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旧影】抗战时期 太原古城楼前景象 原版老照片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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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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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者不详
年代民国 (1912-1948)
尺寸9 × 6 cm
类别黑白
上书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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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兵站部队“华北方面军第二野战炮兵厂”士兵高田进旧藏,抗战时期在河北邯郸及山西太原、临汾、忻县、平遥、汾阳等地从军影像。
华北方面军第二野战炮兵厂的前身是中国驻屯军第二野战炮兵厂,抗战初期隶属于华北方面军兵站监部兵器部,1938年7月8日起由华北方面军直辖。野战炮兵厂是日军在占领区基地兵站的兵器、弹药供给站,主要担任军需品的存储、整理、输送、维修、分配和补给等事务。1938年10月“武汉会战”结束后,华北方面第二野战炮兵厂等野战补给各厂统合整理成华北方面军兵器厂,其本部设于天津,分厂设于邯郸、太原、临汾、忻县等华北各要地。
兵站部队是负责兵站正常运转的部队,主要在兵站线上从事补给、卫生勤务、运输、警备、维修、通信和工程建设等业务,还可根据需要配属野战师团给予后勤支援,其在行政上受兵站监的领导,在业务上受兵站监部各业务部门和兵站司令部的指导。平时,日军并没有兵站部队的建制。战时,日军由各师团管区实施动员,征召大量的预备役、后备役人员编成多种类型的兵站部队。例如,卢沟桥事变爆发后第7师团管区接到动员令,于7月27日动员了兵站电信第9中队;于8月10日动员了后备步兵大队(4个)、后备工兵中队、野战道路构筑队、陆上输卒队、患者输送部和兵站医院等;于8月15日动员了兵站司令部、辎重兵部队和建筑输卒队等。有的新动员的部队在名称前加上动员的师团管区名,如第7师团后备步兵第3大队,第7师团第1兵站司令部。这些部队随即被派往中国关内。由于这些兵站部队的就位,使在战地的侵华日军得到了有效的后勤保障。侵华战争初期(1937年7月至1938年11月的日军战略进攻时期),日军兵站部队的类型、编制及其职能任务如下。
指挥机关
侵华战争初期,兵站监(中将或少将)隶属于方面军(军)司令官,是统辖方面军(军)作战区域内兵站业务的最高责任者,另设兵站参谋长1名(少将或大佐)予以辅佐。兵站监部是行政管理机关和业务机构,无指挥权,负责协调、协助兵站监统辖兵站业务的相关事宜,一般由本部、主地兵站部、交通部、经理部、军医部、兽医部以及法务部等7个部组成。但各方面军(军)兵站监部的内部组织并不相同,且几经变化。例如,华北方面军直辖兵站监部在刚编成时由上述7个部组成。1937年10月,其又新设了兵器部,并将主地兵站部改编为秦皇岛兵站司令部以及秦皇岛、塘沽两个派出所。而于1938年2月编成的华中派遣军兵站监部只有本部、兵器部、经理部、军医部、兽医部等5个部。
兵站监部本部在兵站参谋长的直接领导下,设参谋、部附、副官等(少佐至少尉不等)军官14名,会计、汽车修理、宪兵、书记等士官20名,宪兵、司机、蹄铁工、值班士兵和饲养员等76名,配备军用轿车3辆、挎斗摩托车4辆、乘马17匹;其他各部设部长1名(大佐),部员数名(中佐至少尉不等),士官及士兵若干名。
本部负责兵站行政管理的日常事务。例如拟制、颁布各项命令、通报、报告;保管各类机密文件等。
交通部负责掌理方面军(军)的运输、通信的相关业务。例如拟制关于运输、通信的各项计划等。
经理部负责掌理方面军(军)的经理业务。例如拟制关于粮食、被服、货币和装具补给以及野战建筑的各类计划等。
军医部负责掌理方面军(军)的人员卫生业务。例如拟制野战卫生业务以及卫生材料补给的相关计划;制订伤病员收容、治疗和后送等方案。
兵器部负责掌理方面军(军)兵器补给的相关业务,并监督军兵站部一般的兵器业务。例如拟制关于兵器补给的各项计划;向兵站监提出野战炮兵厂、野战工兵厂、野战汽车厂、野战瓦斯厂以及各类兵器修理机关的使用意见;向兵站监提出兵器修理、交换、后送等方案;监督实施收集、利用战场遗弃兵器以及缴获兵器的相关计划等。
法务部负责掌理兵站各机关、各部队军风纪的相关事宜。
兽医部负责掌理方面军(军)的马匹卫生业务。
主地兵站部负责掌理兵站主地的兵站业务。
徐州会战以前,日军遂行以兵站监为中心的一元化兵站勤务。因中间机关的存在,既不便于将方面军司令官意志的直接传达各部队,又不能适时适切地顺应第一线的实际状况实施补给。因此,各兵站监部相继被废止。例如,日军华北方面军于1938年7月8日正式废止了直辖兵站监部及各军兵站监部,由方面军司令官直接统辖方面军作战区域内的补给、交通业务;由方面军参谋部第3课负责兵站行政管理的日常事务;另外在方面军司令部内新设兵站部,负责掌理方面军兵站相关的补给、运输、经理和卫生等业务。
梯次衔接的兵站部署和补给、卫勤机关的设置
侵华战争初期,日军物资保障的主要方式为逐级保障,即将兵站后勤保障分为战略、战役和战术三个层次,在其占领区内建立“集积主地”、“兵站主地”和“兵站地”等梯次衔接的兵站部署,以逐次运输物资。
1、日军在其占领区的主要港口或交通枢纽设置“集积主地”,并于该地开设野战炮兵本厂(兵器、弹药供给总站)、野战工兵本厂(各类器材供给总站)、野战汽车本厂(汽车、零部件供给总站)、野战本仓库(其他军需品供给总站)以及其他必要之机关,负责囤积、管理和分配由本土运来的军需品(兵器、弹药、器材、被服、粮食、卫生材料和蹄铁等),并向“兵站主地”输送这些物资。同时收容整理作战部队送来的伤患人马及回收品等,或将其送回国内。
2、“兵站主地”相当于基地兵站,是方面军(军)设在战役后方纵深交通便利之处,具有一定稳定性的兵站,是方面军(军)驻屯期间的主要补给基地,也是方面军(军)战役期间的“兵站地”的依托,一般设有野战炮兵厂(兵器、弹药供给站)、野战汽车厂(汽车、零部件供给站)、野战卫生材料厂(卫生材料供给站)、野战瓦斯厂(毒气战器材供给站)、野战航空厂(航空器材供给站)、野战工兵厂(其他器材供给站)、野战衣粮厂(粮食、被服供给站)、兵站医院、兵站病马厂以及其他必要之机关,主要担任军需品的存储、整理、前送、后送、维修、分配和补给等事务,并收容、治疗和后送负伤患病的人马。
3、“兵站地”相当于野战兵站,是从“兵站主地”沿交通线向作战方向延伸的兵站,为方面军(军)战役期间的主要补给基地,陆路交通线大概每隔16公里或32公里设置1个“兵站地”,兵站线末端之“兵站地”被称为“兵站末地”。“兵站地”一般设有上述野战补给各厂的分厂或派出所、兵站仓库(专门储存粮食)、各移动修理班、患者输送部、野战预备医院和野战预备马厂。
野战补给各厂的分厂或派出所及兵站仓库相当于物资供给分站,负责储备、补给和转运各类物资,过往人马的给养,接收、保管和后送缴获、回收物品;各移动修理班负责对兵器、汽车以及其他器材进行修理;野战预备医院一般随作战部队行动,负责收容师团野战医院的伤病员,并将其后送交给患者输送部;患者输送部负责将师团野战医院送来的伤病员转送于后方;野战预备马厂为流动性的野战马医院,负责收容、治疗由前线野战马厂转来的负伤或患病的马匹。
武汉会战结束后,日军一些兵站部队进行了调整。例如华北方面军野战本仓库、各衣粮厂及卫生材料厂统合整理成方面军货物厂,其本部设于天津,分厂设于各要地;野战炮兵本厂、工兵本厂及野战炮兵厂、工兵厂统合整理成方面军兵器厂,其本部设于天津,分厂设于各要地;废止预备马厂、野战预备医院及患者输送部,由师团野战医院、病马厂的一部分担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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