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意3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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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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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明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04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17
上书时间2024-12-17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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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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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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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7-04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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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367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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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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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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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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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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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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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107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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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复在吾国近世思想史上地位显赫,他通过“研究性”翻译,或者说“创造性”翻译,向国人传达了两个重要观念:一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进化论观念;二是基于历史而透视“法的精神”之观念。
近代以降,国人直面“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李鸿章语),必须“变法改制”,以“救亡图存”,“自立、自新、自强”于世界民族之林。凡此种种,绝非“故步自封”,亦非“数典忘祖”所能致。严复深晓,变法改制之艰难,正在既需去其“旧染”,又需“择其所善者而存之”,事因直面内忧外患之窘境,人常易于“妄自尊大”或者“妄自菲薄”。他因之而取“阔视远想,统新故而视其通,苞中外而计其全”之立场。
严复译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为“法意”,表述确当而意蕴尤为深邃法乃立法者之造物,探“法的精神”须洞察立法者之“意图”。孟德斯鸠经由“历史”而究心各国之“法的精神”,绝无意“非难任何国家已经建立了的东西,每个国家将在这本书里找到自己的准则所以建立的理由。我们并且将自然地从那里得到一个推论,就是只有那些十分幸福地生来就有天才洞察一个国家的整个政制的人们,才配建议改制。”前贤南宋叶适在其《习学记言》中论及先秦郑国子产“铸刑书”时说:“郑人铸刑书,叔向讥之。子产于扶倾补坏之中,必欲翦裁次比,宜其做到变古之处。先王之道,遂不可复。治道固不能与世推移,然亦当清净宁民,而使古意复存。”或许,严复正是取法叶适之意而释孟德斯鸠之著述。
一言以蔽之,世间万事之机理,皆藏于春秋,故述往事,度今朝,以思来者。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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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编
子产与叔向的较量
“亲亲相为隐”故事的三面一体
成文法典初试啼声
变法者商鞅
第二编
焚书坑儒为哪段?
帝国的宫廷仪轨
文景“法治”二三事
盐铁会议上的交锋
广陵绝唱与法律的儒家化
第三编
大唐帝国的开创与唐律的诞生
“不合时宜”的王安石变法
司马光与元祐更化
第四编
成吉思汗大普法
元帝国的外乡人
严酷无情《明大诰》
万历朝变法新政风云
迈向新世界的戊戌变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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