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6812号书法 孙过庭 书谱句 138×69cm 作者:玉衡 北京市 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燥方润,将浓遂枯;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之曲直;乍显乍晦,若行若藏;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无间心手, 夫自古之善书者,汉魏有钟张之绝,晋末称二王之妙。 敬虽权以此辞折安所鉴,自称胜父,不亦过乎!且立身扬名,事资尊显,
¥
266
九品
仅1件
题名B16812号书法 孙过庭 书谱句 138×69cm 作者:玉衡
年代2010年代 (2010-2019)
类别水墨(黑白)
材质纸本
装裱形式软片
尺寸138 × 69 cm
货号B16812号书法 孙过庭 书谱节选
上书时间2023-10-2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
品相如图,本店所有作品均为作者艺术家纯手写手绘作品原稿,作者简介来自作品本人自我介绍和百度搜索结果,不保证完全正确,藏友自鉴,如有不对的地方,还望批评指正!作品图片为实物拍摄,所见即所得,每幅作品都是仅此一幅,售出即下架,作品售价属本店意向,不代表艺术家润格,欢迎广大书画爱好者收藏家装裱店光临捡漏,祝身体健康,生意兴隆!
- 商品描述
-
B16812号书法 孙过庭 书谱句 138×69cm 作者:玉衡 北京市
原文:谢安素善尺牍,而轻子敬之书。子敬尝作佳书与之,谓必存录,安辄题后答之,甚以为恨。安尝问敬:“卿书何如右军?”答云:“故当胜。”安云:“物论殊不尔。”子敬又答:“时人那得知!”敬虽权以此辞折安所鉴,自称胜父,不亦过乎!且立身扬名,事资尊显,胜母之里,曾参不入。以子敬之豪翰,绍右军之笔札,虽复粗传楷则,实恐未克箕裘。况乃假托神仙,耻崇家范,以斯成学,孰愈面墙!后羲之往都,临行题壁。子敬密拭除之,辄书易其处,私为不恶。羲之还见,乃叹曰:“吾去时真大醉也!”敬乃内惭。是知逸少之比钟张,则专博斯别;子敬之不及逸少,无或疑焉。
译文:谢安素来善写尺牍书,而轻视王献之的书法。献之曾经精心写了一幅字赠给谢安,不料被对方加上评语退了回来,献之对此事甚为怨恨。后来二人见面,谢安问献之:“你感觉你的字比你父亲的如何?”答道:“当然超过他。”谢安又说:“旁人的评论可不是这样啊。”献之答道:“一般人哪里懂得!”王献之虽然用这种话应付过去,但自称胜过他的父亲,这不是太过分了吗!况且一个人立身创业,扬名于世,应该让父母同时得到荣誉,才是一种孝道。《孝经》上讲到曾参见到一条称“胜母”的巷子,认为不合人情拒绝进去。人们知道,献之的笔法是继承羲之的,虽然粗略学到一些规则,其实并未把他父亲的成就全学到手。何况假托是神仙授书,耻于推崇家教,带着这种思想意识学习书艺,与面墙而观有什么区别呢!有次王羲之去京都,临行前曾在墙上题字。走后献之悄悄擦掉,自己写上字,认为写得不错。羲之回家见到后叹息道:“我临走时真是喝得大醉了。”献之这才内心感到很惭愧。由此可知,王羲之的书法与钟繇、张芝相比,只有专工和博涉的区别;而王献之比不上王羲之,则是毫无疑问的了。
— 没有更多了 —
品相如图,本店所有作品均为作者艺术家纯手写手绘作品原稿,作者简介来自作品本人自我介绍和百度搜索结果,不保证完全正确,藏友自鉴,如有不对的地方,还望批评指正!作品图片为实物拍摄,所见即所得,每幅作品都是仅此一幅,售出即下架,作品售价属本店意向,不代表艺术家润格,欢迎广大书画爱好者收藏家装裱店光临捡漏,祝身体健康,生意兴隆!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