度修改课题组成员。主要研究方向: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法学权威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宣部政策法规研究室等课题多项。
【目录】:
导论
节 正确理解公司资本制度
一 公司资本制度的运行原理
二 公司资本制度的模型组合
三 公司资本制度的目的价值
第二节 本书写作说明
一 研究方法
二 研究思路
章 认缴资本制下引入债法分析出资义务的价值
节 认缴资本制的立法改革及其评价
一 认缴资本制的历史嬗变与完全确立
二 正确认识完全认缴制改革
第二节 认缴制下引入债法分析出资义务的必要性
一 认缴制下的立法供给缺陷
二 认缴制下的司法审判困境
第三节 认缴制下引入债法分析出资义务的可行性和特殊意义
一 出资义务在认缴制下的债法描述
二 出资义务纳入债法视角的特殊意义
第二章 出资之债界定:基于出资义务本体与衍生体的界分
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请求权基础下的出资义务全景
一 出资之债本体:债法系统理论和规则的观察
二 出资之债衍生体:公司法系统出资亏空理论的观察
第三节 出资之债的本质厘定及其实务应用
一 出资之债仅为意定之债
二 出资之债本质属性的实务应用
第四节 出资之债衍生体及其问题简述
一 发起人资本充实责任
二 股东对公司债权人补充赔偿责任
三 未出资股权转让中出让人与知情受让人连带责任
四 董事、高管理人员不催缴出资相应责任
五 限制股东权
六 解除股东资格
第三章 出资之债的请求权基础: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
节 案例与问题
第二节 作为请求权基础的股东协议
一 股东协议的概念界定
二 股东协议的立法例介绍
三 股东协议的特殊合同属性
四 股东协议的效力判定
第三节 作为请求权基础的公司章程
一 公司章程的概念与特征
二 公司章程关于出资事项的记载
三 公司章程性质的可分性与出资请求权主体
第四节 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之间的适用关系
一 公司章程是否导致股东协议终止?
二 股东协议能否代替公司章程的修改?
三 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有无效力优劣之分?
四 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冲突适用规则
第四章 出资之债约定性的债法与公司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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