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论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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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蒂亚斯 耶施泰特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11
版次1
印刷时间2017-11
装帧其他
货号T2921-6
上书时间2024-12-2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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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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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蒂亚斯 耶施泰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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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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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7-11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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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62078425
-
定价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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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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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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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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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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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90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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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作者在就职演讲的基础上形成的一本论战性的著作,抗争的对象是法学教育中的反理论倾向。在澄清“理论”与“实践”之双重含义,并进而阐释法理论的内容和性质及其混淆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了法理论对于实践的意义。法理论具有一种弯道效益,也即对实践的间接效用。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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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蒂亚斯·耶施泰特 1961年生,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公法与法理论教席教授。研究范围涉及宪法学、法理论、欧盟法、国家教会法、一般行政法、儿童和青少年救助法,著有《民主原则和共同管理》《制定法中的基本权的开展》等。目前正在主持《凯尔森文集》的编纂工作。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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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总序·001
中文版序·004
前言·006
《法理论有什么用?》导读 / 雷磊·001
Ⅰ被质疑的理论:理论越位了么?·036
1?理论在教学中无价值·036
2?反理论的倾向:多声部的合奏·039
a)实用主义者的声音:理论重要吗?·039
b)“现实主义者”的声音:作为理论重复的司法实证主义·041
c)理论虚无主义者的声音:“作为科学的法学的无价值性”·042
d)理论逃逸者的声音:“没有人能容忍被活体解剖”·043
e)无政府主义者的声音:“反对方法!怎么着都行!”·044
f)启蒙者的声音:“说的不做,做的不说”·046
g)美学家的声音:“无论裁判与艺术如何结合,都始终不得要领”·049
h)拒绝反思者的声音:自我观察是一种病症·051
3?理论是我们的宿命!怀疑论而非对理论的怀疑·052
Ⅱ法学(中)的理论-实践问题·056
1?位于实践科学与精神科学之间的法学·056
2?理论的双重概念:观察者的理论与参与者的理论·057
3?实践的双重概念:法律制定的实践与法律适用的实践·059
Ⅲ作为法律(学)之固有法则理论的法理论·070
1?法律(学)之固有法则作为法理论的鹄的·070
2?法的固有法则与法律科学的固有法则·074
3?法的独立地位与固有法则·077
4?法律科学的独立地位与固有法则·082
5?实践的理论与服务于实践的理论·084
a)实证主义的路径:反对法律道德主义 ·085
b)规范主义的路径:反对法律自然主义·087
Ⅳ法律(学)之诸固有法则的融合(混淆)·090
1?“脱离”法律获取理论的方法论与教义学·090
2?模棱两可情形中的法律(学)固有法则·093
a)法律获取的创造性·094
b)法的拘束性·101
c)法随时间的可变性·105
3?整体解释理论:法律创设的位置在哪里?·108
4?教义学“能动主义”的自我理解:作为法源的教义学?·115
5?法律获取、法律方法与法源学说的关联·120
Ⅴ服务于法律科学与法之固有法则的法理论·122
1?对法律科学之固有法则的保护机制·123
a)作为“边防哨学科”的法理论·123
b)作为“法律解剖学”的法理论·129
2?对法之固有法则的保护机制·132
a)通过语境化的相对化·133
b)对法的偶然性的保护·136
c)体系怀疑论·138
d)逻辑的界限·141
e)反对教义学的自我授权·142
f)通过理论的理论祛魅·143
Ⅵ二分式法律获取理论的“人类学”困境:同一个人的多元角色·147
Ⅶ服务于法实践的法理论:基础研究的弯道效益·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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