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胜在博弈:建设工程诉讼技巧与代理实务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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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在博弈:建设工程诉讼技巧与代理实务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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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彦璋 潘新水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48494

出版时间2021-01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纸张胶版纸

页数544页

字数628千字

定价128元

货号SC:9787519748494

上书时间2024-09-18

文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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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雷彦璋笔名三月雷,1961年1月出生,湖北仙桃人,天津津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正高级经济师、证券投资分析师,某央企特聘法务专家。武汉市律师协会证券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1997年以来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及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以“追求很好、终身学习”为个人职业理念。先后被数十家公司聘用为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律师代理经验和大型国企商务管理经历,先后承办经济、民事、行政、劳动争议等诉讼纠纷案件数百宗,多年担任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法律负责人。在重量刊物及个人主页公开发表《博弈理论对民事诉讼代理的指导》等一百多篇论文。个人专著有:《赢在博弈:民商诉讼技巧律师技能突破》《对凤险说不:涉外合同关键词导读与解析》《股市博弈论》《风险博弈:非诉实务与公司法务精要》《胜在博弈:建设工程诉讼技巧与代理实务精要》等十余部,擅长工程建设纠纷代理,对博弈理论、民商诉讼博弈及工程建设纠纷代理技能有较深研究。潘新水1979年5月出生,福建南安人,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福建省泉州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05年执业以来,被数十家公司聘用为企业法律顾问,承办经济、民事、行政、劳动争议等诉讼纠纷案件数千件,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诉讼纠纷律师代理经验。
主编推荐:
本书将博弈理念植入建设工程诉讼活动之中,通过应用博弈论的思维方法分析甚而解决建设工程诉讼中的复杂问题并精选100余篇案例,专注对判例的研究与分析,强化了建设工程诉讼实务的指导与应用。侧重于提升建设工程诉讼代理律师或建设工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处理案件应诉的能力。
内容简介:
本书的内容丰富,很多章节内容翔实,观点新颖。如纳什均衡:博弈论应用到建筑工程纠纷的策略分析;法律关系梳理:建筑工程纠纷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梳理请求权:弄清建筑工程纠纷的力争点;责任主体:搞清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博弈对手;联合体:建设工程项目容易引发纠纷的特殊主体;表见代理:建设工程纠纷中行为合法性的认定与排除;合同无效:并不等于没有法律关系;追求得益:围绕争议的工程结算展开诉讼;优先受偿权:建筑工程纠纷不可忽视的胜诉权;合同相对性:正确处理建筑工作合同纠纷的法宝;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权宜之计等章节都有十分强的针对性,法言法语,令人耳目一新,一读就明,一看就懂,特别是每章都有翔实的案例,对于每一宗精选的案例,笔者都作了较全面的法理分析。在民事责任方面,包括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预期可得利益等都通过不同章节作了详细的介绍,每一章节中都通过梳理法律关系明确各方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诉讼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一章对代理律师的技能提升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该书对法律专业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从事法学教育的教师、法律工作者、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人员、执业律师以及建设工程诉讼案件当事人在处理建设工程诉讼案件方面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目录:
目  录第1章  胜券在握:建设工程诉讼得懂点博弈论一、适得其所:用博弈论研究建设工程索赔与诉讼的心得  法务实例1:因隐蔽工程的事实认定引发的纠纷  二、理解博弈:从一宗旷日持久的工程结算纠纷案谈起  法务实例2:诉讼主体地位的确定与建设工程管辖权选择  三、关注重点:弄清建设工程诉讼博弈的几个基本要素  法务实例3: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害后责任主体的正确选择  法务实例4:工程项目已经达成了结算,就不得再主张遗漏索赔  法务实例5:建设工程中人身伤害索赔应厘清雇佣关系,并确认与施工合同相关联承包商的连带责任  法务实例6:明确约定了计量标准“按项目部同发包方的结算量为准”,但并未约定被告的自拌混凝土如何处理  法务实例7:代扣的税金没有实际缴纳的是否应当退还被代缴人  四、对照分析:用博弈论理解建设工程诉讼的要素  法务实例8:合同具有相对性,不得将与合同无关的单位或个人列为共同被告  法务实例9:违约金应从被告答复拒绝付款之日起算,而不是从立案之日起算  法务实例10:违约金应从涉案工程被发包方实际使用该工程时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立案之日起算  法务实例11:质量保修义务和工程款支付义务是两种不同的义务关系,不能互相对抗与抵销  法务实例12:约定将工程主体转包的,转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因此享有单方的合同解除权  第2章  纳什均衡:博弈论应用于建设工程诉讼的模式分析一、行为假设:建设工程诉讼博弈的基本前提  法务实例13:多份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应当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法务实例14:经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对实质性条款变更无效  法务实例15:致签订合同无效的条件在合同履行中变化至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认定为合同有效  法务实例16:监理应对其监理合同签订后的工程质量负责,对其入厂前的工程质量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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