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书写 书法理论 邱振中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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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书写 书法理论 邱振中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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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振中主编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ISBN9787511733641

出版时间2017-08

版次1

装帧其他

开本32

页数369页

字数196千字

定价59.8元

货号404_9787511733641

上书时间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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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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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目录:

前言
书法的常与创造
“人书俱老”:融“险绝”于“正”
精神分析与自由书写
“精意”:常书写的一种心理
深入书法的土壤:常书写研究绪论
书法与新书写共同体
吐鲁番文书中的常书写
明代无锡华氏旧藏家族文献的书法史意义
王铎诗文稿的文献价值与艺术趣味
齐白石的常书写及其他
记手稿的书写和审美特质——以齐白石、沙孟海为例
常书写:潜移默化的自然与可能的
作为“生活美学”的书法本体论:书法如何从艺术回归常生活
作为常修养的常书写:在实用与之间
兰亭论坛“常书写”讨论综述
晋人的墨迹
王羲之前期的书风

内容简介:

靠前首部以“常书写”为主题的文集。汇集刘悦笛、柯小刚、林俊臣等多领域大家,探讨新书写共同体下的书法现状及发展前景,汲取“兰亭论坛”近期新成果。多角度、深层次辨析“常书写”的概念,重新勾勒“书法—书写史”的轮廓。本书为社会史、史、心理学、图像学等学科提供了一个独立思、运用和发展当代理论的场域,借鉴已有的大众理论,创造“中国书法—大众”的新理论。

作者简介:

邱振中,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书法与绘画比较研究中心主任,潘天寿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美术馆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1947年生于南昌,1981年浙江美术学院(今中国美术学院)书法。1995―1997年任本文部省外国人教师、本国立奈良教育大学客员教授。致力于书法理论与艺术创作。著有书法的形态与阐释中国书法:167个练当代的西绪福斯――邱振中的书法、绘画与诗歌愉快的书法――进入书法的24个练书法iv等。在北京、内瓦、奈良、洛杉矶、等地举办个人作品展览,书法与绘画作品参加靠前外多种重要展览。

精彩内容:

前言邱振中2013年,兰亭论坛以“常书写”为题,采取征稿与约稿结合的方式,举办了一次讨论会。这个论题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对学术界而言,这是一个新的概念,中对“常书写”定义的讨论较多;2014年继续这个论题的讨论,许多学者贡献了他们的思,但仍不足以编成一部文集;2015年同一论题举办了第三次讨论。我们在三次讨论会的中选择了15篇文章,另外补充了两篇,编成这部文集。“常书写”是我在1991年提出的一个概念(艺术的泛化,1987年初稿,1991年完稿),但是有关思想的起源,要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我在思书法的深层质时,初遇到的问题便是书法自觉意识的发生与演变,其中重要的当然是作者和批评者的陈述,但是文献中这类记录太少,而且远远晚于我们从作品得来的对自觉意识的判断。这样,我们便无法利用这一类文献来打开深层质讨论的入。思书法的发生,只有从两条思路着手:一是它在中华民族精神生活中的思想基础,一是对具体书迹的研判。前者,我致力于寻找中国的感觉—思维方式与书法发生的关系,因此而有书法艺术的哲学基础一文,其中讨论了中国书法发生的认识论根源,着重讨论了书法发生与中国语言观念的关系。后者,面对书迹,只有风格、技术、文字内容等要素可以依凭,我们对其风格和技术水有深刻的印象,但以此作为判断书法成立的依据,遇到表述与证明的困难(技术的演化是明显的事实,但我们无法在某处画下一条自觉和非自觉的界线),可以凭借的只有书迹的文字内容。唐代以后,书迹中文字内容比较复杂,但到东晋为止,遗存的书迹几乎是实用文字,而东晋各种书体俱已成熟,所以从文字内容来讨论书写的某种质,至少在历史的某一阶段(上古至东晋)是可行的。这是我初提出“常书写”概念的动机,也是从功能来定义“常书写”的缘由。艺术的泛化一文第二节论述书法的发生,使用了“常书写”的概念,因为此文讨论的是书法发生时期的现象,虽然未加定义,但含义是明确的:它指的是生活中不含美化意识的实用书写。2008年出版的书法一书中,专辟“常书写”一节,其中对“常书写”的定义是:常书写指的是常生活中为各种事务的需要而进行的书写,与此相对的是以书写本身为目标的书写,例如为写好字而进行的书写练、为创作书法作品而进行的训练和书写等。由于这里涉及的是整个的书写,与书法发生时期不同,“书写”的概念已经包含极为复杂的现象,例如定义中的“各种事务”“以书写本身为目标”等,便容易产生歧义,因此我在常书写:书法史的构成及其他(2014)一文中对此再加说明:其中“常生活”中的“事务”容易引起混淆。如人们所言,书写奏折或书家出售作品以维持生计,都可以看作某些特定人群的“常事务”,但它们与我们所关心的“常书写”质颇有不同。我们在这里可以加上一个限定:以书写的严谨、美观或书写水准作为标志的“常事务”除去不计。书写现象层出不穷,这样的限定仍然可以加以讨论。如果暂时撇开这,我提出“常书写”的深层目的,是区分“包含技术意识的书写”与“排除任何技术意识的书写”。这样做,首先对书法自觉意识可以有深一层的认识,为探究书法创作心理开辟一条通道,并由此而讨论创作方法与表现—含义诸问题。如果在这两点上有所推进,我们对书法的认识无疑将深入一大步。对“常书写”如果不采取严格的定义,随意扩大“常书写”的范围,抹去“包含技术意识的书写”与“排除任何技术意识的书写”的界线,将失去提出“常书写”问题的意义,失去深入自觉意识的重要契机,当然也不可能进入此后的各种讨论中。必须说明的是,任义都是可以调整的,但要有理由,或者说要有理论或实践的目的,如第三辑中各位作者的研究。严格定义“常书写”的难处,在于“经意”和“自然”没有明确的界限,作品而言,“排除任何技术意识的书写”不多,而且随着时间的进程,书法史关注的作品越来越缺少“常”的成分。常生活中当然永远不会缺少书写(如市井中的许多书写、文士们随手书写的片纸只字),但它们远离我们所读到的书法史。判断书写中技术意识的有无很困难,但面对书法史中的某些作品(如祭侄稿)、某一时期的某一类书写(如上古到两汉的实用文字)以及的某一类书写(如家庭开支簿),还是能做出令人信服的判断。这种区分能够使我们比较方便地讨论书写心理对书写的影响,进而深入到整个书写与各种因素——如文字题材、风格、表现机制等等的关系中。这样,我们便可能从那些过去根本没有关注过的方面,对中国书写展开有的广阔而深入的思,如本书中涉及的精神分析与汉字书写、书谱中所反映的有关技术意识的问题、书写自觉意识的深入分析等等。这种区隔为思书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对有关现象进行观察、思,个案、思想积累渐多,便集合成一种关于书法史的构想。过去的书法史,基本上是一部书家、书作和书论的历史。它们已经形成一个的框架,大部分著作中,章节设置、代表书家与代表作、文献征引等,大同小异。这是一部我们熟悉而敬畏的历史,但它缺少活鲜的生命,不是有机的活动的连贯的历史,那些的书写只是一些孤零零的高峰,我们不知道书写是怎样演化的,不知道为什么书写会变得如此精彩,不知道怎样才能真正走进这部历史中。这是作为观念文本的“书法史”。此外,还有一部作为“存在”的书法史,那是中华民族关于书写的的历史。这部“存在的书法史”与那部观念的书法史存在巨大的差距。——大量出土的文字资料(简牍及其他)说明了这一点:它们几乎都处于已有的“书法史”著作之外。即使“书法史”中安排某些章节说到这些资料,但它们与那些固有的陈述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当然,许多出土资料在某些人看来书写草率,还不是“书法”,这里便牵涉“书法”的定义问题。如果把这都归于“书写”,一部“中国书写史”或“中国书法—书写史”必然包含一部“中国书法史”所无法比拟的丰富内容。过去由于早期书法史材料——特别是书写材料的缺失,不得不以文字学的陈述来代替早期书法史的陈述。大量早期书迹的出现,使我们可以提出许多过去根本不可能提出的问题,如常书写对于书写方式变迁的意义、常书写与书法表现功能的关系、常书写中才能的构成等等。对这些问题的思,将使我们对书法的发生与深层质获得新的认识。我们已经可以粗略地勾勒这部“书法—书写史”初的轮廓。中国“书法—书写史”,可以由以下三个层面构成:一,精英层面;二,非精英的“书法”层面;三,“常书写”层面。层面,由对书法历史的推进做出重要贡献的书家组成。这是由很少一批作者构成的序列,如王羲之、王献之、欧阳询、张旭、真卿、苏轼、黄庭坚、米芾、王铎等。许多历的人物不在这一序列中。这一层面将提供一条书法创作推进的路线,并成为判断其他作品以及后来者的创作贡献所在的依据。这里所说的贡献,指对书写方式、构成、表现机制与风格类型的重要推进。这种选择的依据,是书写方式、构成与表现机制的历史研究。只有把握这些历史线索,才可能对一位书家的创作做出判断。前期书法的精英书家,作品中包含大量的常书写成分。第三层面,“常书写”层面。这一层面包含极为丰富的内容。除去有意作为作品创作的书迹,以及出于种种原因美化的书写,其他书写都包括在这一层面中。这是一个数量巨大的集合,其中包括大量水不高的书写。但正是这些被遗弃在书法史视野之外的书迹,反映了各个时代汉字书写的基本特征,对它们的思,将大大推进我们对汉字书写的认识。第三层面提供的是书写演变的自然进程,审美的自觉意识如何渗入常书写的种种现象,以及书写中审美自觉意识如何发展,书写的自律与后世对艺术的追求如何交织在一起,造成书法史繁复的局面。这一层有与层面同样重要的地位。它所包含的现象的丰厚,为理论思准备了丰富的材料,亦为后世的创作提供了启示。“常书写”提供了一个独立思、运用和发展当代理论的场域,其中尤其是社会史、史、心理学、图像学等学科。例如从大众的角度对常书写的研究,不仅是借鉴已有的大众理论,也很可能创造出一套关于“中国书法—大众”的新的理论。这样,在“常书写”的及其背景的结构中,我们看到一个广阔的思想领域。在这个范围内,汉字书写充满着与当代理论交汇、碰撞的机会。它为书法—书写的阐释提供了新的可能。“常书写”是书法与当代学术一个重要的接点。它可能成为未来书法研究重要的生长点。层面与第三层面互相交集,具有密切的相关。早期的精英创作,往往同时又是第三层面的作品;其次,形式演变的深层规律,如笔法演变的历史,同时反映在层面和第三层面中,但有着不同的呈现。在层面和第三层面之间是第二层面。这一层面包括层面之外所有力求精善的书写。它在通常意义上的“书法”范围内占有大的比例。这一层面的作品也可能具有鲜明的个人面目,但它们所有的、范式都可以在层面和第三层面中找到。在书法史中,这一层面的某些作品与层面的作品混合在一起,从而使局面变得模糊含混,真正的创造被掩盖,而某些并无重要贡献的作品却得到过高的评价。这一层面的作品借用已有的机制、、模式来创作。这一层面的书法家和作品构成了一个时代书法创作的大势,反映了各个时代书法创作的趋尚,但发端在他处。这一层面的种种现象、它与层面和第三层面的关系,可以引出许多重要的话题。这样三个层面构成“中国书写史”的整体结构。通过这部“中国书写史”,我们将对中国获得许多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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