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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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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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栾保群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3123699
出版时间2022-10
版次1
印刷时间2022-10
印次1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页数284页
字数300千字
定价78元
上书时间2022-11-0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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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信息】
书名:鬼在江湖
作者:栾保群
责编:郭向南
定价:78.00元
字数:300千字
页码:284
印张:17.75
开本:16
装帧:精装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年10月
ISBN:9787203123699
中图分类号·CIP第四项: ①I267.1
主题词·CIP第三项:①随笔-作品集-中国-当代
分类:民俗-文化
【编辑推荐】
◎ “将鬼魂当作正经学问研究的第一人”栾保群作品
◎ 鬼是什么模样?鬼有气吗?鬼的声音是什么样的?鬼真的没有影子吗?阴间为什么没有农民?鬼怕什么?鬼为何会来人间打工?
◎ 鬼不但处于荒野墟墓、穷乡僻巷,而且直接走入都市,甚至就在光天化日之下与人相处。害人的鬼不能说没有,但并不比害人的人更多。
◎ 对于妖怪尚要有平等心,去“人我相”,对我们自己的鬼魂岂不更应该平等一些?
◎ 收录著名书画家溥儒经典彩色“鬼画”。
【内容简介】
从鬼的容貌、形体、声音、衣服,到鬼怕什么、鬼的打工史、阴间为什么不能有农民,从古典笔记中的“鬼故事”,到民间传说中的“鬼知识”,作者旁征博引,典故信手拈来,文风生动幽默,令我们一窥中国传统民间传说中的幽冥世界。
栾保群先生堪称将鬼魂当作正经学问研究的第一人,他认为鬼魂本质上是人性的延伸,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人性在鬼魂身上得到了张扬。所以栾先生谈鬼,往往由鬼及人,又常常笔锋一转,谈及今人今事,巧妙地借古讽今,读来辛辣有趣。
【作者简介】
栾保群
读过中文,聊识之无,改学历史,粗知汉魏。本职冬烘先生,忝充出版编辑。为人做嫁之余,尚有边角废料,垂老投闲,补缀成衲,虽捉襟而见肘,却宁短而不斜。无虱可扪,有鬼可谈,凑成一编,共庆升平。
【目录】
前言 / 01
鬼的尊容 / 001
鬼的厉变 / 022
活见鬼 / 038
非鬼之鬼 / 057
鬼在江湖:兼说鬼的打工史 / 072
鬼之形体 / 092
鬼哭啾啾 / 109
鬼影无踪 / 117
人能把鬼吹死 / 124
衣服必须有鬼 / 130
鬼步难行 / 149
长安多凶宅 / 165
幽冥之火 / 190
阴间为什么不能有农民 / 197
除了挨饿,鬼还怕什么 / 209
克僵十策 / 239
【前言】
《鬼在江湖》是这本书中的一篇,用来作为书名,当然是不能以偏概全的。这里是说,鬼魂如果以生人的面目“生活”在人世间,大抵只能借用“流动人口”的身份。所谓“江湖”,也只是狭隘地限定在这个范围内,像眼下一些如顽童以尿画地、顾盼自雄的“书法家”,虽然被人称之为“江湖派”,却不在我说的江湖之内。所以,鬼所在的江湖也只是人世间的江湖,在这里,鬼魂难得地表现出自身的社会性一面。隐去身份之后,鬼与人可以说融洽无间,害人的鬼不能说没有,但并不比害人的人更多。
江湖之外的鬼魂大抵也是如此。他们为各种规条所束,或者因为自己的好恶,而不愿意和生人接触,偶尔相遇,也是与人一样惊诧,有时现出厉相,只是想吓走对方或掩饰自己的恐惧。我们可以把他们视为异物,却不必妖魔化为恶鬼。
《集异新抄》中有一段记嘉靖时做过南刑部尚书的钱邦彦的事,言其少年时读书僧寺,每夜有披发赤面鬼窥于窗外,诸僧怖慑,不敢出声,而钱生读书自若。老僧慰之曰:“所谓‘见怪不怪,其怪自坏’者也。”钱先生笑曰:“一‘坏’字尚作人我相,不如说‘见怪不怪,怪自为怪’更恰当。”
好一个“怪自为怪”!大千世界中,如果抱定“人我相”,极力夸大别人和自己的不同,从而对立化,那就无物不怪,无人不怪。读书时同室的一位学兄常多奇论,其中之一就是每个人的相貌都必肖一动物,而且秉性往往也与所肖相近,如某兄像马、某兄像牛、某兄像驴、某兄像大马猴等等。经他一分析,便觉得似乎也有些道理。一向以为只有名公巨卿才有的殊荣(如“西山十戾”中和珅似贪狼、曾国藩似癞蟒等等),一下子落入寻常百姓家了。可是既然同学朋友都不妨视为“怪物”,那你不让我们“怪自为怪”又将如何?
再看专记怪物的《山海经》,其中所谓怪兽怪鱼怪鸟,其生相也不过是“如马”“如虎”“如牛”的常见之物,远不如我们宅旁河里田中的河虾螃蟹丑异,何劳我们在旁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但河虾螃蟹与《山海经》中的鸟兽所以一视为寻常而一以为怪异者,莫非是因为前者可以捉来煮熟摆上饭桌,而后者则不大甘心登入我们的食单乎?所以郭景纯序《山海经》云:“物不自异,待我而后异。异果在我,非物异也。”
九十五年前,章太炎对来访的芥川龙之介谈起日本民间故事中的桃太郎,说:“我最嫌恶的日本人,是讨伐鬼之岛的桃太郎。对于喜爱桃太郎的日本国民,也不能不抱有些许反感。”桃太郎现在还作为卡通人物活跃着。在章太炎眼里,他就是一个企图用武力征服某地时,先把对方妖魔化为“鬼”的人物典型。这种典型不仅代表了一部分日本人,在其他国家中也未必没有。人自为人,怪自为怪,四大部洲中各有各的住处,只要两不相干,你管他生着什么模样、做什么怪相呢。一旦要横挑鼻子竖挑眼了,那八成是已经安上什么坏心,要把你吃到肚子里搞各种名目的“共荣”了。
对于妖怪尚要有平等心,去“人我相”,对我们自己的鬼魂岂不更应该平等一些?而孔夫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而民间也说“幽明异路”,“人鬼两不相妨”,其意也是叫人先把自己分内的事做好,再谈是不是该对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正是出于这种认识,本书中对各类鬼魂说的好话多了一些。
扣帽子的事现在是不会有了,顶多会有好汉说:你既然认为鬼魂不错,那你为什么不立刻见鬼去?其实这些好汉即便对着鬼魂咬牙切齿,最后也是难免归入一类。一面知道总要难逃一死,归入鬼趣,一面却把鬼魂丑化妖魔化,这也是自老祖宗传下来的人格分裂吧。
每个人都经历过悲欢离合,但绝大多数人的经历都不是可以编成唱本的故事,说起来也不过是“庸言庸行”而已。一个人如果安着心眼给自己造故事,那就要触霉头,一个皇帝要是没事找事地“作怪”,如王莽、杨广之流,这个国家的百姓就算是遭了殃。人既如此,鬼何不然?而且鬼要是作起怪来更是明目张胆地找死,既然他已经死过一回,第二回自然要更难看。所以下面要谈的鬼,也大多不过是“庸言庸行”而已。
二○一五年冬至
【精彩书摘】
鬼步难行(节选)
鬼魂如果自己过关隘桥梁,则须有“路引”,也就是通行证。陈茂英焚化的“尉司公牒”,既然牒于城隍,那么就等于要求城隍为王东卿办理“路引”。《夷坚支志·丁集》卷四“书吏江佐”一事云:
洪应贤从婺源县任满,带书吏江佐回乡,服役有年。后应贤去世,江佐依然留在洪家。次年秋熟,江佐请假回家收租,逾月不归。应贤次子仲堪,梦其来,参拜如平生,云:“佐才归即患瘟疫,饥困而死。赖邻里亲族凑钱营办丧事,仅得凉衫裹尸,白松木棺周身,而葬于县东门外。”言讫而泣。且去,仲堪问其所欲,曰:“囊无一钱,愿赐盘费。”仲堪梦中即买纸钱二十结,使巫师焚与之。仲堪又问:“汝来时道路无阻碍否?”曰:“我正为关隘津渡拦阻发愁呢。”于是又使巫师给一引,江佐捧受愧谢,然后一骗腿上了床榻,用被子往身上一盖,过了一会儿仲堪把被子揭开,鬼魂就和变戏法似的不见了。
这“路引”本是人间的东西,一般百姓离开家乡时都要办理,如果丢失,以后就可能无法还乡。明人祝允明《野记》记其先祖一事:
洪武中,朝廷命开燕支河,祝之曾祖名焕文者赴役。役者多死,而焕文独生全。工程既了,焕文正要还乡,却发现路引丢了。按当时法令,没了路引就等于没了身份,不要说还乡,连工地都不能离开,必死无疑了。幸亏督工百户出了个主意,带着他求见太祖,当面乞恩。太祖听了,便道:“既然已经丢了,你就回去罢。”洪武爷发了话谁还敢不听,祝焕文这才留了条活命。回乡之后,人们一听丢了路引居然能活着回来,莫不惊叹,可见在刑法严酷的明初,丢了路引则无活理。与其他时代相比,这可能是非常时期的特例,但就是太平时期,没了路引,沿途盘查和被拘收监,总是少不了的。
活人的路引当然只能由地方官府签发,而鬼魂的路引,官府衙门的公务员手册中就没这项服务了。在书吏江佐的故事里,似是由巫师来解决的,但这并不是说巫师就有开路引的资格,此为冥间官府的权力威风所在,小小巫师顶多只是代为办理,没有盖上城隍大印的路引是无效的。
汤用中《翼稗编》卷二“刘月塘”条,记刘月塘之友客死于京师,刘把他的骨殖运回了故乡,可是由于没有办路引,亡魂却滞留于京师,而且由于没有坟墓,似乎城隍庙也没有收留,只能临时住在原来病死的那间屋里。那结果自然是人鬼两不相安,好好的青砖瓦房成了凶宅。
这种路引,对于那些找城隍不方便的地方,人间的官府就只好破例代劳了。官府给活人开路引是正常工作,突然让他们开死人路引,也确实让他们难于适应。但凡荒唐之事,不适应或只一时,只要一习惯,也就成了正式公务,格例款式都标准化了。大文人纪晓岚下放乌鲁木齐时,就做过给死人批路引的公务。《阅微草堂笔记》卷一云:
余在乌鲁木齐,军吏具文牒数十纸,捧墨笔请判,曰:“凡客死于此者,其棺归籍,例给牒,否则魂不得入关。”以行于冥司,故不用朱判,其印亦以墨。视其文,鄙诞殊甚,曰:“为给照事:照得某处某人,年若干岁,以某年某月某日在本处病故。今亲属搬柩归籍,合行给照。为此牌仰沿路把守关隘鬼卒,即将该魂验实放行,毋得勒索留滞,致干未便。”
纪昀此时还犯书呆子的毛病,对军吏说:“真是扯淡,这不过是下面那些胥役借故弄钱罢了!”便请示乌鲁木齐将军,停办这项公务。但没想到,数日之后,有人就报告说城西墟墓中有鬼哭之声,缘由就是因为没有文牒不能归乡。纪昀斥其虚妄,不予理睬。又过数日,报告说鬼哭之声已经到了城边了,纪昀还以为是胥役们在捣鬼。又过数日,鬼哭声便到了纪昀所居之处的墙外,再过两天,索性到他居室的窗下了。时月明如昼,自起寻视,实无一人,可见不是奸吏捣鬼。同事便劝纪昀道:“公所持理正,虽将军不能夺也。然鬼哭实共闻,不得照牒者,实亦怨公。何不试一给之?”纪昀只好一试,把那些文牒全判了,到了晚上,果然寂无所闻,鬼已经拿到文牒,启程回乡了。
不仅是关塞隘口,就是桥梁、山川等处也都有神明把守。须知设关隘的是官府,而山川桥梁之障则是村匪路霸山大王所设,如果这些地头蛇找起麻烦来,鬼和人一样,别想顺畅地过去。《夷坚支志·庚集》卷八“金坛翁甥”条,记一年轻人与女鬼相好,后来他舅舅觉得这不是好事,就让他躲远些。可是年轻人走到哪儿,女鬼就跟到哪儿。别人就出主意道:“这女鬼来时一定要经由桥梁。哪天你要过桥时,就试着往河里扔上三五个铜钱,祝祷水官河伯,不要让她过河。”这年轻人照样办理了,然后住在桥畔的一家民舍中,以验效果。到了晚上,女子行至桥头的时候,这年轻人果然听到有神物呵止,女子垂泣而归了。
此说到清代尚有,但稍有变化,那就是专门对付冤鬼的。
一般鬼魂要还乡,不能随意过关隘津梁,如果是冤鬼,那么障碍可能就更多一些。因为冤死之鬼要四处寻找仇人,不是简单的回乡安居了事,所以冥府要特别防范这种越界复仇的事件。(这并不是说冥府不允许复仇,而是必须得到他们的批准。如果获得批准,就好像拿到007电影中女王陛下的“杀人执照”,各处鬼神都要放行不稽的。)这种对冤鬼到处乱跑的限制还是有些道理的。
袁枚《子不语》卷十四“鬼受禁”条,记上虞县令邢某的太太挨了丈夫耳光后愤而自缢,于是就作祟于室。她丈夫做事更绝,索性请来道士,把她的魂灵禁闭于厢房,贴了封条。后来邢某调任至钱塘。继任的上虞令不知前因,把东厢房的封条揭了。于是前任邢太太的鬼魂被放出来,向县令提出要求,要去追杀那无良的前夫:
曰:“送我到钱塘邢某处。”曰:“夫人何不自行?”曰:“我枉死之鬼,沿路有河神拦截,非公用印文关递不可,并求签两差押送。”问:“差何人?”曰:“陈贵、滕盛。”二人者,皆已故役也。后任官如其言,焚批文解送之。
最后的结果是邢某终于被他太太捉走了事,但这位邢太太生为泼妇,死为泼鬼,幸亏她遇上了一个糊涂官,像她那种冤屈,如果拿到冥府里,就未必会拿到“杀人执照”的。
中国旧俗,在发送亡人时总要焚烧一些纸线,说是鬼魂行路的盘缠。另外一些鬼故事中也常常出现这样的情节,客居于外籍的鬼魂要回乡了,除了路引之外,往往也要向朋友要求焚纸线。薛福成《庸庵笔记》卷六“旅鬼索路凭、归费”中有一段:
一日,鬼复凭病者对众言曰:“我久客思归,而苦无路凭,恒为关津吏所留阻。诸君如能为我办一文书,感且不朽。”诸幕客言于学使者,用鬼姓名填一路票,盖印既毕,祷而焚之。须臾,病者拱手谢客曰:“诸君惠我甚厚,虽然我欲起行,而苦无旅费,若之何?”众复醵资,为买纸钱纸锭焚之。病者复拱手谢曰:“荷诸君之赠,行囊颇丰,吾今从此逝矣。”言未既,旋风忽起于地上,纸灰乱飞如蝴蝶,渐转渐高,结成圆球,吹入云霄,倏忽不见。
鬼魂一路不吃不喝,就是搭船乘车,用冥币也无法结账,那么他要这旅费盘缠干什么用?新死的鬼魂如果是由冥差来押解,作为被押者除了要一路赔小心之外,自然也要送钱表表敬意。至于那些旅魂还乡,无须押解者,路上也不能囊空如洗,揣测其原因,就是一路上有河神桥神之类要应酬。也就是说,有了路引,人家仍旧可以刁难你,遇到关隘河梁,把你推来推去、稽留些日子正是家常便饭。《子不语》卷十一“李百年”一条所云“关津桥梁,是处有神,非钱不得辄过”,正是道出了“生为中朝人,死为中朝鬼”,老传统至死也不能丢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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