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朝大历史 中国历史 孟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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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历史 中国历史 孟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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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森

出版社京华出版社

ISBN9787550210554

出版时间2019-01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

字数276千字

定价59元

货号xhwx_1201806153

上书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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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正版特价新书
商品描述
主编:

"  丰富史料潜心磨砺
  大浪淘沙碑之选

  要了解中国古代历史绕不过去的断代史经典之作
  中国近代明清史学杰出奠基人之一的孟森集大成之作
  王钟翰、郑天挺、商鸿逵等史学专家鼎力

  名家名作,中国断代史经典。与钱穆、陈垣、陈寅恪并称“现代中国四大史学家”的吕思勉,和中国近代明清史学杰出奠基人之一的孟森,都是深受学界及读者认可的历史学家。这四本书是他们关于中国断代史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是有关中国断代史研究的代表作品。
  内容精彩,干货十足。书籍结构严谨,精当,用词古雅,引文究,史料丰富,除了官修正史,还兼采了多种普通读者不太熟悉的史学典籍予以对照,是广大爱好中国断代史的读者不容错过的佳作。
  封面设计亮眼,宣传语吸睛。红黄蓝绿四画卷,汉唐明清四朝风流。和现在市面上常见的历史读物不同,本系列书籍采用了大图铺底的设计,并选取了每个朝代较为标志的物件,用历史包装历史,彩明丽而不失沉稳。"

目录:

"章  洪武之初:天下从此改姓朱
节  太祖起事之前提
第二节  太祖起事至洪武建元以前
第三节  明开国以后之制度
第四节  洪武年中诸大事

第二章  靖难之役:姜还是老的辣
节  建文朝事之得失
第二节  靖难兵起之事实
第三节  靖难后杀戮之惨
第四节  靖难以后明运之隆替
第五节  靖难两疑案之论定
第六节  仁宣两朝大事略述
第七节  明代讲学之始

第三章  夺门之变:一山不容二虎
节  正统初政
第二节  土木之变
第三节  景泰即位后之守御
第四节  景泰在位之功过
第五节  夺门
第六节  成化朝政局
第七节  弘治朝政局
第八节  英宪孝三朝之学术

第四章  议礼之争:血溅左顺门
节  武宗之失道
第二节  议礼
第三节  议礼前后之影响
第四节  隆庆朝政治
第五节  正嘉隆三朝之学术

第五章  万历之怠:不郊不庙也不朝
节  冲幼之期
第二节  醉梦之期
第三节  决裂之期
第四节  光宗一月之附赘

第六章  明亡之兆:内忧外患,何去何从
节  天启初门户之害
第二节  天启朝之阉祸
第三节  崇祯致亡之症结
第四节  专辨正袁崇焕之诬枉
第五节  崇祯朝之用人
第六节  李自成张献忠及建州兵事

第七章  南明之殇:风起风又落
节  弘光朝事
第二节  隆武朝事(附绍武建号)
第三节  永历朝事
第四节  鲁监国事"

内容简介:

群雄pk,谁堪问鼎天下?或辉煌、或庸的帝王生涯,组成了这些朝代复杂的历史。权倾一时的大臣,不可一世的佞幸;有正人君子,亦有宵小之徒汉唐明清大历史将为您展现历史背后澎湃汹涌的暗流,解析王朝背后的权力之道。

作者简介:

孟森,字莼孙,号心史,历史学家,中国近代明清史学的杰出奠基人之一。在传统治史方法的基础之上,吸收了近代史论研究方法,开创了明清断代史研究之先河。其著作是该领域内的重要里程碑。

精彩内容:

"  节太祖起事之前提
  明史断代起于洪武元年,而叙明事者不能以洪武纪元为限,当以太祖起事之始为始。史本纪如此。陈鹤明纪,自注起元顺帝至正十一年,夏燮明通鉴起至正十二年,皆与本纪相应合。夫言明一代之史,除一支一节之记述不可胜数外,自以正史为骨干。而变其体,则有纪事本末、有编年之纪及通鉴。纪事本末成于明史之前,其取材不限于明史。后来明史既成,清代又以敕修名义成通鉴辑览之明鉴及纲目三编。明纪及明通鉴乃敢准以下笔。清代之治明史者终不有应顾之时忌,此俟随时提清。今欲知史之本义,莫重于为法为戒。人知明之有国,为明驱除者群雄,不知群雄亦当时之耳。何以致起而称雄,颠覆旧,而使应时而起者得取而代之?此非群雄之所能自为,乃统治之元帝室迫使其民不得不称雄,不得不群雄中造一雄者而与天下更始也。叙群雄者,以至正八年起事之方国珍为始。其实民得称雄,已为较有知识、较有作用之健者,其人已不肯冒昧首祸犯令于清之世,一皂隶缚之而遂法,盖已知纲纪尽弛,行之可以得志而后动也。故推元末之乱本,不能不溯元室致乱之故。
  元之武力,自古所无,大地之上,由亚而欧,皆其兵力所到,至今为泰西所震惊。乃入中国不过数十年,遂为极散漫、极脆弱之废物。其故维何?所谓“马上得之,马上治之”,不知礼法刑政为何事。凡历朝享国稍久者,必有一朝之制度。制度渐坏,国祚渐衰。有经久难坏之制度,即有历久始衰之国祚。有周之制度,即有周之八百年;有汉之制度,即有汉之四百年;唐宋皆然。惟元无制度,其享国即在武力之上,其能钳制数十年而后动者,即其武力之横绝历代也。元之无制度,若但为其书不传,则亦正有元典章等传本,岂知元即有因袭前代之文物,元之当国者正绝不行用。此当从元史中于奏疏文求其反证,乃可得之。
顺帝至正三年,监察御史乌古孙良桢以国俗父死则妻其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父母死无忧制,遂上言:“纲常皆出于天,而不可变。议法之吏乃云:‘国人不拘此例,诸国人各从本俗。’是汉人、南人当守纲常,国人、诸国人不必守纲常也。名曰优之,实则陷之;外若尊之,内实侮之。推其本心,所以待国人者不若汉人、南人之厚也。请下礼官有司及右科进士在朝者会议。自天子至于庶人皆从礼制,以成列圣未遑之典,明万世不易之道。”奏入不报。又至正十五年正月辛未,大鄂尔多儒学教授郑咺建言:“蒙古乃本族,宜教之以礼,而犹循本俗,不行三年之丧;又收继庶母叔婶兄嫂。恐贻笑后世,必宜改革,绳以礼法。”不报。元至至正,已为末一年号,不过数年,濒于亡矣,而犹以夷俗自居,曰“列圣未遑之典”,可知开国以来无不如是。其曰“议法之吏”,则固未尝不言立法,惟法特为汉人、南人设耳。
元之国境广大,民族众多,蒙古谓之国人,中国本部谓之汉人,自余谓之各国人,亦云目人。目之中,西藏亦一目,而又以信佛之故,纵西僧为暴于国中。录元通鉴一则为例:
  武宗至大元年戊申正月己丑,西番僧在上都者,强市民薪,民诉于留守李璧。璧方询其由,僧率其党持白梃突入公府,隔案引璧发,捽诸地,棰扑交下,拽归闭诸空室。久乃得脱,奔诉于朝,僧竟遇赦。未几,其徒龚柯等与诸王妃争道,拉妃堕车殴之,语侵上,事闻,亦释不问。时宣政院方奉诏,言:“殴西僧者断其手,詈之者截其舌。”皇太子帝母弟仁宗。亟上言:“此法昔所未有。”乃寝其令。
  此时尚为元之全盛时代,混一中国未及三十年,其了无制度如此。至元之兵力,西人至今震慑,然之史,元亦并无经久之兵制,一往用其饥穷为暴、胁众觅食之故技,侵掠万里,既得温饱,即伎俩无复存焉,非若历代军制既定,威令久而后渝者比。再录元通鉴一则见例:
  成宗元贞二年丙申十月,赣州民刘六十聚众至万余,建立名号。朝廷遣将讨之,观望退缩,守令又因以扰良民,盗势益炽盛。江南行省左丞董士选请自往,即道,不求益兵,但率掾吏李霆镇、元明善二人持文书以去,众莫测其所为。至赣境,捕官吏害民者治之,民相告语曰:“不知有官法如此。”进至兴国,距贼营不百里,命择将校分兵守地待命,察知激乱之人悉置于法,复诛奸民之为囊橐者,于是民争出自效,不数,六十擒,余众悉散。军中获贼所为文书,具有旁近郡县富人姓名,霆镇、明善请焚之,民心益安。遣使以事报于朝,博果密召其使,谓之曰:“董公上功簿耶?”使者曰:“某且行,左丞授之言曰:‘朝廷若以军功为问,但言镇抚无状,得罪幸甚,何功之可言!’”因出其书,但请黜赃吏数人而已,不言破贼事。时称其不伐。"

精彩书评:

"  心史先生治学态度极严谨,认为历史必须真实,因此,所写文章以实为主。繁征博引,一丝不苟,但不是堆砌史料。
——历史学家、教育家郑天挺

  详实的史料,严谨的分析,简凝的,非常好的历史书籍,尤其是孟老先生对事件和人物的,深沉的同时非常有意思,既不枯燥,也不失严肃,有一种现在许多历史书籍所没有的历史研究的风骨。
——读者评价

  用文言风格写成,古朴典雅,足见作者功底扎实;有疑者不论,于政制多有概之语,人物亦节其要而述之,宏观俯瞰,实乃大家手笔。
——读者评价

  认真看了十几页,放不下了,文字简练,一目了然,看到后来真是字字血泪!惊心动魄间,建文与成祖血战,直到后来的英宗被掳,复辟,还有于谦的被杀!几个字,几个句,多少腥风血雨,多少叹息!好书好书!本看的我手心发汗的书。
——读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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