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廷杰
出版社中华书局
出版时间2004-05
版次1
装帧精装
上书时间2023-12-2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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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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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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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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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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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104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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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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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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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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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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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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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900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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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资料长编性质的清代著名文人戴名世的年谱。作者为法国法兰西学院汉学所戴廷杰研究员,他历十年之功,多次到中国各地数十家图书馆及资料室以及谱主家乡调查、收集、抄录、复制相关古籍,采用了以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为主的有关清宫汉、满文档案,不仅校订了迄今为止最齐备的戴氏生平与戴氏及《南山集》文字狱相关的六百余人的生平传记,使此书成为极富古典文献价值的研究清初期政治、文学、军事的古籍整理类图书。此书的八种附录所收资料丰富、系统;六种索引则为使用者提供了便利。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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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末年的南山集案,是震动一时的文字狱大案,案涉安徽桐城戴、方两大名门望族,《孑遗录》和《南山集》的著者戴名世“从宽免凌迟,着即处斩”,而另一主犯方孝标也因《南山集》中提到他“语多悖逆”的《滇黔纪闻》遭至戮尸。株连者不计其数,凡两家亲属朋友,或被杀戮,或遣戍为奴,其中不少都是知名学者文士,桐城派古文开创者方苞即在其列。
康熙五十年,御史赵申乔疏参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又说“今身膺恩遇,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削书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厕清华?祈敕部严加议处,以为狂妄不谨之戒”(《清圣祖实录》卷248)。这种理由,按理罪不至死,更不该株及九族。但康熙一句朱批:“这所参事情,该部严察,审明具奏”,竟酿成清史一大文字狱,恐怕连赵申乔也不会想到吧。
来新夏教授认为,论者颇多以这段话来作为戴名世致罪之由。实际上这一检举内容纯是一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诛心之论,充其量只不过是过去有些不恰之作,而入仕后没有毁版的历史问题而已,何至于罗织罪名而兴大狱呢?我一直对此有所置疑。认为幕后必有某种不可告人的隐秘。在读赵申乔后裔保存的赵申乔原奏疏结尾处有一段话,曾引起我的注意,文称:“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为此特疏纠参,仰祈敕部严加议处,以为狂妄不谨之戒,而人心咸知悚惕矣,伏侯皇上睿鉴施行!”这段话透露了一种信息:身为总宪的赵申乔纠参某些官吏的有罪,是他职责所在,参奏中只需列举事实,根本无需在疏文中洗清个人与被参劾者间有无嫌怨的问题。《圣祖实录》中把这几句洗刷关系的话删节掉证明编纂实录者已认为这几句话与纠参主体无关。因此,据我的臆测,赵申乔之所以纠参戴名世,是因与他的长子即戴名世同科状元赵熊诏有关。当时大气候很不好,既有皇子结党事件,又有南北闱的科场案,而北闱又与赵申乔有关,所以赵申乔不仅急于洗刷自己,而且要立新功,而如戴名世的“狂悖”言论文字为他人举发,可能会牵连儿子挂上结党之嫌,更有可能牵出前科抡才不当的另一科场案,所以不如先发制人,纠参戴名世,摘清干系;但又不愿得罪仕林,于是就在疏文中写下这欲盖弥彰的一笔。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推理,尚无确证。
戴名世时年五十九,两年前刚以会元摘取殿试榜眼,而参劾他的赵申乔为该科状元赵熊诏之父,赵熊诏和戴名世一样,科场潦倒多年,中状元时也已四十六岁了,他会试时只名列第二十七,殿试一举夺魁,也算是出人意料。
戴、赵两家本有同年之谊,又像赵申乔所说“臣与名世,素无嫌怨”,又为何要置对方于死地?近见来新夏教授“推理”,可能和南北闱科场案有关,北闱案牵涉到赵申乔,他怕戴名世的“狂悖”之语累及状元儿子,又急于洗刷自己立新功,也就先发制人了。但这也只是“推理”而已。
戴名世年谱,道光年间有过无名氏所著一部行世,近年王树民也有《重订戴南山年谱》,但像此次戴廷杰《戴名世年谱》这样“内容详尽,资料丰富”,还属先例。年谱“不仅校订了迄今为止最为完备的戴氏生平与家族谱系资料,收录了《戴名世集》未收之百余篇佚诗文,而且在详加考订的基础上,编有与戴氏及《南山集》文字狱相关的六百余人的生平传记” (柴剑虹先生语) ,使“戴名世二百年前之沉冤借此令世人详其始末,明其究竟” (来新夏先生语)。
撰者以十年辛劳,潜心研究清代文字狱中一个重要人物戴名世,当其开始着笔著述时,必然会反复考虑运用何种编纂体裁与体例。以年谱体论定人物究竟是否合适?我在以往曾对年谱这一史体有过一些研究,在所著《中国的年谱与家谱》中曾说过:“年谱是史籍中的一种人物传记……它是以谱主为中心,以年月为经纬,比较全面细致地叙述谱主一生事迹的一种传记体裁。它杂揉了记传与编年二体……”看来年谱比传记更易于容纳史料,理清脉络,尤便于寓论断于叙事。我在研究林则徐事功多年后,就写了一部《林则徐年谱》,深感写年谱比传记更顺手,更容易求真存实,更易于减少个人情感成分。而撰者这部年谱可谓把年谱的功能运用得非常自如,令人赞佩!
本书近百万字,以汉语文言写成,而作者戴廷杰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国人,现为法兰西学院汉学所研究员,是法兰西学院华裔院士程抱一先生的高足,又师从过魏丕信和桀溺(Jean-Pierre Diény)两位汉学大师。这个中文名,是二十五岁初游远东时,一个中国友人替他取的,这时还不知道“中国有桐邑,余友未闻桐城有戴族”。后来他习汉语,博士论文研究戴名世,只是巧合。1986年,戴廷杰读到王树民编的《戴名世集》(中华书局,1986)曾去信感谢。那时他正做博士论文,已用了四年的时间“研究戴名世的一切”。现在戴廷杰又以十年之功完成这样一部“极富古典文献价值”的《戴名世年谱》,不说意义,单单他的古文功底,就要让中国学者“赧然”了。
十年之间,戴廷杰几乎每年都有中国之游,寻访辑佚,“不仅校订了迄今为止最齐备的戴氏与家族谱系资料,《戴名世集》未收之佚文,而且在详加考订的基础上,撰有与戴氏及《南山集》文字狱相关的六百余人的生平传记”,像来新夏教授所说,本书“无论资料的挖掘,史事的论述,牵涉的事实与人物,还是编纂体制等方面”,都几近全备。
这部专著最显著的特色,是无论资料的挖掘,史事的论述,牵涉的事实与人物,还是编纂体制等方面,都力求全备。所用的资料,除谱主本身文献外,还有许多有关人物的著述。他征引官书及一般常见书,也扩及方志、杂书,在记事纲目下尽量附入详尽的史料,并多加考订。他对史事的叙述很细致,如记谱主应试过程,从入场、考题、作文、荐卷到录取、放榜、任职诸环节都有具体内容,不仅便于了解谱主参加科试的全过程,也映现了科举制度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又如写谱主的得罪,从被纠参入狱,株连亲友,到惩处结案各个细节,都有滴水不漏的描述。撰者并不是孤立地记述谱主的生平,而是拓宽视野,将谱主置于整个政治、社会背景下,而与有关事务密切联系来解析。对于株连所及的各方人物,都不是略加点录,而是尽可能著其生平,使这部年谱不仅讲清谱主的社会关系,而且也为研究那一时代学林活动提供大量的参考资料。
《戴名世年谱》的另一特色是颇有创意。撰者除了编纂常规应有的12卷正谱外,又增设了若干具有原创意义的体例。如立《后谱稿》,始康熙五十三年即谱主被诛之次年,下迄清末,历时二百年有零,用以记谱主身后案件余波以及遗作的编纂、题记、刊行等情事。为历来年谱编纂的创举。《后谱稿》后,有附录八种,录存正谱未录的谱主佚作、杂类文献和近世题跋、近世杂记。并收录谱主的旧谱、传志。另有文目编年、佚文代文文目等。涉及方面之广,几乎将有关谱主资料,网罗殆尽,极便于研究参考。其最具创意者则为书前之图版,撰者一反年谱常规,谱前未置谱主图像,或示谱主衔冤沉埋不得显其图像,而特置兴此大狱的检举人赵申乔朝服像,同时又置延致戴名世之赵吉士消闲像,二赵并举,撰者之褒贬自见。撰者插入的书影中有十幅是文祸后谱主名号被剜改涂抹的证据,如谱主所著《孑遗录》所署“桐城戴名世田有著”一行被涂抹;《依归草》后印本卷十“戴田有集序”被肢解为“戈二月集序”;《秀野草堂诗集》后印本将有关戴名世的诗句剜去两行半,开“剜天窗”之先例等等。撰者在编谱之余还念及读者的使用,在谱末附入综合索引,分人名、地名、书名、篇名、酬酢、文献等六种,以为读者检读渠道。这些创意,不仅对年谱的编纂体例有所增益,亦以见撰者之匠心独具。
年谱以编年为序,汇集丰富资料,确能体现长编作用,但撰者所持观点及见解,亦多于体例安排,史料抉择上发抒微言大义。如果撰者能在丰富资料基础上,综合谱主一生行迹,撰写一篇万把字的《戴名世传论》,有所是非褒贬,给以史家评论,置于谱首,则将使谱主由平面化为立体,给读者以谱主的完整形象。谱传结合似可作为年谱体裁的发展方向,姑以此与撰者商榷。本谱征引繁富,于其《文献索引》中可一览而得,惟大致限于清人,而时人有关著述则甚鲜,盖以时人所论述,足以见当前于谱主研究之水平,将对继起者颇有裨益。一孔之见,是否有当,尚待商量。
对于这部年谱,戴廷杰先生自己做过如下论述:“像使用文言文一样,一种模仿的作用。因为我整日接触的就是文士的别集,肯定也是因为我几乎与课题溶为一体了。文士所作墓志及传记经常赞扬死者的发愤读书及潜心勤学,古人的这种精神,今人也应借鉴。文献的裒辑需要耐心和经验。文稿的考据需要逻辑和严谨,甚或一个简单的正确判断力。比勘则需要注意力集中,而标点是一种游戏。当然这种游戏藏有许多陷阱,我不能保证没有掉进去。任何学术著作都会有或多或少的错误。学术著作的好坏之分就在于错误的多少。我只是希望拙著中的错误(我自己已经发现了!)是在容忍度之内。您看,恐怕您过高估计了我的能力。如果说拙著有与众不同之处,除了它出自一个外国人之手,大概还是它的篇幅,即您所提到的九十万字。在中国,年谱出得很多,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谱都加上“长编”二字,是想表明比一般年谱长。我没有这样做。我认为年谱即是年谱,没有长短之分。拙著《戴名世年谱》本应与普通所见年谱的篇幅无甚两样,可是随着新资料的发现,特别是发现了戴名世六十篇佚文后,篇幅变得愈来愈大,最后超过了一千页。过去,年谱不求全面,只给出要点,因此篇幅一般都不大,除非是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如王安石、朱熹等。今日,年谱是一种博学著作,如果能做到底,非常有益,起码用处很大。我的运气——运气与才能无关——是在研究上能够走到底,或者说是走得比较远。能做到这一点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在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工作有着很大的自由度。第二个原因是西方史学著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研究也越深,篇幅也越大。我觉得由于体制的原因 (我们下面还会谈到) 和某些与中国近数十年的历史有关的原因,中国在这方面显得有些落后。随着中国的开放,事情正在发生变化,现在一批年轻的史学家开始崭露头角,他们不像前辈那样经历了中国几次大的起伏。在书出版的几个月前,得到了王树民先生去世的消息,我深感遗憾。我本打算书一出版,便赠献给王老,现在他再也看不到我的研究成果了。我相信凭他以往的热情和宽容,他一定会为《戴名世年谱》的出版而欣慰。后来一想,这样可能更好。王树民先生经历了新中国的诞生,可是以后的几十年对研究旧中国国学的学者来说,并不能说是十分有利的年代;形势虽然好转,可是为时过晚,时间已流逝,人也步入晚年。戴名世生平未尝不叹息己命之不厚,己志之不遂,认为是“未遇其时”。王老及其同代的学者真是在他们才思横溢的时期,没有遇上有利的环境。现在情况完全改变了。中国传统的史学随着共和国的建立而消亡,新的史学正在建立,这将是形式和方法全新的现代史学。我投入这一课题的研究,刚好是处于两个世界、两代学者的转接时期,这也是一种巧合。晚十余年,或二十年,我一定不需要写《戴名世年谱》了,这一工作早会被中国学者完成!”
而对于谱后部分,他认为:“我不是第一个写谱主死后情况的人。近些年出的年谱中,有的已经这样做了,虽然为数甚少。他们称为《谱后》,即在“年谱之后”,加上类似一种附件。我更喜欢《后谱》,即“身后之谱”的意思。这样更能体现某人死后通过留给后世的作品或记忆继续存在。戴名世是一个文字狱的牺牲者,年谱应该试图展现其作品如何逃过两次焚毁重见光明,因此后谱的编撰就显得极为重要。我最大的遗憾是来不及把后谱作得更深,所以只能称为《后谱稿》。是否有所创新,我不敢肯定,只是尽力往深里作。作年谱是一博学工作,博学工作只有作深,才会有真正的用途。比方说人名的考证。我所翻阅过的年谱,不说全部也是绝大部分,并不考证谱中所有人物的名字,甚或以字号为名。这样不但不便于阅读,而且与人物对不上号,与正名之道不合。更关键的是忽略了某个文士的生平。搞历史就应将人物的生活与环境、活动与来往,尽可能地串联起来。对于戴名世来说,这些则显得更为重要:他的交往表现得越广,越能体现《南山集》案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之大。因此我在人物考证方面,下了较大的功夫,遗憾的是有些人名还是没能考证出来。作小传也是本着这一精神,我尽可能去找信息较多的史料,比方说,查《清史稿》莫若查阅宗谱,查县志的粗泛列传不如翻阅内容甚详的墓志。至于索引,是必不可少的。我力图详细以便查找。一本博学著作,非为读而为用也。在我手中也不知过了多少本书,很多都是无法使用或是很少使用,因为没有索引。我觉得在中国书中附索引的工作做得不够。现代化的研究需要不断地查阅大量的资料,索引的作用非常大。我撰写年谱的这些努力,都是想到要方便读者的使用。”
关于戴名世与桐城派,他有如下见解:“戴名世的文稿及其资料,我看了无数,我们就如同一对过从密切的老朋友,交往之深,时间之久,最后反而不知相互被对方什么所吸引。戴名世的古文确实是悲愤慨慷,也正因此激怒了皇权。引发《南山集》案的,不仅是著名的 《与余生书》,同时还有另外五篇(这批文章,谱中称之为“致祸六文”)。一百多年后,戴氏的悲愤慨慷也遭到了桐城三大家方宗诚、戴钧衡、萧穆的反对,反对他“愤世疾俗”的态度。用现代读者的眼光来看,戴名世的直言是一难得的优点:能够高声说出众人心中暗想的文士实在不多,因此更值得我们注意。我们也不能只看到戴名世文章中激烈的措辞,我认为他的文体也十分清晰自然,正如他自己所提倡的“割爱”、“率其自然”、“平”与“质”。戴名世的句子经常宽舒流畅,较多地运用虚词使得文章扩展明了,也很少使用偏字。(在一篇序中,他曾质问:奇字以为古乎?)记得曾与黄裳先生谈及戴名世的文章,黄裳先生觉得戴名世的文章有些俗,他更欣赏方苞的文章。方苞的文章“凝缩而沉潜”,内容丰富,文字过硬。然而戴名世的文风表面看来朴素、不甚典雅,我认为这正是他的长处所在,起码可称为他的典型特征,并足以证明他是一个重要的作家,并非只是文字狱的不幸受害者。至于他是否是桐城派的先祖,我从未真正提出过这种问题,因为这一问题是我所研究的康熙时代以后才提出来的。众所周知,姚鼐惊叹“天下文章,其出于桐城乎”之时,已是18世纪后期。姚鼐只是提出当时桐城作家的影响,并不能算作为这一流派打下了根基,一个真正的流派乃是有着共同观点的作家汇聚在一起的有组织的团体。方宗诚在《桐城文录》中指出桐城派三个最重要作家:方苞、刘大 、姚鼐,但同时又强调“三先生实各极其能,不相沿袭”。所谓桐城派实为一群无团体组织的作家。如此看来,戴名世自然是属于桐城派,并且是桐城派重要代表作家之一。在《桐城文录》中,方宗诚选录戴名世文稿的卷数仅次于方苞、刘大 、姚鼐,排列第四位,与方东树并列。我认为有名文士方宗诚不会反对现今某些学者提出的戴名世为桐城派鼻祖的说法。持这一观点学者的依据之一,是戴名世和方苞的关系密切。拙著则会为此种观点提供更多的证据,因为其中的史料反映出二人的关系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密切。如果只是从各学者所依据的文学理论而论,戴名世是否属于桐城派是很难证明的。其实是无法证明的:怎么可能证明一个作家属于他所生活的年代还不存在的一个流派呢?这并不是说提出这种问题毫无意义,我只是觉得从历史学家的眼光看,这几乎是年代记述的误差。最后我要补充一点:提出这种问题,还是慎重为妙。近二三十年,有很多关于桐城派的文章,探讨某作家的文学思想,试图找出作家间的相互关系或影响。我觉得许多文章缺少证据,只是抽出几点或某些段落进行简单地比较,并不重视原作和引文的上下文。所谓戴名世的文学思想,多半是根据戴名世为某些时文写的序;像许多文士一样,戴名世提倡“以古文为时文”,可是我们不要忘记戴名世在此类序中给出的所谓写作法则,实为一种极为特殊的文体练习,也即著名的八股文。戴名世在给侍郎赵士麟的信中要求赵氏撕毁他请人代写而署戴氏的一篇序时,转引《易经》中“君子以言有物”一句。难道也应将此作为戴名世文学思想的一部分吗?难道便可与方苞的著名“义法”相比较,因为方苞曾提出“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吗?在这封信中,我怕看不出别的,只看出戴名世指责赵侍郎的妄贪虚荣。或许是我为收集史料,还原历史真相已用尽力量,而无力登高俯视这些文学理论的问题。”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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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例言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一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二 顺治十年癸巳(一六五三)至康熙十九年庚申(一六八○)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三 康熙二十年辛酉(一六八一)至二十五年丙寅(一六八六)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四 康熙二十六年丁卯(一六八七)至二十九年庚午(一六九○)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五 康熙三十年辛未(一六九一)至三十四年乙亥(一六九五)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六 康熙三十五年丙子(一六九六)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七 康熙三十六年丁丑(一六九七)至三十八年己卯(一六九九)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八 康熙三十九年庚辰(一七○○)至四十年辛巳(一七○一)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九 康熙四十一年壬午(一七○二)至四十三年甲申(一七○四)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十 康熙四十四年乙酉(一七○五)至四十五年丙戌(一七○六)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十一 康熙四十六年丁亥(一七○七)至四十九年庚寅(一七一○)
戴名世先生年谱卷之十二 康熙五十年辛卯(一七一一)至五十二年癸巳(一七一三)
戴名世先生后谱稿 康熙五十三年甲午(一七一四)至宣统三年辛亥(一九一一)
附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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