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实务操作105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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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善斌主编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7217751
出版时间2020-10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396页
字数416千字
定价86元
货号SC:9787307217751
上书时间2024-12-2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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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善斌,男,湖北天门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基础理论、人格权法、侵权法、破产法等。出版著作五部,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1项、司法部项目1项以及横向研究课题9项。成功举办了2017年至2019年三届“破产法珞珈论坛”,并主编出版了《破产法文献分类索引》《破产法研究综述》《破产法的“破”与“立”》《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破产法热点透视》等“聚焦破产”系列著作。
内容简介:
本书搜集整理了近年来法院和管理人遇到的有关破产法实务操作的105个疑难问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参考地方法院发布的破产审判指导文件以及学者观点和域外相关法律规定,对问题逐一回答,同时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理由,并附有相应的参考依据。本书根据问题内容,将105个问答分为"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审查与确认""重整、和解与清算""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其他"八个部分。每个问答又分为四个部分,即问题、回答、理由和参考依据。全书以问答的形式对破产法实务操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回应,语言简明严谨,结构清晰明了,并附有相应理由和参考依据,可为破产实务工作者处理相关问题提供参考。除此之外,针对某些问题,本书在检视现行法相关规定和实践做法的基础上,从理论上提出了对《企业破产法》相关条文的完善建议,以期为读者提供更多思路。
目录:
一、申请与受理(1)
1.债权人能否申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企业破产?(1)
2."执转破"案件中,债权人、债务人均申请时,谁应被列为申请人?(4)
3.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如何确定?(6)
4.对于指定管辖的破产案件,其衍生诉讼是否仍需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10)
5.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的诉讼费如何收取?(12)
6.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或法定代表人如何通知?(15)
7.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工作人员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如何审查受理?(19)
8.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不配合时如何处理?人民法院能否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22)
9.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何确定?(26)
10.因债务人的原因,会计师事务所迟迟不能出具审计报告时,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宣告债务人破产或驳回破产清算申请?(29)
11.破产案件立案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破产案件应统一案件受理的规定,为区分于其他民事案件,是否需经审判庭审查才能立案受理?(31)
12.如果立案庭已经裁定受理或下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审判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时,应如何处31?(36)
13.对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之后,原执行案件的法院已下达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或不撤销原执行行为的,如何处理?(37)
1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行政、刑事保全措施是否应当解除?(40)
1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涉及债务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再审申请主体及申请再审时效如何确定?(42)
16.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明确表示没有异议或放弃异议期间的,人民法院是否仍需等到异议期满之后才能裁定是否受理?(46)
17.破产案件受理后,发现申请破产的债权人的债权系通过虚假诉讼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但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若生效法律文书被再审撤销,破产程序能否继续进行?(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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