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有幸,地不爱宝。张旭楷书《严仁墓志》适时出于河洛间,唐人原石原刻。该志刻于天宝元年(742)志石55/53厘米。 《严仁墓志》的志石上原题“唐故绛州龙门县尉严府君墓志铭并序”,石上有方形界格,文字21行,满行21字,共计430字。志铭后部署“前邓川内乡县令吴郡张万顷撰 吴郡张旭书”。据志文:墓主严仁,字明,余杭人,天宝元年卒于洛阳。吴郡(今江苏苏州市)张旭,字伯高,官至金吾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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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九五品
仅1件
作者草圣张旭
传拓年代宋元及以前 (1367年及以前)
纸张白棉纸
装帧其他
尺寸55 × 53 cm
数量1册
上书时间2021-04-1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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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时有幸,地不爱宝。张旭楷书《严仁墓志》适时出于河洛间,唐人原石原刻。该志刻于天宝元年(742)志石55/53厘米。
《严仁墓志》的志石上原题“唐故绛州龙门县尉严府君墓志铭并序”,石上有方形界格,文字21行,满行21字,共计430字。志铭后部署“前邓川内乡县令吴郡张万顷撰 吴郡张旭书”。据志文:墓主严仁,字明,余杭人,天宝元年卒于洛阳。吴郡(今江苏苏州市)张旭,字伯高,官至金吾长史,精草,书法得于二王,而又独创新意。楷书《郎官石柱记》,取欧阳询、虞世南笔法,端庄严谨,不失规矩,展现其楷书之精妙。从《严仁墓志》看较《石柱记》单一的虞体有了发展,几乎综合了初唐四家的笔法,其中有好多字的写法与颜体十分接近,可以证明颜真卿师从张旭笔法的记载完全可信。
石上虽刻有界格,但格子中写的字大小有着差异,书丹只是基本上守着界格,运笔雄健,可以看出书写时每一点划的行笔感觉。字的点划,有的饱满,有的瘦硬,并不一律,字形结构的变化明显。但志石上全篇文字的精气神是一致的,通篇浑然一体,整体看上去有着一种痛快淋漓的行笔气势。
张旭(675-750),唐代书法家,字伯高,与李白、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唐文宗曾下诏,以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又工诗,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号称“吴中四士”。传世书迹有《肚痛帖》、《古诗四帖》等。
张旭初仕为常熟尉,后官至金吾长史,人称“张长史”。其母陆氏为初唐书家陆柬之的侄女,即虞世南的外孙女。陆氏世代以书传业,有称于史。张旭为人洒脱不羁,豁达大度,卓尔不群,才华横溢,学识渊博。与李白、贺知章相友善,杜甫将他三人列入“饮中八仙”。是一位极有个性的草书大家,因他常喝得大醉,就呼叫狂走,然后落笔成书,甚至以头发蘸墨书写,故又有“张颠”的雅称。后怀素继承和发展了其笔法,也以草书得名,并称“颠张醉素”。
韩愈说:"旭善草书,不治他技故旭之书,变动如鬼神,不可端睨。"颜真卿曾两度辞官向他请教笔法。
旧时张旭传世楷书《郎官石柱记》原石久佚。且传世为宋时刻石。苏轼云“作字简远,如晋宋人。”黄山谷更云:“唐人正书,无能出其右者。””苏轼云:“今世称善草书者,或不行真行,此大妄也。真生行,行生草。真如立,行如行,草如走。未有未能行立而能走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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