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治理之路:中央民族大学MPA案例教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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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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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美兰 主编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
装帧平装
货号602 12-16
上书时间2024-12-1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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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美兰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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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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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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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01007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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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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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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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2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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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2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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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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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分为公共管理案例汇编、公共管理案例研究两部分,包括:“遭遇黑砖窑事件的洪洞县政府”、“农民工养老保险如何落实”、“天价药费引发的思考”等案例。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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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美兰,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国家行政学院院刊室主任、研究员。2004年曾赴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学习。2004~2007年参与国家行政学院中欧公共管理项目,主持子项目——专题研究案例编写和案例教学问题。近来,对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和法国国立行政学院的案例教学进行深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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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案例汇编
案例1 遭遇黑砖窑事件的洪洞县政府
案例2 农民工养老保险如何落实
案例3 昭通市政府是否有意隐瞒震情
案例4 天价药费引发的思考
案例5 透视“蒙牛速度”
案例6 我的税该缴给谁——一个酒店老板的困惑
案例7 一桩有争议的保险理赔案
案例8 免费公园能坚持多久
案例9 跑马场圈地风波
案例1O Y市“公务员小区”风波
案例11 谁是沱江污染的真正祸首
案例12 资源枯竭的石拐区何去何从
案例13 建设园林城市之争
案例14 “新凌钢”选址之争
案例15 “金三角”的煤化工产业发展之争
案例16 万尾金滩景区管理权之争
案例17 坎儿井油气污染治理
案例18 谁管“县”事
案例19 街道办是改还是撤
案例20 监狱“鸳鸯房”的设与废
案例21 奶牛养殖户的困境
案例22 包头的引黄河人市工程
案例23 “半拉子收费站”引发交通事故该由谁负责
案例24 “钉子户”该不该拨
案例25 北四八条遭遇拆迁
案例26 财政困局中的新农村建设
案例27 G市体育场拆建之争
公共管理 案例研究
1.法国ENA 案例教学研究
2.ENA:60年后的重大改革
4.体会哈佛 案例教学
4.怎样编写一个真正的哈佛 案例
5.中欧政府管理 案例编写体例与要求
6.案例教学应成为公务员能力培训重要途径——哈佛和ENA 案例教学有感
7.欧盟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发展与变革
编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是一本实用性强的MPA案例教程,共收录27篇反映政府应急管理、政府管理与公共政策、公共突发事件、依法行政、公共产品与公共经济、农村经济、公共政策、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政府治理、科学决策、节能减排、行政管理、行政体制改革、就业政策、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政府管理、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问题的案例,还收录了7篇研究法国国立行政学院和哈佛大学案例教学的相关报告。
主编推荐
史美兰,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国家行政学院院刊室主任、研究员。2004年曾赴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学习。2004~2007年参与国家行政学院中欧公共管理项目,主持子项目——专题研究案例编写和案例教学问题。近来,对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和法国国立行政学院的案例教学进行深
精彩内容
公共管理 案例汇编
案例1 遭遇黑砖窑事件的洪洞县政府
引言:2007年6月7日,山西晚报在显著位置发表独家文章《黑砖场里,他们过着“奴隶”生活》,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包括新华社、央视在内的大批权威媒体纷纷转载,一时轰动全国。对恶势力的惩处,对受害农民工的安置问题更是成为媒体和民众关注的焦点,这一案件的事发地在山西省洪洞县,洪洞县政府自然成了众矢之的。随着案件的进展,对洪洞县政府的质疑之声在媒体上愈演愈烈,洪洞县政府面对史无前例的压力,陷入被动。遭遇黑砖窑事件的洪洞县政府究竟是如何应对的?他们做了些什么又应该如何应对?
一、黑砖窑在洪洞发现
黑砖窑事件在洪洞发现纯属偶然。2007年5月27日,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正开展“飞虹亮剑2号”民爆物品大排查专项行动。上午10时40分左右,洪洞县广胜寺镇派出所民警李某带领4名协勤民警,根据县公安局和所里的安排,在曹生村一带进行拉网式排查,行至一砖场大门口,发现3名工人蓬头垢面、衣着破烂不堪且都带着伤(一人脸上有伤、一人右前臂有伤、一人拄着拐杖),职业的敏感让他产生疑问,一面派协勤民警刘某找老板了解情况,一面进入该砖场,询问工人情况,工人们欲言又止,不敢说话。“当时工人们都是衣服破烂,有的连鞋子都没有,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情况”,见情况十分异常,民警李某立即向所长刘某做了汇报,刘某带领6人到达现场,将砖场老板、该村村支书的儿子王某及在场所有人员带到广胜寺派出所调查取证,并根据工人提供的情况,当即对逃往山上的工头、主要犯罪嫌疑人河南安阳人衡某和几名打手进行了追捕。调查后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案件,并向洪洞县公安局做了汇报。
现场被解救出来的受害人共31名,根据解救人员后来描述:“因为没有工作服,一年多前穿的衣服仍然穿在身上,大部分人没有鞋子,脚部多被滚烫的砖窑烧伤;由于一年半没有洗澡理发刷牙,个个长发披肩、胡子拉碴、臭不可闻,身上的泥垢能用刀子刮下来”。因为脏臭,“问过的所有旅馆都不肯接受这些受害人,所以当天晚上仍然安排在砖场过夜,留有3班9名民警轮流看守,以防他们受害”。
5月28日,洪洞县公安局局长白某召集有关领导经过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刑侦副局长郭某、刑警大队队长林某及重案队、广胜寺派出所等二十余名民警组成的专案组,专门负责此案的调查处理工作。经过调查,案情基本查清,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诱骗、胁迫外地人员、限制人身自由、虐待强迫他人劳动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案件的性质十分恶劣,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该案共涉及7名犯罪嫌疑人,一是非法砖场老板王某,一是黑心包工头衡某,其余5人均为打手。
案件的起因,2006年3月,衡某承包广胜寺曹生村王某的砖场后,组织他人拐骗全国12省市的农民工32人(其中10人痴、呆、傻,1人致死),雇佣赵某、周某、陈某、刘某4人与其儿子衡某充当打手,并喂养6条狼狗看守工人。工人们被拘禁在工棚内,每天早上天亮就开锁让工人干活,直到深夜又锁回工棚,晚上的大、小便都在工棚内,一天三顿饭只有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平时吃饭、上厕所都有专人看管,干活稍慢就惨遭毒打。河南灵宝农民工申某左腿被打骨折,甘肃农民工刘某于去年11月被打手赵某毒打致死,许多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轻伤或烧伤。
6月7日,山西晚报首次曝光洪洞黑砖窑案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包括新华社、央视在内的大批权威媒体纷纷转载该报稿件,一时轰动全国。从6月8日上午开始,山东、河南、陕西、湖北、甘肃、四川等省读者纷纷打来电话,询问31名农民工中是否有他们的失踪亲人;更多的电话则是怒叱黑砖场老板和工头的残忍无良,要求媒体继续跟进,一定要把这些坏人绳之以法。
二、黑砖窑并不止在洪洞县
事实上,在全省范围内,类似的黑砖窑事件早已出现,早在4月20日,山西运城的临猗警方已接到类似报警,当晚解救了27名民工。5月16日,两名黑窑主已经被起诉。
5月7号,晋城警方也接到了河南家长的报警,说自己的孩子可能被介绍到陵川砖窑做工。陵川县公安局进行了排查,但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晋城警方后来于5月16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外来民工进行了排查,先后解救了47个民工。
而就在风暴爆发前的5月底,山西省公安厅也接到了举报材料,称运城和晋城有强迫劳动的情况,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李某曾在5月28号批示信访和刑侦部门进行查处。运城警方随后从6月5日到11日,组织了为期一周的打击行动。
上述行动因种种原因并没有被及时公开,而从5月19日开始,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已经以《罪恶的“黑人”之路》为题,播出一些河南人到山西砖窑寻找亲人的报道。“5·27”案件的曝光,其发于网络和报纸的真实、悲惨图片和对受害人被媒体称为“惨绝人寰”的悲惨遭遇的描述,使早已积聚的风暴找到了合适的节点——这是一个令人发指的案件,实际上,洪洞曹生村事件是山西已发现的“黑砖窑”事件中恶劣的例子。从此,洪洞县被抛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时间,网络媒体大唱“洪洞县里没好人”,对洪洞县政府处理案件的各种责问不绝于耳。
三、洪洞县政府初应对措施
5月27 日当天,洪洞县广胜寺镇派出所安排31名受害人洗澡、理发,并给他们买了新衣服,为20人进行了体检,6人当即送到山西焦化厂医院住院治疗。
6月4 日,在洪洞县广胜寺镇召开的现场会上,洪洞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对此案件首次进行处理:“要求广胜寺镇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先行垫付资金,保证受伤人员的医药、日常生活费及安全。”广胜寺镇的领导照章办理,将工作落实到曹生村。
曹生村村委会给每位民工发了200元到500元的路费和生活费后,于6月6日和7日分两批将他们送到洪洞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让其自行返乡,“痴呆的被他们的老乡带回去”。曹生村写的书面汇报显示,陕西商渭的牛某,一人就带了赵某、卫某、杨某3个“痴呆”回家。赵某是陕西渭南人,尚有准确的村镇地址,而卫某“只知道是云南大理的”,杨某“只知道是湖北的”。
6月8日,临汾市工会主席梁某率工会干部赶往洪洞县广胜寺镇,准备对被警方解救的农民工进行慰问,并准备以工会牵头,代表31名农民工起诉黑砖窑。但广胜寺镇党委和派出所居然对农民工的去向一问三不知。广胜寺镇党委副书记苏某称,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善后工作由曹生村村干部解决,农民工已被村干部领走,但村干部的电话却始终打不通,广胜寺镇派出所对此也持同样说法。至于补发工资的数额、农民工去向、如何回家等问题,他们一概不知。
对此结果,媒体作出了激烈的反应。称政府如此草草处理受害民工是对凶手的纵容,是想掩盖案件背后的强大势力,是对受害民工的麻木不仁。
江南都市报:当黑砖窑事件被曝光、全国媒体高度关注案情之时,如何善后其实也是对当地政府的一次大考,考的是政府的行政力、公信力,考的是政府处理危机、挽回形象、留住民心的能力。而就目前情况来看,当地官员在事件曝光后的不当善后,更让人义愤填膺:人证被遣散了,物证被烧了,主犯逃了,赔偿找不到人。如此善后可以给零分。
当地官员如此匆忙善后,并不是在给民工善后,而是在为自己善后,急忙息事宁人,想撇清责任。如此善后的背后,让人怀疑地方官员还在纵容保护黑窑主,还想蒙混过关。
四、洪洞县政府派工作组赴各地登门道歉
6月11日,全国总工会领导对洪洞县黑砖窑一案作出批示。
此后当天,洪洞县委副书记郭某牵头办理此案,对黑砖场一案做了新的安排:洪洞县政府紧急拨付2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兑现民工工资。而拖欠的工资按照“山西省工资的2倍”兑现,即每月940元,工资总额接近20万元。
6月12日,洪洞县公安局调整加大了办案力量,追捕工作分6个小组紧张有序地进行,并派侦查大队查封砖场老板王某和其妻子的账户及砖场设备和产品。
与此同时,洪洞县黑砖场大案惊动了中央领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亲笔作出批示。
6月13日上午9点,县委书记高某主持会议,研究对策。
6月13日下午,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某一行来到洪洞县,对黑砖场一案的查处进行督促、调查。下午2时30分,洪洞县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了黑砖场一案的详细情况。会议通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洪洞县要向31名受害的农民工正式道歉,道歉内容包括用县财政资金补发工资、农民工每人发放1000元的慰问金等;以上部分并不影响农民工的民事权利主张。
但由于当初的草草遣散,只有7名农民工有了具体下落,大多数人失去了联系。由于地方政府掌握资料存在诸多错误,使得工作难以展开,“补发工资也找不见人”。这也成为汇报会上洪洞方的“一道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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