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法学理论 陈晖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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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晖 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85456
出版时间2015-11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
页数448页
字数380千字
定价45元
货号104_9787511885456
上书时间2024-11-14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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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特价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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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跨境电子法律问题
跨境电子监管制度浅析
论跨境电子关税纳税义务人的识别
跨境电子规则的国际协调
法律问题
缉私行政与刑事法制关系的依宪妥善处理
普通货物、物品案件自首的认定及适用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一年内三次入刑的规定探析
涉“两反税”案件的疑难问题
关税法律制度
预审价制度的现状、困境与选择——基于各国立法和实践比较的分析
法税收保全措施执法探讨
《联盟法典》规定的债制度及其启示
法专题研究
一路战略与我国法的修改与完善
论行邮监管中对货物和物品两种不同的法律适用方式——关于行邮法规的修改建议
报关单主体栏目设置的不合理分析及其修正
知识产权保护
欧美保护知识产权:新发展及其挑战与应对
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思
欧盟对货物进行知识产权执法的立场评析——以《货物知识产权执法指南》为视角
国际和外国法
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看wto的规则形成机制
贸易便利化视角下wco《京都公约》(修订)的发展分析
判例研究
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反思——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引发的思
域外视野
供应链的薄弱环节:谁来装箱?
欧盟与自由贸易协定
研究综述
跨境电子的法律制度发展以及我国相关立法评述
《法》稿约
上海学院法研究中心介绍
内容简介:
法是以法律实践为基础,以促进法学学科建设与学术成长为目标的综合法学研究图书。本书为2015年卷,第五卷。书中的很多文章都很有亮点,比如有的结合我国一路发展战略探讨如何发展的前沿问题;有的结合电子发展现状,提出规制的改进和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建议等等,既有现实意义,又有理论价值。
作者简介:
陈晖,1969年2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上海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二级关务监督,法研究中心主任。1996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2004年7月复旦大学哲学系博士,获哲学博士。2007年9月―2009年12月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刑法专业博士后研究。2011年11月―2012年12月挂职担任贵阳市市长助理。主要研究方向:法哲学、刑法和法。专著有:近现代法哲学的两次转型及其意义(关出版社2009年版)、犯罪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犯罪论(第二版)(关出版社2012年版);主编作品有:比较法(关出版社2011年版)、法学(关出版社2010年版),法理论与实践(立信出版社2008年版)、案例法教程(立信出版社2007年版)、法释解(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译著(副主编)作品有:关于简化和协调手续的国际公约(京都公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等。代表有:贸易便利化下国际立法的新特点及贡献、刑法学科学主义倾向之反思、犯罪的构成与构成的犯罪、全球化背景下各国法发展趋势之分析、权利主体的建构与解构、西方法哲学的近现代转型及其意义等60余篇。2001年获上海市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2002年获宝钢教育教师奖。
精彩内容:
主编絮语
上海学院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以倡导法律实践为基础的,以促进法学学科建设与学术成长为目标的、综合的法学研究模式的坛到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七届,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系列出版物法四卷。本卷(第五卷)即是在第七届坛成果基础上出版的。
第七届坛于2014年12月19至20在上海举行,来自署政法司、上海、天津、、杭州、宁波、青岛、拱北、呼和浩特、隶属苏州、上海市法学会、复旦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立信学院、上海海事法院、上海市检察院分院、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法律出版社、上海市昊理文律师事务、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致格律师事务所、上海欣海报关公司以及上海学院的相关专家学者六十余名参加了论坛。本届坛分为四个单元进行,分别“案件的法律制度研究”、“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研究”、“国际/国别法研究”、“跨境电子法律制度研究”四个主题展开研讨交流。结合本次论坛的“跨境电子法律制度研究”专题,参会专家学者们前往上海自贸区对当前跨境电子发展的商业模式、执法流程与商业实践进行了专题调研,察了承接库跨境电商业务的u的直邮模式现场,以及dhl中转集拼监管现场。本卷刊登的主要是该研讨会的成果,同时也发表了其他有价值的投稿和译文。
来,我国电子发展迅猛,不仅电子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了新兴业态,而且电子与对外贸易结合将改变我国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的结构和形态,成为外贸新的增长点。2015年5月4,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提出要加强电子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通关效率、推动电子走出去。本卷“跨境电子法律问题”栏目专题讨论了跨境电子涉及的法律问题。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的周和敏、赵德铭、赵楠三位律师的跨境电子监管制度浅析在界定跨境电子含义和范围的基础上,从完善监管制度的角度,提出应将跨境电子进出商品和进出货物、物品单列;创建电子通关服务与电子监管功能合二为一的台;简化进税率,设置进商品税值代替现有50元的税额;构建申报、通关及查验监管体系;探索后续监管机制等,其核心观点是建立和进出货物、物品并行的监管、税收体系和制度。郑志军博士的论跨境电子关税纳税义务人的识别基于法对货物、物品的区分,对跨境电子不同模式下纳税义务人识别进行了十分详细的分析。和前文主张建立和货物、物品并行的跨境电子体系观点明显不同的是,文章试图将新型跨境电子纳税义务人的识别问题纳入法现有货物、物品体系划分之下加以解决,但又面临法内在规定的紧张和盾。王珉博士的跨境电子规则的国际协调一文跳出法,从国际法律规格观察跨境电子规则。她的观点是,在wto框架下适用何种规则存在争议,多数立场主张通过物理形式运输的商品仍旧适用gatt,但是电子形式传输的应该适用gat。美国基于大限度的贸易自由化,主张适用gatt,而欧盟基于产业扶持和多样的虑,主张适用gat。由于wto规则框架内的多边贸易谈判陷入僵局,美国在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谈判中构建电子国际规则。
在“法律问题”栏目中发表了万曙春副教授的缉私行政与刑事法制关系的依宪妥善处理一文,文章从宪法角度审视了缉私中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权力运用中存在的公权力可能滥用侵害公民权利的问题,并在借鉴法国缉私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依宪完善建议。该文是其博士的一部分,从宪法和部门法不同立场察法律中特殊问题,正是所倡导的。上海市检察院分院项谷、张菁、耿建三位检察官的普通货物、物品案件自首的认定及适用,对上海市检察院2010年至2013年起诉的普通货物物品案件自首认定进行了统计分析,结了自首认定中的实体、证据和量刑中存在的争议问题,提出了区分虚申报、夹藏案件不同情况认定自首,以及建立自首从宽量刑的阶梯体系等建议,这种从案件实证分析提出解决方案的研究方法也正是问题研究需要大力提倡的。拱北晏山嵘的〈刑法修正案〉(八)关于一年内三次入刑的规定探析对刑法53条款项“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的”的规定含义进行了规范分析,对三次对象、根据货物还是物品计偷逃税额、一年内和偷逃应缴税额的含义理解、第三次偷逃应缴税额起刑点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税额系指代征税,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等。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是特别关税,也包括在内,但实际发生的案例不多,研究不够。上海市检察院分院胡春健博士的涉“两反税”案件的疑难问题探讨了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从旧兼从轻原则、原产地不明情况下税率适用等争议问题。
在“关税法律制度”栏目中发表了一级关税专家、宁波副巡视员苏铁的预审价制度的现状、困境与选择——基于各国立法和实践比较研究的分析一文。在商品进出过程中,为实现贸易便利化,预先对商品价格进行预先确定是各国通常做法,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也将预裁定(advancing ruling)制定规定其中。我国2000年法修改曾吸收美国等的做法,规定了行政裁定制度,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实践中并未实施行政裁定制度,但实践中存在大量预归类、预审价的做法。该文回顾结了我国预审价实践过程,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详尽比较了各国做法模式,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可作的完善方案,对完善我国行政裁定制度具有很高的参价值。法第61条规定了税收保全措施,武汉学会孙超英的法税收保全措施执法探讨对第61条的适用范围、“转移”和“藏匿”的具体情形、“纳税义务人”和“纳税期限”的界定、税收保全措施在涉税事项、违规和案件中的应用等进行了探讨。“债”是欧盟法律制度中一个十分特殊但又十分重要的制度,欧盟法律制度实际上是根据债的逻辑体系进行安排的,但是我国对债制度缺乏深入的研究。刘奇超、徐惠琳的〈联盟法典〉规定的债制度及其启示比较全面地介绍了欧盟债制度,特别是债的产生、担保制度、债的支付退还与除、债的消灭等,对我国法律制度建设和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在“法专题研究”栏目中发表了本人的一路战略与我国法的修改与完善一文,该文是本人在“青莲湖畔学术沙龙”第二讲“一路与法”主讲基础上修改完成的。文章认为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特别是围绕“一路”、京津冀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建设这三家战略,应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调整法的指导思想,健全法律体系,对申报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转关法律制度、收发货人法律规定等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增加岸一体化管理、跨境电子法律制度等内容。“青莲湖畔学术沙龙”是法研究中心和昊理文律师事务所共同打造的除年度坛之外的另一个学术台,其秉持“创新、开放、专业、深度”的宗旨,通过定期不定期地举办沙龙研讨,专题研究法律制度,和一年一次的坛相互呼应,共同推动法研究。苏州园区佘建明的论行邮监管中对货物和物品两种不同的法律适用方式——关于行邮法规的修改建议讨论了行邮税的由来以及货物和物品区分方式在跨境电子等经济新形势下面临的和盾,提出借鉴国外做法,取消“物品”中自用的要求,缩小货物物品之间税率的差距,完善行邮物品监管制度等。湖州俞悦、陈莹、周文昌的报关单主体栏目设置的不合理分析及其修正从法“进出货物收发货人”的规定出发,指出法规定的收发货人和报关单中的“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向规定,同时报关单上“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的双抬头规定导致了申报、纳税和责任主体的不明确,建议法应进一步明确收发货人的规定,修改报关单结构,明确法律责任。
在“知识产权保护”栏目中发表了复旦大学法学院张乃根教授的欧美保护知识产权:新发展及其挑战与应对一文,该文评述了2014年1月1起生效的欧盟知识产权条例,认为该条例扩大了保护范围,强化了保护职能,提高了保护的有效。该文同时介绍了美国查处冒货的规则,查处“灰市场货物”规则,以及对出货物、转船货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行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等。文章同时分析了关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严峻挑战,并提出积极应对措施。天津姜铭、晨的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思,关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问题,文章在界定自由贸易试验区非“境内关外”这一基本质基础上,肯定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合法,同时探讨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管模式、涉外定牌加工的商标侵权、行进等问题。对货物是否实行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国际法领域有争论的问题。上海徐枫副处长和朱秋沅副教授的欧盟对货物进行知识产权执法的立场评析——以〈货物知识产权执法指南〉为视角,文章以欧盟基于对仿制药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2012年颁布的对于过境欧盟的货物特别是药品的知识产权执法指南为范本,对指南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分析了指南对欧盟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特点及其意义,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无借鉴意义。
在“国际与外国”栏目中发表了复旦大学法学院何力教授的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看wto的规则形成机制,文章以贸易便利化协定为观察对象,分析了国际经济规则形成机制,认为贸易便利化协定纳入wto协定附件1a,标志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终文件后续法律文件终于脱离了以往的诸边协定的单一模式,开创了多边协定的新模式。关于简化和协调手续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京都公约)是世界组织四大支柱公约之一,全面规定了手续的简化和便利。副巡视员伊羊羊的贸易便利化视角下wco〈京都公约〉(修订)的发展分析详细介绍了1999年京都公约修订后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及取得的,对京都公约和贸易便利化协定进行了对比分析,认为京都公约是对gatt1994中有关于“过境自由”、“进出规费和手续”以及“贸易法规的公布与实施”的具体化,但同时认为现在京都公约已不能适应国际贸易安全与便利的要求,随着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达成,wco京都公约的未来发展并不乐观。伊羊羊曾长期在署国际司工作,是我国参加世界组织京都公约修正工作的代表,是京都公约修订工作的亲历者。
在“判例研究”栏目中发表了张家港曹艳华、魏曦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反思——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引发的思,该文通过对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包装物是否具备明显可重复特征”这一涉及自由裁量权问题的分析,以为例,重点讨论了规范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准问题。文章认为,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在程度上有助于规制行政自由裁量权,但裁量基准无力促进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化行使,且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与法律存在盾,不具备法律效力。作者建议通过提高立法质量、强化程序控制以及发挥法律原则的作用来自由裁量权。
在“域外视野”栏目中发表了david heketh的供应链的薄弱环节:谁来装箱?一文。david heketh系英国税务及署的管理者,是英国国际发展部在加勒比海地区的项目主管,曾任职于国际货币组织事务部、联合国和英联邦秘书处,并具有世界组织的工作经验,该文原文刊于世界学刊(world cutom journal)。该文从国际贸易供应链流程出发,区分物流层、交易层和治理层,详细分析了各个环节及其存在的风险,分析了当前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国际贸易监管流程,指出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方式需要改变,提出建设基于web的、无缝的、电子化的数据“管道”以连接方/发货人和买方/收货人以及相关的中间运营商,实现真正国际贸易供应链的管理。汉斯米歇尔 沃尔夫冈教授是的法专家,他了德国威斯特威尔海姆大学(以下简称明斯特大学)税法学院关税法和消费税法部,他同时是位于明斯特的税务咨询事务所的负责人。菲尔德霍夫博士任职于明斯特大学税法学院关税法和消费税法部,同时是明斯特州法院的法律实生。他们二人的欧盟与自由贸易协定全面介绍了欧盟签署的和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定,目前正在谈判以及筹划中的自由贸易协定进展情况,文章特别关注了原产地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该文是应本邀请而写的。
在“研究综述”栏目中发表了范筱静博士的跨境电子的法律制度发展以及我国相关立法评述一文,文章作者来关注跨境电子的法律问题研究,该文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全球跨境电子、电子发展状况,国际和美国、欧盟等主要跨境电子立法,对我国电子立法等情况做了评述,对了解跨境电子和做深入研究有帮助。
法律的生命力来源于实践,回顾过去一年法的研究,法倡导以法律实践为基础,以促进法学学科建设与学术成长为目标、综合的法学研究模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法的研究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实践的土壤,我们也期盼着在这片土壤上早结出累累硕果。法将为之努力。
陈晖2015年5月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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