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塑封 | 我的辩词与梦想
中国律师的良知:你们究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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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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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思之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44637
出版时间2013-03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541页
字数577千字
定价55元
上书时间2022-12-3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全新塑封正版
- 商品描述
-
[本书简介]
豆瓣评分:9.0
作者: 张思之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年: 2013-03
页数: 541
定价: 55.00元
装帧: 精装(无盘)
《我的辩词与梦想》汇集了其所代理的有代表性的案件辩护词、代理词、申诉状等,从“四人帮”辩护、大兴安岭火灾辩护,到南方周末系列名誉侵权案的辩护等。在很多必输的案件中,张思之律师秉承法律与正义的信念,坚持依法辩护,依理辩护,虽未赢得案件,但却为律师赢得了巨大的声誉。 书中收录的一篇篇“黑铁时代发出的黄金般的辩词”,见解之超拔,逻辑之缜密,文字之行云流水,特别是字里行间遮掩不住的激情,令人叹为观止。这次辩词甚至不是用语言文字写就,而是浩然正气、铮铮铁骨和赤子之心凝练而成。
[本书书评]
作为一本畅销书,律师张思之先生所著的《我的辩词与梦想》是独特的,其内容不过是个人多年来所代理部分典型案件的法庭辩护词,并没有什么高深的理论和干涩的呐喊。但张先生既然把自己的这些辩词汇编再冠之以梦想的主题,自然有其明确的意图:辩词本身已经说明了他梦想的问题了。
其实,作为律师,其辩词贯穿的无非是两条主线,就是关于案件的“问”与“答”,通过这种对抗式的问答,与法官一起合作来达到厘清案件事实、合理引用法律而最终定纷止争的目的。既然如此,每一个律师当然就应该具备专业的、深邃的问与答的学识和技巧了,每一个法官也应该自觉来推动这种问与答的进程了。张先生毫不例外的,是这种问与答的理想的辩护模式的忠实拥趸者,每一份辩词都附上了案情,有的摘录了起诉书,甚至有的还公布了判决书,以供读者整体了解每个按键攻与守、问与答的全貌。其辩词的可读性便在于问与答之间呈现出来的法理与人情、迷雾与真相的辨析,在于他用心的组织对案件存在的疑问开展多角度的发问,极力想通过个人的努力帮助法庭在诉讼过程中核查问题,发现真相,履行好辩护的职责。
由此,我们来细细品味张先生每一份辩词中的机警睿智和对追求真相的不懈追求。张先生在该书后记中说道,“从律师实务的角度考虑,要紧的是,案情无论繁简,任务则一:或为民争权,或代民维权,使之由此获得自由与尊严,从而提高其精神境界,进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变革”。由此观之,我们发现作为一个普通律师的辩词,精彩的如李显斌“投敌叛变案”、黎元江“受贿案”的辩词,这些文字紧紧抓住基本事实、主要证据等关键问题,认真梳理对案件材料,在法律的指引下发现和抓住漏洞,否定不实的虚假的情节和不可靠的、不可信的证据材料,揭示某些证据之间的自相矛盾、寻找有利于被告人的可靠证据。更关键的是,他的辩词运用简洁有力的语言和严谨有序的逻辑,去证明真相,说服法官,保障权利。每份辩词都彰显了其对整个案件材料烂熟于胸,文风行云流水,措辞有理有据,辩解针锋相对,充满着求真与析理的气息,带着占尽先机的气势,让人读完不得不产生一种胸中块垒一吐为快的阅读快感,钦佩之心油然而生。这些辩词还带着一种语言节奏上的美,其中暗含着强烈的说服力、感染力,读出声来显得朗朗上口、铿锵有力,充满了力量,让人不禁要一读再读,不知不觉卷入了对案件的思索,产生惋惜、同情、愤怒种种情感。而这一切,都根植于张先生法律人的专业素养和道德人的悲悯情怀。他看到得不是一个个独立的案件最后的输赢,而是通过维护一个个公民个体应有的权利,来保障社会良善的根基。这才是一个律师的大境界。
目前公检法系统在办理案件多个环节上,始终以强烈的实体正义的追求压制微弱的程序正义的尊重,导致存在着越来越严重的程序积弊。这种对程序正义的普遍漠视,既构成法庭上理想中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边三角关系中律师一方的失衡,扭曲为法官—检察官对等、律师一方被缩短的等腰三角形。我并不是从理论上来对中国当前司法现状进行评判,而是对张先生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之本世纪前十年横跨20年间的辩词的总体分析。也许,就是可以解释,为何这么多充满理性、逻辑严密的辩护词,却始终得不到法官的重视,最终以辩词与本案无关驳回而辩护败北。张思之对这些辩词的失败丝毫没有伤感,反而充满了自信。他说:“我的那些‘败’中之辩绝对不是‘豆渣工程’中的破砖碎瓦,尽管它们都不是精美之作,我依然心存自信,立得住,不会被永久推到。我没有理由也从不妄自菲薄”。其潜台词告诉我们:如果长期如此,律师的辩词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这种形同过场的法庭审判活动,其实已经无法改变法官在案件辩护之前抱有的被告人必定有罪的内心冲动,则纵然律师做出了所有努力,其辩词也无法成为实现现实正义直接言辞,而只能成为法治史上的毫无用处的一页光彩篇章,成为所谓的梦想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上看,尽管张先生本着“对规则的遵从和对法庭的尊重”,但在辩词之后加上梦想,却并非是作者对未来图景的想象,而恰恰是对不圆满的现状的一种生动观照。当然,张先生理性地看到,这些辩词存在许多不足,最主要的就是“注重交锋,疏于交流”,足见其内心仍怀着深深的与检法共同推进司法公正、实现社会良善的拳拳善意。
当下的时代,律师所著之书大致都是讲操作实务,极少去讲所谓的律师的理性和抱负。毕竟,律师也只是一个行业,甚至说白了,律师就是通过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替人诉讼而获取生存的空间,他们更愿意在法庭上保持一个与官方合作的态度,鲜于用所有不切实际的梦想、理想之词来对抗顽固的体制,何况,律师在所有法律职业中,虽说收入高,但在司法诉讼地位上还算是一个弱势群体,这便是一种生存的现实主义态度,无可厚非。可是,当一个律师在现实执业过程中生发了对法治的探索和对现实的批判时,理想主义便发酵了,他从案件的研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解读、法学学术观点的借鉴中超脱出来了,力求在推动国家法治中用他们的实践总结来占据一个主动的地位,发出他们理想图景的呼吁。这种理想主义在当下法官与律师的紧张关系中显得异类,也注定不是主流。但正如野史从来都生命力顽强、流传极广并且总在一定的时刻改变正统史学的结论一样,张思之先生这种于梦想于现实的辩词之中的涓涓细流,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成为法治主流的重要关照。
但是,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总在于一些人力所无法去揭示明白的潜规则。这种潜规则从律师从来都勇于公布自己的辩词,而法院从来都怯于公布自己的判词就可以看出来。即使最高法院大力推动全国判决书向网上公布,公开判决书的阻力也是重重,司法公开最后的关节仍然没有打通,更让人对法官判案持有的内心法则捉摸不透。也许,全国法官希望公布的案件判决书,就是最高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吧。于是我们不仅要去不停追问,为什么律师充满自信地勇于公布自己所撰写的辩词,而法官怯于公布自己的判决书呢?大家所依据的不都是同一部法律吗?难道仅仅因为各自对法律理解的角度不同就产生了这么明显的差别?张思之先生的《我的辩词与梦想》的另一个重大意义,在于这些辩词既反映了法庭辩论上存在问题,同时又让人看到这些紧紧是例证,还远非问题的全貌,这就说明,些辩词的存在,正在形成一种对司法改革侧面的强大比照,让人洞悉到司法尚为政治、法制、人权、经济、伦理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束缚,让法律问题回归法律这样的理想与现实多少还有一些距离;多少也让人感受到司法公正公平公开之路,确实仍有很多步路要走
张思之先生总结自己的法律事业时,引用了脸谱公司的理念“完成优于完美”,认为自己在每个案件中做到了“言其所应言、辩其所应辩、止其所不能止”,尽管不能说完美,却几近完成。张先生完成了一个有人格、有素养的律师的事业,不敢说崇高,但绝对称得上尽责,为后世树立了标杆。如今,张先生仍不敢说停止工作,仍用自己的生命发光去照亮更多需要法治关怀的人;而中国法治的道路也才刚开启了新的路程,法律事业中的许多的未完成、不完美,需要更多人去接棒、传承、续写。因此,在感受张思之鞭辟入里的辩词力量带有的讽刺意味中,我们总是希望现实能够再温暖一些,司法的程序能再透明一些,法官的自信能再强烈一些,法律的尊重与信仰能再广泛一些。
-东德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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