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传统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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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寺田浩明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59858092
出版时间2023-04
版次1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508页
字数320千字
定价98元
货号SC:9787559858092
上书时间2024-09-17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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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寺田浩明,1953年生,现为京都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日本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等。著有《权利与冤抑:寺田浩明中国法史论集》《中国法制史》等。
王亚新,1954年生,贵州人。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法社会学。著有《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等。"
主编推荐:
"寺田浩明是日本杰出学者滋贺秀三的高足,擅长中国习惯法研究。该书由寺田浩明讲授“中国法制史”课程的讲义修订而成,作者的退休时间为2018年的3月,临近退休之际,将自己一生的学问体系示之以人,体现了作者的学术情怀。同年该书于东京大学出版会出版,一经面世即广受日本学界的好评。
滋贺秀三曾提出传统中国法与西方法秩序的原理是不同的,寺田浩明则在此之上,进一步对传统中国法进行解析,力图说明其性质本身。在寺田浩明看来,与西方的规则型法与审判不同,传统中国法是非规则型的、公论型的法,是传统中国本土形成的秩序。虽然这一秩序和通常法学院所教授的“法”不同,但寺田浩明试图提供一个论述范式,来证明这一秩序也是法。
家的含义
作者认为,日本传统社会中的“家”是具有公司性质的组织体,家主负有运营的责任,而传统中国的“家”则是血缘相近者的生活共同体,每个成员的收入和支出都是共同的,是一种“同居共财”的关系。
社会关系
与西方固化的“村落共同体”不同,中国的村落存在着宗族、同乡会、同业行会及秘密会社等各种社会关系,他们一方面“通力合作”,实现了生产与生活的互助,另一方面,部分组织也存在着“临时拼凑”的特点,难以长久维持。与西方“一体型”社会结构不同,传统中国是“散沙型”社会构造。"
内容简介:
本书为寺田浩明教授多年来潜心研究中国法史的集大成之作。作者透过史料史实去“破译”体现传统中国社会秩序形成与维系的动态及其内在逻辑的“编码”(code),建构起某种能够深入而又统一地解读历史上种种有关“法”的复杂现象的理论模型。本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以清代的家庭(“共居共财”)、宗族、土地和契约、司法制度(包括民事领域的“听讼”和作为刑事审判的“断罪”)为主。通过对传统中国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中“法”究竟何指及“法为何物”的叙述分析,描绘出了某种从整体和根本上区别于西方前近代法的“另一类秩序”模式。
目录:
序章 传统中国的法秩序
第一章 人与家
第一节 家
第二节 人
第三节 宗
第二章 生业与财产
第一节 管业
第二节 服役
第三节 租佃
第四节 所有权秩序的特质
第三章 社会关系
第一节 空间构成
第二节 社会结合
第四章 秩序、 纷争和诉讼
第一节 社会秩序的思考方式
第二节 纷争和解决
第三节 国家审判机构的概要
第五章 听讼——审判与判决的社会基础
第一节 听讼流程1——标准流程
第二节 听讼流程2——附随的各种展开
第三节 听讼的规范构造
第四节 规则型法与公论型法
第六章 断罪——犯罪的处罚与判决的统一
第一节 命盗重案的处理1——州县进行的工作
第二节 命盗重案的处理2——复审的过程
第三节 律例及其运作方法
第四节 成案的使用
第五节 判决基础的赋予及判决的统一
第七章 法律、 权力和社会
第一节 寻找中国的法律
第二节 心中之法律的社会共有
第三节 社会和权力
第八章 传统中国法与近代法
第一节 一般的人际关系与制度性的关系
第二节 中国与近代法
终章 跨越文明的法论述方式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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