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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执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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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法规范化研究中心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03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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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执法规范化研究中心 著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9-03
  • 版次 1
  • ISBN 9787521604283
  • 定价 14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内容简介】

  本书根据机构改革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能,从执法程序和执法实体依据两个维度,全面梳理了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的规定,是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重要依据和工作指引。

 

  本书执法程序部分,是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12月新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全新编写的。该两部规章就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的适用范围、管辖原则、一般程序、证据收集、听证程序、执行和结案等重要制度作出统一规定,对案件办理各环节的流程进行了细化,着力推进处罚程序的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是指导市场监管全系统执法办案的重要规章。

 


【作者简介】

执法规范化研究中心由库博雷克公共管理咨询公司专业人员组成,库博雷克公共管理咨询公司专注于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公司依托专业院校和资深执法干部等强大师资,主要从事行政机关的执法培训和相关图书的写作。公司出版的各类执法指南均受到各级各部门执法人员的一致好评和肯定。

 


【目录】
第一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第一章 立案与调查处理 
立 案 
(一)发现案源 
(二)立案的条件 
(三)立案的要求 
(四)核查案件线索 
(五)申请立案 
(六)立案注意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管辖 
调查前的准备 
(一)确定调查人员 
(二)制订调查计划 
现场检查 
询 问 
(一)询问要求 
(二)询问内容 
抽样检验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鉴定 
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 
委托协查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实施查封、扣押 
(一)查封、扣押的实施 
(二)查封、扣押的解除 
(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查封、扣押措施 
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和处理 
(一)查封物品的保管 
(二)扣押物品的保管 
(三)暂扣物品的处理 
责令限期改正 
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一)证据的种类 
(二)证据收集的基本原则  
(三)收集证据的方式 
(四)收集和固定证据的一般要求 
(五)书证的收集与固定 
(六)物证的收集与固定 
(七)视听资料的收集与固定 
(八)电子数据的收集与固定
……
第二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分类指引
第一章 市场主体准入和企业信用监管 
市场主体准入监管 
(一)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管理 
(二)企业名称的使用管理 
(三)股东资格和出资管理 
(四)公司章程的制订和审查 
(五)公司组织机构的产生和运行工作 
(六)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管理 
(七)公司管理和经营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八)经营场所使用登记管理 
(九)动产抵押登记管理 
(十)股权出质管理 
(十一)清算和注销管理 
(十二)年报公示管理 
(十三)及时信息报送公示管理 
企业信用监管 
(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市场主体准入违法案由及处罚 
(一)公司登记违法行为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违法行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违法行为 
(四)合伙企业登记违法行为 
(五)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违法行为 
(六)个体工商户登记违法行为 
(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违法行为 
(八)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第二章 公平交易执法和违法行为查处 
对生产经营混淆行为的监管 
(一)混淆行为的概念 
(二)混淆行为的类型 
(三)混淆行为与虚假宣传的区别 
(四)对混淆行为的调查取证 
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管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和特征 
(二)商业贿赂的调查取证 
对虚假宣传行为的监管 
(一)欺骗性虚假宣传 
(二)误导性虚假宣传 
(三)组织虚假交易行为 
对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监管 
(一)商业秘密的认定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 
对有奖销售行为的监管 
(一)有奖销售的概念 
(二)不正当有奖销售 
(三)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调查取证 
对商业诋毁行为的监管 
对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 
不正当竞争违法案由及处罚 
(一)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实施混淆行为 
(二)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贿赂他人的 
(三)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
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 
(四)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 
(五)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 
(六)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七)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
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 
第三章 产品(商品)质量的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 
产品质量监管 
(一)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质量要求 
(二)生产的产品应当如实标注 
(三)提供服务和有关资料 
(四)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质量监管 
(一)应建立进货验收制度 
(二)应保持销售产品质量 
(三)销售产品的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应提供售后服务和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抽样检验规范 
(一)抽检准备工作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行组织抽检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检验 
(四)检验鉴定结果的处置 
产品(商品)质量违法案由及处罚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 
(二)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
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
售的产品的 
(四)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 
(五)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
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六)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 
(七)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
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情节严重的 
(八)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
产安全的产品,没有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情节
严重的 
(九)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
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
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 
(十)服务业的经营者将禁止销售的产品拥有经营性服务的 
(十一)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物品的 
(十二)销售者销售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的 
(十三)销售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履行退货、更换、
修理等义务的 
(十四)销售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不履行规定的退货义务的 
(十五)销售者不及时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
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
务的 
(十六)销售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
安全危险的,未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告知消
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的 
(十七)购进或者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的 
(十八)商品经营柜台出租者、商品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平
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经营者对申请进入其经营
场所或者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未履行审查
登记义务,或者拒绝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
行为采取措施、开展调查的 
(十九)私自拆封、毁损备份样品的 
(二十)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产品标准的,或者提供虚假企
业标准以及与抽检商品相关虚假信息的 
第四章 商标管理和违法行为查处 
商标监管内容 
(一)商标的注册续展和证书管理 
(二)商标的变更和转让管理 
(三)商标的依法使用 
(四)侵害他人商标权的监管 
(五)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管理 
(六)驰名商标保护管理 
商标印制管理 
(一)承印验证制度 
(二)承印登记制度 
(三)印刷品保管制度,交付制度和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四)商标印制档案管理制度 
商标违法案由及处罚 
(一)商标使用违法行为 
(二)商标印刷违法行为 
(三)商标侵权行为 
第五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违法行为查处 
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内容 
(一)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保障 
(二)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告知和公示制度 
(三)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公平自主交易权利 
(四)经营者质量担保及举证制度 
(五)经营者出具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真实、合法、有效 
(六)商品和服务质量三包制度 
(七)经营者应保障对消费者的人格尊重和隐私保护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表现形式 
(一)质量违法行为 
(二)虚假宣传行为 
(三)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行为 
(四)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 
(五)不公平不平等格式条款行为 
(六)有关服务领域侵权行为 
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由及处罚 
(一)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
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
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的 
(四)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五)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
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六)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
检疫结果的 
(七)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八)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
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
者服务等措施的 
(九)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
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
者无理拒绝的 
(十)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
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一)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
声明、店堂告示等,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
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或含有违反规定的内容的 
(十二)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
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
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
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
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十三)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
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十四)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
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 
(十五)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
商品或者服务的 
(十六)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未依照
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十七)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
合理退款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十八)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以保留最终解释权
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 
(十九)零售商拒绝消费者要求提供促销商品发票或购物凭证的
要求或要求消费者负担额外的费用的 
(二十)零售商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
障碍的 
第六章 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与违法行为查处 
对直销企业的监管 
(一)具有营业执照,并持续符合设立条件 
(二)保证金缴纳和补足制度 
(三)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违规直销案件查办 
(一)直销的概念和特征 
(二)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三)违规直销的主要表现形式 
(四)违规直销的法律责任和法律适用 
一般传销案件查办 
(一)查处措施及注意事项 
(二)传销行为的认定 
(三)传销认定部门 
(四)责任主体的认定 
(五)查处传销的职责划分 
(六)涉嫌犯罪传销案件移送 
(七)传销案件维稳处置 
网络传销案件查办 
(一)网络传销行为构成要件 
(二)查处网络传销行为的法律适用原则 
(三)网络传销认定证据要点 
直销传销违法案由及处罚 
(一)传销行为 
(二)直销违法行为 
第七章 广告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 
广告监管内容 
(一)广告发布者的经营资格和业务管理制度符合法律规定 
(二)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符合法律规定 
(三)广告代言人符合法定的资格和事实要求 
(四)广告的形式符合具有可识别性的要求 
(五)广告内容符合法定的禁止性规定 
(六)广告内容符合真实、准确和清晰的要求 
(七)强制审查的广告已取得审批文件 
(八)广告的发送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九)广告内容和发布形式符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要求 
(十)户外广告的设置符合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十一)发布特定广告(教育培训广告)符合法律法规的限制规定 
(十二)发布特定广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符合法律
法规的限制规定 
(十三)发布特定广告(婴幼儿食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符合法律
法规的限制规定 
(十四)发布特定广告(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
符合法律法规的限制规定 
(十五)发布特定广告(烟草和酒类广告)符合法律法规的限制
规定 
(十六)发布特定广告(招商类广告)符合法律法规的限制规定 
(十七)发布特定广告(房地产广告)符合法律法规的限制规定 
(十八)发布公益广告符合法律法规的限制规定 
(十九)发布广告的语言文字符合法律法规的限制规定 
广告监管执法 
(一)广告禁止性用语的判定 
(二)虚假广告的判定 
(三)广告代言人的认定 
(四)变相发布广告的认定和处罚 
(五)不属于广告发布行为的认定 
(六)情节轻微,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广告费用的计算 
(八)广告案件的管辖 
互联网广告的监管 
保健食品广告监管 
广告违法案由及处罚 
(一)违反广告内容准则的行为 
(二)违反广告行为规范的行为 
(三)教育培训广告违法行为 
(四)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行为 
(五)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违法行为 
(六)烟草、酒类广告违法行为 
(七)食品、保健食品类广告违法行为 
(八)房地产广告违法行为 
(九)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 
(十)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
养殖广告违法行为 
(十一)招商广告违法行为 
第八章 网络交易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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