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专有权利研究 法学理论 王迁
none
¥
84.65
6.1折
¥
138
全新
库存29件
作者王迁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305837
出版时间2022-08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
页数512页
字数545千字
定价138元
货号xhwx_1202740866
上书时间2024-11-2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正版特价新书
- 商品描述
-
目录:
章专有权利与网络环境、媒体融合概述1
节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媒体融合与专有权利的关系1
第二节专有权利的作用6
第三节专有权利与直接侵权9
第四节本书研究的专有权利13
第二章网络环境中复制权的适用16
节复制行为的构成要件16
一、借助物质载体固定作品17
二、作品被相对稳定和持久地固定在物质载体18
第二节数字环境引发的复制权适用问题20
一、数字技术带来的复制问题20
二、计算机和网络带来的“临时复制”问题22
第三节各国立法及实践与国际社会对“临时复制”问题的讨论24
一、美国与加拿大24
二、欧盟33
三、澳大利亚43
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版权条约49
第四节对“临时复制”的正确定57
一、内存中的附带复制是客观技术现象60
二、内存中被临时存储的作品没有“独立”的经济价值68
三、用法律调整“浏览”行为不具有现实可行73
第五节网页格式转换与“临时复制”74
一、对网页进行实时格式转换74
二、网页格式转换+存储82
第六节提供“”与复制权85
一、制作和提供“”的定应以是否复制“代码化指令序列”为依据86
二、应区分“独立型”和“依附型”91
第三章网络环境中发行权的适用98
节发行行为的构成99
一、应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而非提供“作品”99
二、应转移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所有权102
第二节境外代表立法与实践中“网络传播”与“发行”的关系106
一、美国107
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版权条约114
三、欧盟122
四、我国特别行政区128
五、其他与地区135
第三节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发行权与网络环境136
一、对发行权的定义隐含了物质载体的要求136
二、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并立澄清了两者的界限138
第四节《刑法》中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复制发行”与网络传播之间的关系142
一、著作权保护“刑民衔接”的理念143
二、“通过网络传播”与“发行”在《刑法》第217条中的关系149
三、提供序列号、破解程序与“复制发行”155
第五节网络环境与“发行权用尽”169
一、“发行权用尽”规则是否可适用于网络环境的不同观点与实践171
二、“发行权用尽”规则源于发行权与所有权的表面176
三、网络环境中“发行权用尽”规则缺乏适用的基础181
四、网络环境中“发行权用尽”与计算机程序的“转售”183
第六节“出版”与网络环境186
一、通过网络传播不符合《伯尔尼公约》对“出版”的要求187
二、将通过互联网传播作品定为“出版”将造成不利后果197
三、将网络服务器所在地认定为“出版地”不具有合理202
第四章传播权的体系与公开传播行为的构成205
节传播权的体系205
一、远程传播权(“向公众传播权”)针对向不在传播发生地的公众进行的传播208
二、现场传播权针对向在传播发生地的公众进行的传播212
三、远程传播权(“向公众传播权”)与现场传播权的区分标准220
四、国际邻接权条约中传播权分类的特殊231
五、传播权体系与我国《著作权法》235
第二节公开传播行为的构成244
一、应存在传播行为245
二、应面向公众进行传播256
三、面向“公众”与面向“新公众”266
四、传播的营利质与公开传播行为的认定276
第五章网络环境中广播权的适用281
节广播权与“网播”282
一、对“网播”的界定282
二、《伯尔尼公约》及2020年修改之前的《著作权法》中的广播权与“网播”286
三、2020年修改之后《著作权法》中的广播权与“网播”302
第二节广播权与“网络转播”306
一、《伯尔尼公约》及2020年修改之前的《著作权法》中的广播权与“网络转播”306
二、2020年修改之后的《著作权法》中的广播权与“网络转播”319
第六章网络环境中表演权与放映权的适用321
节网络环境与表演权321
一、《伯尔尼公约》中的表演权与网络环境322
二、《著作权法》与《伯尔尼公约》中的表演权在解释上的差异328
三、2020年修改之前的《著作权法》中的表演权与网络环境332
四、2020年修改之后的《著作权法》中的表演权与网络环境337
第二节网络环境与放映权343
一、提供互联网点播终端服务引发的权利适用问题344
二、对提供互联网点播终端服务无法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346
三、对提供互联网点播终端服务无法适用广播权第二项子权利353
四、对提供互联网点播终端服务无法适用表演权354
五、对提供互联网点播终端服务应适用放映权355
第七章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适用358
节国际版权条约对“向公众传播权”的规定358
一、《伯尔尼公约》中“向公众传播权”的缺陷358
二、“伞形解决方案”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8条对“向公众传播权”的规定367
第二节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解释372
一、只规制交互式传播372
二、只涉及使公众获得作品的可能386
三、对“获得作品”应作广义解释387
四、“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对时间、地点和条件的388
第三节“深层”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认定395
一、“深层”引发的定问题395
二、“用户感知标准”、“实质呈现标准”和“法律标准”(“提供标准”)之辩399
三、“传播源”理论与“服务器标准”417
四、对设置“深层”行为之质的正确认定430
五、对设置“深层”的法律规制441
第四节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关系450
一、相关行为构成的差异450
二、侵权救济方式的区别452
三、诉因的选择与被侵害权利的认定455
四、对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合同与复制权之关系的解释455
第五节邻接权人与信息网络传播权457
一、表演者、录制者和广播组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权利仅为交互式传播权458
二、版式设计权与出版物本的网络传播465
参文献471
后记495
内容简介:
网络著作权专有权利研究是王迁教授的关于著作权专有权利在网络环境中适用研究的学术专著,是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媒体融合中的版权理论与运用研究”的阶段成果。该著作全书分为七章,以专有权利与网络环境、媒体融合概述为基础,分述了网络环境中复制权的适用,网络环境中发行权的适用,传播权的体系与公开传播行为的构成,网络环境中广播权的适用,网络环境中表演权与放映权的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适用等内容。
作者简介:
王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入选“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百千万人才工程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获评第九届杰出青年法学家、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知识产权保护具影响力人物”“知识产权领才”“中国版权成者”和上海市工作者; 享受院特殊津贴,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是“教师”获评“霍英东青年教师奖”。
兼任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和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是北京市法院、上海市检察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等多家法院和检察院的咨询专家是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专家委员会成员;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2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和2013年马拉喀什条约外交会议中任“起草委员会”成员和中国代表团成员。
主持两项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等多项社会科学课题和课题、部课题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省部级课题以及版权局、部等部委委托的大量课题。独著版权法对技术措施的保护和规制研究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释义和论“基因歧视”及其法律对策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和百余篇。研究成果曾获高校科学研究成果、中国法学成果奖、上海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和钱端生法学成果奖。
— 没有更多了 —
正版特价新书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