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标准 计量标准 中华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标准 计量标准 中华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标准 计量标准 中华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标准 计量标准 中华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标准 计量标准 中华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标准 计量标准 中华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none

5.75 5.8折 10 全新

库存8件

北京丰台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中华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ISBN9781511413619

出版时间2009-08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32

页数27页

定价10元

货号xhwx_11228930

上书时间2024-10-24

智胜图书专营店

七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正版特价新书
商品描述
目录:

   

内容简介:

 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一、 本标准以中华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作了明确规定。二、 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和实用,符合培训、鉴定和业工作的需要。三、 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要求将本职业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四、 本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编写和审定。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薛安顺、刘福建、胡留党、何鵬、申建伟、王群彦、蔺慧娟、柯建雄、周朝毅、李为民、刘三刚、王囯清;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宋炬烽、周以德、王文标、康斌、沈冬柏、刘大鵬、李娟、陈蕾、王萍。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广东公路职工技术培训中心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五、 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自2009年6月15起施行。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正版特价新书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