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系研究(增订本) 法学理论 郝铁川
中华法系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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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铁川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197748
出版时间2021-05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
页数516页
定价168元
货号xhwx_1202419017
上书时间2024-11-1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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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作者提出中华法系三化论,此说一出,将春秋战国大秦帝国时代能够吞并六国,统一中原,从而形成中原帝国的治理方法归结到法律上的令行禁止,奖励军功,这个结论还商鞅以公正的法律史册地位,而不仅仅是两次变法失败被杀,变法失败而告终。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制的法家化具有厘定是非的学术意义。如果带着多元视角看中华法系,会呈现出一种立体的、比较全面、比较系统的中华法系形态,而不是简单化的、面化的中华法系。试想,如果把中华法系延绵数千年,依然保持生命力,过于简单化地理解,那么只能勾画出中华法系儒家化、伦理化、礼法不分,进而发展成为法律与政治同一无有区别,这样的结果,一方面忽视中华法系研究的独特视野与方法,使法学成为主流学科(比如历史、文学)的附庸,其结果法学将被益边缘化,其支撑政治管理,其作为政治家身边的助手的功能会消失,那么法学的使命会大大弱化、渐渐稀释,终走向虚无。这是法学者们万万不愿看到的。作者研究,为法史学者冲破固有藩篱,奠定学科独立地位,开创了一条解说之路。
目录:
绪论
一、关于中华法系特点的研究
二、关于中华法系断限的研究
三、本书的研究思路
(一)法系是什么
(二)中华法系的价值观念是什么
(三)中华法系在近代以来的命运如何
(四)近代法学留是对中华法系进行创造转化的主要群体
(五)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现代化的范式转型
(六)中华共和国成立之后法治现代化逐渐摆脱“苏化”和“西化”两种道路
上篇 中华法系的特点
一、法制的法典化
章 从先秦多元法制到秦汉一元法制的形成
节 夏商周多元法制的主要表现及成因
一、夏朝、商朝、周朝三朝的法制是不同而多元的
二、夏商周三朝的立法权和权是多元的
三、周朝的诸侯部的法制是多元的
四、夏商周多元法制并存的原因
第二节 春秋时期“铸刑书”、“铸刑鼎”:法制多元到一元的转折
一、质疑“铸刑书”、“铸刑鼎”质现有诸说
二、“铸刑书”、“铸刑鼎”标志立法权和权从多元向一元转变
第三节 秦朝一元法制的形成与发展
一、集权制起源于春秋晋国灭公族,实行军功爵制
二、秦朝确立郡县官僚制为基础的一元法制
第二章 中国古代法典的法家化
……
下篇 中华法系的近代化
内容简介:
作者率先提出中华法系具有法典法家化、法官儒家化和民众法意识鬼神化三大特点,引发学界讨论至今。作者在增订版中不拘泥于法典,围绕中国古代政体、结构、皇宫制度等古代政制、惯例,继续深化“三化”研究。提出法制因为皇权要求而法家化了;百姓因为文盲居多而被鬼神风俗所约束了;执法官吏因其多数文而不懂法,只能依据儒学审案而儒家化了。碎片化的中华法系被具体执法官吏统一起来。
中华法系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的法律已经“死了”;作为一种民族心理积淀仍然“活着”。它既带来了追求稳定、整体、和谐、统一、调解、家国并重等积极价值,又带来了约束公权较难、规则和权利意识薄弱等消极作用。现在要将保障人权、约束公权、权义统一等现代元素注入中华法系,而保留其家国情怀、天人合一、整体和谐等历史印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作者简介:
郝铁川,说他是学者,耕耘中法史40年;说他是,参加中国政治实践,历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上海市传部副部长,特别行政区,2008年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行政部部长,现任上海文史馆馆长。所以,他是一位具有长期政治实践的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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