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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与法治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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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1折 138 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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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文显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11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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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张文显 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7-11
  • 版次 1
  • ISBN 9787519715229
  • 定价 13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其他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744页
  • 字数 762千字
【内容简介】
《私法与法治经济建设》为了充分发挥法治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ling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探讨了现代社会发展与私法理念革新,法治经济建设中私法、公法与社会法的互动,法治经济建设的域外经验,民商事制度完善与法治经济建设,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把经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为司法体系的完善创新和法治经济建设提供了新的智力支持。
【作者简介】
张文显,河南南阳人,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硕士和哲学博士学位,作为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华盛顿州立大学从事西方法哲学和法律政治学研究。现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吉林大学教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兼联席主任。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召集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副校长、党委书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学、司法学、法律政治学。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及重点课题八项,教育部、司法部、zuigao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重大课题九项。出版学术论著和国家教材二十余部,发表论文文章四百余篇,提交咨询建议二十余份,有十六项研究成果获得二十项国家ji奖励及省部级奖励。
【目录】
第一章 新理论的提出及对罪刑法定理念的冲击 

一、新理论的提出 

二、冲击所在 

三、如何看待消极出罪权的问题 

第二章 解决法定化困境的错误选择一一司法犯罪化 

一、对罪刑法定价值基础的质疑 

二、追求刑罚确定所导致“文字困境”及对合理性的限缩 

三、罪刑关系法定化困境解决的歧路——司法犯罪化 

第三章 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 

一、罪刑法定的本质是从入罪方向上限制国家的权力(尤其是司法权) 

二、国家刑权力在立法与司法中的界分蕴含着司法遵循立法、形式理性与 

实质理性相统一的基本要求 

第四章 法定化困境的人道主义补足 

一、确定性择向的现实要求 

二、人道主义诉求是刑事司法职业者的道德责任的缘由 

三、司法职业者的人道责任是对法律和权力人面补足的具体表达 

第五章 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权力宽容 

一、中西方法治语境下宽容的表现及其演进 

二、宽容是刑事法治中对权力的道德要求 

三、刑事法治领域权力宽容的价值——司法与立法的互补 

四、司法政策的宽容性 

第六章 违法相对性理论与刑法前置化的立法倾向 

一、刑法违法相对性理论被突破的典型立法特征 

二、追求违法一元性的原因以及立法导致违法相对性判断的弱化 

三、刑事立法同样需要坚持合比例原则 

四、对立法前置效果论的质疑:以危险驾驶罪为例展开 

五、结语 

第七章 主观心态——“应知”认定的确定性标准 

一、“应知”界定标准的体系化过程及其问题所在 

二、“应知”界定的基本标准及其个性功能发挥 

三、“应知”的认定方法:刑事证明与刑事推定并举 

四、“应知”的认定程度:排除合理怀疑 

五、针对“应知”的民事推定结论与刑事证明的确立 

第八章 限制减刑适用标准的实质内涵与标准确定 

一、限制减刑在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界的认识莫衷一是 

二、限制减刑是保留死刑前提下控制和减少死刑适用的重要选择 

三、对限制减刑适用条件的界定 

四、限制减刑标准的实践运用 

五、结语 

第九章 公共安全刑事政策运作的合法性要求 

一、社会转型与公共安全、刑事政策的关系 

二、新形势下公共安全问题的刑事对策与思路 

三、刑事政策制定运用过程中的必要限制 

第十章 刑事和解的合法性要求与程序协调 

一、如何界定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 

二、刑罚期限应当以法定刑为标杆还是以宣告刑为标杆 

三、刑事和解从宽处罚的规定属于刑法量刑情节还是属于程序的范围1 

四、死刑案件的刑事和解问题 

第十一章 法定化视野下买卖毒害性化学品的对象性质 

一、司法实践的现状及问题的提出 

二、买卖剧毒化学品的犯罪是否为危险犯 

三、“毒害性物质”刑法意蕴的协调解释 

四、《解释》的审慎决定了对非禁用剧毒化学品的刑法适用限制 

五、《追诉标准》因背离协调性原则而失去了规范意义 

六、买卖非禁止剧毒化学品一般属于刑法中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十二章 法定化视野下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违法相对性 

一、法典中“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规定被取消所引发的窘境 

二、危险结果的否定是否意味着对行为实质危害性的否定 

三、相对违法性理论成为行为危险性判断的支点 

四、法益保护的绝对性对可罚性的除斥 

五、结语 

第十三章 法定化视野下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传播”性质 

一、网络服务提供行为性质的藏量:乏例可循下的谨慎 

二、问题出现的背景、政策与规制之困境 

三、所谓“帮助”行为的实质与可罚性 

四、“明知”推论的重要性及其民刑交错的认知 

第十四章 法定化视野下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界定标准 

一、故意系人罪“情节较轻”在我国司法实践与理论中的争鸣 

二、故意养人罪“情节较轻”的认定必须以罪行均衡为基础 

三、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界定的综合标准 

四、“情节较轻”标准主要体现领域的考察及其运用 

五、结语 

第十五章 法定化视野下“扒窃”认定的司法审慎 

一、问题的提出 

二、如何解释法律 

三、“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对“扒窃”的两个核心要素的解释 

四、应当限缩“扒窃”入罪 

五、结语 

第十六章 法定化视野下互易毒品行为的性质 

一、问题的提出 

二、贩卖与互易属于不同性质的行为 

三、互易与买卖过程中代物清偿的区别 

四、对于危害性的解读以及对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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