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云调研文集:民主与法制建设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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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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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春云 著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1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孙A04-24
上书时间2024-12-1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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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春云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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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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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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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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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119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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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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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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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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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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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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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31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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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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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而制定法律、宣传法律、实施法律则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作和根本保障。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修改了许多重要法律;制定并实施《立法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大了人大自行起草法律草案的力度;重视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强化了执法检查监督;促进了城乡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5年间,共审议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124件,通过了其中的113件,为实现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姜春云同志作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工联系立法工作的副委员长,参与了制定、宣传和促进法律实施的工作,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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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云同志,生于1930年4月,山东省莱西市人,194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至1949年,在山东省莱西县教师训练班学习,任莱西县土改宣传工作队队员,莱西县马仁区姜家泊小学教员、中共马仁区委文书,中共莱西县委文书、秘书。1949年至1957年,任中共莱西县委秘书、县委委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共莱阳地委生产合作部秘书科负责人。1957年至1960年,任中国土产出口公司青岛分公司副科长,山东省青岛市外贸局秘书科副科长。1960年至1966年,任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指导员、一级巡视员、办公室副主任。1966年至1970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先后下放农村和“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至1977年,任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秘书组负责人、办公室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兼秘书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兼秘书组组长。1977年至1983年,任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副秘书长、秘书长。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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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篇
民主政治篇
环境法制篇
法律实施篇
人大建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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