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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力 著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17-05
版次1
装帧精装
上书时间2021-04-15
《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试图拓展当代中国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新领域--法律与文学。我将主要以中国的一些传统戏剧为材料,分析法律的或与法律相关的一些理论问题。尽管运用的材料是文学的、历史的并因此是地方性的,我的根本关切却是当下的、现实的因此是一般性的。这种关切表现为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首先,我试图从理论逻辑上阐明--而不是传统的"讽喻"或暗示或影射--这些问题对于今天中国法律与秩序之建构形成的相关性;其次,在这一努力中,我希望创造中国的法律与文学研究作为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分支的可能,以及更一般地--与我先前努力一致--创造在中国思考我们的、同时具有一般意义的理论问题的可能性。前者关注的是法律制度;而后者关注的是法律理论。
苏力(朱苏力),祖籍江苏东台,1955年4月出生于安徽。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著作包括:《法治及其本土资源》(1996年)、《阅读秩序》(1999年)、《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2004年)、《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2004年)等。
目录
致谢
导 论在中国思考法律与文学 3
现状和回顾 4
意义 14
难题 19
论域 26
意义再探讨 29
材料、进路和方法 31
本书的结构 36
第一编历史变迁
第一章复仇与法律 43
问题、学术背景与材料 43
报复和复仇 48
从报复到复仇,文明的发展 51
残酷性的升级.群体问题 54
制度化的复仇,一种精制的文化 60
复仇制度的弱点和衰落 66
复仇的消亡? 73
复仇与刑法 76
附录:赵氏孤儿 81
第二章 制度变迁中的行动者 84
悲剧何在? 88
梁祝二人的年龄 92
早婚与包办婚姻 95
包办婚姻中的财富问题 100
悲剧因素之一:自然与社会 104
悲剧因素之二:常规与例外 106
悲剧之三:何时改变制度? 109
结语 112
第二编“司法"制度
第三章 窦娥的悲剧 117
悲剧是如何发生的? 120
谁的话更可信? 126
证据问题 129
证据问题的背后 130
超自然证据和鬼魂的意义 147
小结151
第四章 制度角色和制度能力 155
裁判者的双重制度角色 156
司法独立的论证 165
制度角色:官员和胥吏的能力 171
审判作为专门的技术知识 177
“官人清似水,外郎自如面” 186
第五章 清官与司法的人治模式 191
两种清官 192 智慧的限度 199
勤政的限度 207
“司法”的人治模式 213
严格责任制的有效性——一个理论分析 217
小结 223
附录:《元曲选》中另外九出包公戏梗概 225
第三编法律“文化"
第六章德主刑辅的政法制度 231
道德的世界 233
意识形态作为治理制度 239
“不关风化体,纵好也枉然” 243
例证:道德对戏剧素材的重塑 251
道德主义进路的批判 261
附录:中、西法学语境中的“法律道德性” 265
第七章 戏剧空间与正义观之塑造 272
中国戏剧的叙事 273
传统戏剧的艺术空间之构建 283
想起了《哈姆雷特》 291
另一种《窦娥冤》 297
小结 299
第四编方法问题第八章这是一篇史学论文? 300
问题 300 文学与历史 308
想象、理论与历史 313
诗史互证? 317
第九章 自然法、家庭伦理和女权主义? 323
三种解读 328
什么样的自然?——情境化的解读 328
最高的伦理?——历史变迁的解读 337
为什么“女性”——社会分工的解读 345
“中国的“解读? 351
儒家的思路及其原生意义 357
结语 36l
附 录
附录1 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 371
附录2从文学艺术作品来研究法律与社会? 384
附录3 孪生兄弟的不同命运 387
参考文献 399
索引 417
共4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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