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老干部工作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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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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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共黑龙江省委老干部局 编
出版社华龄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2
版次1
装帧精装
货号12库54
上书时间2024-08-2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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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共黑龙江省委老干部局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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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华龄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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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2-02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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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801789327
-
定价
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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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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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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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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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6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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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
《简明老干部工作词典》共收词目2079条。辞典分“正编”、“副编”两大部分。正编包括:老干部政策;老干部工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政策;老龄工作;老干部工作文件。副编包括:涉老法律法规常识;党的历史与党的建设。
辞典中除“老干部工作文件”的词目是按文件颁布的时间为序列出外,其他各部分的词目均按内容的关联性为序列出。
辞典中有些部分的词目包含内容较多,但又不宜拆分细化,则遵从内容完整、准确的原则不予拆分。
有些词目系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内容编写的,则在词目中或末尾处标注出处。
- 【目录】
-
正编
一、老干部政策
(一)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
老干部
老干部工作
干部离退休制度
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思想
老干部工作基本原则
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
“六个坚持”
新老交替
退居二线
顾问
顾问组
各级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职责
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职责
(二)干部离休
离休
离休制度
离休条件
离休年龄
供给制
包干制
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
个别老解放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
包干制干部离休
既享受过供给制,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离休
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后提为干部人员离休
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以后提为干部人员离休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人员离休
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铱”待遇的干部离休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离休条件的干部,因历史或现行问题定为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未受刑事处分)人员不能办理离休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从军队复员、退伍又参加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不能办理离休
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离休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粮制待遇的教师不能办理离休
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委派到集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中的“委派”
1948年底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1949年1月至9月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脱产干部离休
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实物薪金制待遇干部不能办理离休
半脱产乡干部确定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后离休
符合离休条件,因身体有病一直列为编外的干部离休
符合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离休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缓刑考验期间不能办理离休
依法判处过管制干部不能办理离休
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满后也不能办理离休
在军队工作期间被军事法院判
……
副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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