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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通释 全四册

78 4.6折 168 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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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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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辰冬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3118183

出版时间2021-07

版次1

印刷时间2021-07

印次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纸张轻型纸

页数1320页

字数860千字

定价168元

上书时间2022-10-26

山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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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图书信息】

书名:诗经通释
著者:李辰冬
责编:张志杰
定价:168.00元
字数:860千字
页码:1320
印张:41.25
开本:32开
内文用纸:轻型纸
装帧:平装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版次:2021年7月 第1版
印次:2021年7月 第1次印刷
ISBN:978-7-203-11818-3
中图分类号·CIP第四项:①I222.2
主题词·CIP第三项:①古体诗-诗集-中国-春秋时代②《诗经》-注释
上架类别:古典文学·诗经

【编辑推荐】

◎打破两千年来定论,《诗经》并非诗歌总集,而是尹吉甫一人之作。

◎风、雅、颂是理解诗义的最大障碍,跳出既定框架,重新排列诗三百。

◎逐字逐句进行解读,深入揭示诗义,这是一本可以真正读懂的《诗经》。

◎改变《诗经》研究汗牛充栋却“诗无达诂”的局面,走出众说纷纭的迷宫。

◎伴随尹吉甫的发现,不仅得知诗人的爱情故事与一生经历,也充实了一段活生生的古代史。

◎装帧精美,开本适宜,值得收藏。

【内容介绍】

本书以全新角度解读《诗经》,打破两千年来《诗经》是诗歌总集的定论,力主《诗经》是尹吉甫一人之作。并跳出风、雅、颂的既定框架,以尹吉甫一生经历重新安排诗篇次第。

结论惊世骇俗,却是一字一句读通之后,自然而然得出的结果。作者将《诗经》看作一个有机整体,立足《诗经》本身寻求内部规律,归纳出数条研究法则。然后运用这些法则,对每一篇诗进行逐字逐句的解读,广泛利用文献追究诗中出现的地名、时间、人名、事件、名物、制度、风俗,并观察彼此之间的联系,获得许多有价值的发现。最后,种种发现连缀成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不仅包含着一部周宣*复兴史与周幽王亡国史,同时也是尹吉甫的自传。

【作者简介】

李辰冬(1907-1983),河南济源人,燕京大学毕业,法国巴黎大学文学博士,曾执教于天津女子师范学校、西北师范学院、台湾师范大学等校。1947年开始研究《诗经》,倾力二十年完成鸿作《诗经通释》,另著有《诗经研究》和《诗经研究方法论》。其研究结论石破天惊,却因离经叛道招致许多冷眼。支持他的人则有梁实秋、田培林、巴壶天、李曰刚、徐高阮、虞君质、穆中南、赵友培、王德昭等。

【名人推荐】

用力之勤,搜求之广,迈越侪伦,《诗经通释》一书摧陷廓清之功,前无古人,置之古人名著之中,决无逊色。
——梁容若

结论虽属惊人,方法却甚平实……乃一开风气之著作,自无可疑。
——张其昀

这是一种极专门的中国学问,绝非靠常识做直觉性的判断所可解决。
——虞君质

到了李辰冬先生的《诗经通释》,两千年来笼罩着《诗经》的翳障才全被扫清,千百年来的问题诗篇才有了明确合理的诠释。在《诗经》研究史上,如果郑玄、朱熹是牛顿,马瑞辰和姚际恒是普朗克,那么,李辰冬就是爱因斯坦了。
——黄国彬

这是一部奇特的书。它对《诗经》的解释,从古到今,独此一家。而为了证成其说,作者付出了二十年辛勤的工作。如果你愿意认真读,无论持什么立场,都一定会有收获。
——骆玉明

今后再碰《诗经》,李辰冬先生积二十年筑起的这道墙,是轻易绕不过去的。
——阿城

【目录】

总目

代序:轻易绕不过去……阿城 
三版修订自序
再版自序
自序

【第一编】平陈与宋前后诗篇
【第二编】西迎韩侯与韩侯迎亲诗篇(宣王四年)
【第三编】西征狁时诗篇(宣王五年)
【第四编】护送委积至谢城时诗篇(宣王五年)
【第五编】与南仲在方山会师时诗篇(宣王六年)
【第六编】南征淮夷时诗篇(宣王六年)
【第七编】与南仲在曲沃会师时诗篇(宣王六年)
【第八编】南仲在方山祭祖时诗篇(宣王六年)
【第九编】与南仲在首阳山会晤时诗篇(宣王六年)
【第十编】宣王在镐京祭祀时诗篇(宣王六年)
【第十一编】西征时思归的诗篇(宣王五至六年)
【第十二编】南征荆蛮前后诗篇(宣王六年)
【第十三编】戍申、戍甫、戍许时诗篇(宣王七年)
【第十四编】东迎庄姜时诗篇(宣王七年)
【第十五编】复周公之宇时诗篇(宣王八至十年)
【第十六编】东征时思归及初还家时诗篇(宣王八至十年)
【第十七编】东征时仲氏思念尹吉甫的诗篇(宣王八至十年)
【第十八编】尹吉甫向仲氏求婚时诗篇(宣王六年)
【第十九编】尹吉甫与仲氏结婚时以及婚后诗篇
【第二十编】尹吉甫与仲氏仳离时诗篇(宣王十至十一年)
【第二十一编】卫武公即位时祝贺诗篇(宣王十六年)
【第二十二编】卫武公在南亩祭祖时诗篇
【第二十三编】逃荒与父母死亡时诗篇(宣王二十五年)
【第二十四编】出征西戎时谏诤伯氏诗篇(幽王四至六年)
【第二十五编】谴责皇父等诗篇(幽王六至七年)
【第二十六编】咒骂伯氏诗篇(幽王五至六年)
【第二十七编】痛恨蹶父诗篇(幽王五至六年)
【第二十八编】斥责仲氏诗篇(幽王六年)
【第二十九编】被逐出卫时诗篇(幽王六年)
【第 三 十 编】 被逐出卫后诗篇(幽王七年)

附录一 补义与解答
附录二 毛诗篇次在本书中页数
附录三 参考书目

【试读章节】

第一卷 平陈与宋时诗篇(宣王三年)



击鼓(邶风)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释音:镗,音汤。契,音挈。说,音悦。洵,音宣。

【诗义关键】

这首诗的关键就在:

第一,“土国城漕”的“漕”在什么地方?

第二,“从孙子仲”的“孙子仲”是谁?他是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的人?他与漕有什么关系?

第三,“平陈与宋”是什么时候的陈宋?为什么要平定它们?

第四,“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定是一对男女自订婚约,绝对不是对孙子仲讲的话;孙子仲是男的,怎么可以与他白首偕老呢?这首诗里明明有一对男女,男的就是“我独南行”“不我以归”“不我活兮”“不我信兮”的“我”,也就是诗人。女的就是“与子成说”“执子之手”的“子”。然诗所讲的是平陈与宋,怎么会在平定陈宋时发生恋爱的事情呢?此中事故如果弄不清楚,诗义也就无法解释。

第五,“爰居爰处”的“居”“处”是在什么地方?“爰丧其马”又是在什么地方?“于以求之,于林之下”的“林”是在什么地方?

第六,“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是在什么地方订的婚约?从孙子仲出征的是“我”,“我”是男的,怎么突然出现一位女子?这位女孩子一定与孙子仲有关系;否则,怎么会在孙子仲平陈与宋中出现呢?

第七,“不我以归”的“归”是归到什么地方?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这些问题统统都得解决,才能了解这首诗。兹一一解答于下: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六)于滑县白马废县说:“春秋时卫之曹(按应为漕)邑。”又引《括地志》说:“白马城在卫南县西南三十四里。”又引《志》说:“今县西北十里有白马古城。一云在县南二十里。”由此可知漕在今河南省滑县,春秋时为卫邑。然漕是什么时候才属于卫国呢?同书(卷十六)又于滑县说:“古豕韦氏国,春秋时卫地,汉置白马县。”由此可知白马县是春秋时的豕韦氏故国。《新唐书》(卷七十一上)《宰相世系表》说:“刘氏出自祁姓。帝尧陶唐氏子孙生子有文在手曰‘刘累’,因以为名。能扰龙,事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封为杜伯,亦称唐杜氏,至宣王,灭其国。”豕韦氏国是宣王时候灭掉的,换言之,也就是宣王的时候才属卫国。到此可得一结论:汉时的白马县就是周时的漕,漕原是豕韦氏国,到宣王的时候才把它灭掉而属于卫。

《新唐书》(卷七十三下)《宰相世系表》说:“孙氏出自姬姓。卫康叔八世孙武公和,生公子惠孙,惠孙生耳,为卫上卿,食采于戚,生武仲乙,以王父字为氏……世居汲郡。”《新唐书•地理志》:“卫州、汲郡,望……县五:汲、卫、共城、新乡、黎阳。”于黎阳注说“有白马津”。由此可知白马津属于汲郡,而为卫武公这一支系世世代代所居住的地方。诗言“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孙子仲既在城漕,他一定是卫国人。漕在宣王时才由豕韦氏国改为漕而属卫,那么,城漕一定也在宣王的时候。惠孙既是卫武公的儿子,宣王时人,又世世代代居在汲郡。古人是聚族而居,在这个地方找孙子仲,自然是惠孙了。孙是辈分,对卫釐侯而言,仲是老二,卫武公的长子叫扬,所以诗人称他为“孙子仲”。到他的孙子武仲乙的时候,就拿他的名字作姓了。武仲乙所以拿他祖父“惠孙”的“孙”字作姓,显然是受《诗经》的影响。春秋的时候,《诗经》虽没有“经”的尊称,然已是士大夫必读的课本,等于《圣经》一样,以《诗经》中的名字命名的,比比皆是。如《诗经》中有“家父”,春秋时也有家父;《诗经》中有三良,名叫子车奄息、子车仲行、子车鍼虎,春秋时子舆家也有三良,名字完全相同。武仲乙知道《诗经》中的孙子仲就是他的祖父,引以为荣,也就以“孙”为姓了。否则,怎么会无缘无故把自己的“姬”姓改了呢!既然指实孙子仲就是惠孙,惠孙是卫釐侯的孙子、卫武公的公子,都得与历史的事实相合才算,那么,我们以下就要以这个人物为中心来解释历史的事实了。

然为什么平陈与宋呢?先看陈宋在什么地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七)于陈州(今之河南省淮阳县)说:“周初封舜后妫满于此,为陈国。”是陈国在今河南省淮阳县。又(卷五十)于商丘县说:“古商丘为阏伯之墟,春秋宋国都也。”是宋国在今河南省商丘县。既说孙子仲就是惠孙,而惠孙是卫釐侯的孙子、卫武公的儿子,就从这条路线来找为什么平陈与宋。《竹书纪年》于《厉王纪》说:

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即于王位,号曰共和。
又于二十六年说:
王陟于彘。周公、召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和归其国。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十四)引《鲁连子》说:

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共伯使诸侯奉太子靖为王,而共伯复归于卫。

由此可知,“共伯和”是卫国人。我们再看《史记•卫世家》说:

釐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余立为君。共伯弟和有宠于釐侯,多予之赂。和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于墓上。共伯入釐侯羡自杀。卫人因葬之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

同时同地不可能有两个共伯:一个是共伯余,一个是共伯和。我的论断是共邑的伯原是和,后来共伯和杀了余,卫人立他为卫侯,才将共伯作为余的谥,所以《卫世家》说:“共伯入釐侯羡自杀。卫人因葬之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古时,长子在国,不封藩地。《御览》二百四十一引《魏武令》:“告子文:汝等悉为侯,而子桓独不封,而为五官中郎将,此是太子可知矣。”(见《全三国文》卷二)长子既不封侯,那么,共伯余是太子,他活的时候怎可以称为共伯呢?所以共伯本为和的封号,余被弑后,和立为侯,才将共伯作为余的谥,不是极为明显吗?

宣王的复兴与卫国有莫大的关系。南仲、方叔、召伯、召虎、蹶父、仲山甫、尹吉甫都是宣*复兴的中坚分子,而他们不是卫国人,就是南燕人,或与卫国有关系的人。现在共伯和也是卫国人,而且与周公、召公共同扶立宣王为王,所以复兴工作也就先从平定陈宋起。宣*复兴的两个最大劲敌,一是西北的狁,一是东南的淮夷,而狁已经快侵到镐京,情势非常危急,不得不先行驱逐,所以平定淮夷只得略为置后。可是这时的安徽、江苏、山东一带都被淮夷占据,陈宋适居南北要冲,必须先平定陈宋,才能集中力量与狁作战。《清人》篇“清人在彭”的彭,就是指宋国的彭城。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九)引杜注说:“彭城,宋邑。”又说:“春秋时,吴晋往来之通道……南守则略河南、山东,北守则瞰淮江,于兵家为守攻之地。”《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九)于徐州也说:“彭城之得失,辄关南北之盛衰。”(详细论证请看下边解释的《清人》篇。)宣*复兴的中坚人物都与卫国有关,也就知道卫人平定陈宋的原因了。《诗经》这部书就是活生生地表现了诸侯怎样“复宗周”的实际情形。然平陈与宋是在哪一年呢?据《诗经》里所表现的宣*复兴的过程来看,应该是宣王三年。怎样得出这个结论,把平陈与宋这一时期的诗篇看完后再作讨论。

不过《击鼓》这首诗里的事迹固然是平陈与宋,而实际所要表现的是在平陈与宋时所发生的一件恋爱故事。要想知道此中的故事,得先有一个了解:就是现在流行的《诗经》次第是周乐的次第,所谓十五国风、大小雅与三颂都是周乐,换言之,所谓“《诗谱》”实际是《乐谱》。乐章是断章取义,并不是真正的诗义;可是自从《毛序》《郑笺》,把它当成《诗谱》,要在其中寻找诗义,那就南辕北辙,所以始终解不通了。关于这一点,我在《诗谱是了解诗经的最大障碍》中已有详细的辨正,此处不再重复。如能打破《诗谱》的束缚,将三百篇贯通来看,换言之,就是把三百篇里凡有陈宋两国地名的诗篇统统归纳到一起就发现了事迹的全貌。比如陈城有宛丘,《东门之枌》篇说:“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子仲之子如解为孙子仲之子,不是极自然吗?“子仲之子,婆娑其下”,就是孙子仲的女儿在那下边婆娑起舞。《宛丘》篇说:“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又提她在宛丘舞蹈,这也不会是偶合吧?从这“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可知她在恋爱,然而男的感到没有成功的希望。陈城东门内有池,《东门之池》篇说:“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孙子仲是卫人,姬姓,“彼美淑姬”则提出了姓氏,不是无缘无故吧?这个女孩子在陈国时住在陈城的东门,所以《东门之杨》《东门之》《出其东门》,这些有关“东门”的恋爱诗,都不是无故而产生的吧?再者,陈城的北边有邛地,邛地有一防亭,《防有鹊巢》篇说:“防有鹊巢,邛有旨苕。谁侜予美?心焉忉忉。”这首爱情诗,也不是虚构的吧?由这些地名将事迹连贯起来,而勾出了一幅极美丽、极生动、极可爱的恋爱故事。说得更明白一点,也就是尹吉甫与孙子仲女儿的爱情故事。然怎么知道是他们俩的故事呢?等到讲尹吉甫的求婚、结婚与仳离诗篇时就可证明。

他们不仅在这里恋爱,而且在这里自订婚约;可是订婚不久,女的回卫时并没有告诉男的,以致男的再到陈城看她时,见不到她,既着急而又起了疑心,是不是她变了心;于是他就追到株林才见到她。“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就是叙述这件事。《击鼓》这首诗也就是在株林这个地方唱出来的。见面后,她解释为什么不告而别,然后也就回卫了。俟将这一阶段的诗,一篇一篇解释清楚后,就可知道此中的详情。

以下再一字一句将此诗作一解释。

【字句解释】

一章。镗,击鼓声。踊跃,欢乐。兵,兵器。三代以上,称人之战者曰卒伍军旅,不曰兵;曰兵者戈戟弓矢之属之专名(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说)。用兵,就是练武。国,原指城墙。古时以土筑城,故曰“土国”。这首诗最主要的关键就在这个“我”字,“我”就是作者;然只从这一篇来看,根本无法知道“我”这个人是谁。但“我”是从孙子仲平陈与宋的,征服陈宋后他又回到卫国。他在陈宋的时候与孙子仲的女儿大谈恋爱,且有白头偕老之约,只要追究出孙子仲的女儿与谁谈恋爱,就可知道“我”是谁了。然得把所有在卫国谈恋爱的诗作一归纳,才能得出结论。现在只说“我”就是尹吉甫也就够了,因为以后就要逐步证明。我独南行,就是单独派了我前来南边。陈宋在卫国之南,故言“南行”。整章的意思就是:鼓声敲得镗镗地响,欢乐地在练武。以土筑漕城的时候,单独我被派往南边。

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就是跟随孙子仲去和睦陈国与宋国。平陈与宋的是孙子仲,可是写这首诗的人并不是孙子仲,而是与孙子仲女儿恋爱的尹吉甫。“不我以归”是孙子仲的女儿回卫了,没有让尹吉甫一起回去,所以这句诗是对孙子仲的女儿讲,不是对孙子仲。这一点要弄清楚,不然,这句诗就不好解释了。他们在陈宋时不仅大谈恋爱,而且自订婚约,可是孙子仲的女儿回卫时,没有告诉尹吉甫,所以他“忧心有忡”。忡、充,古通。有忡,就是充满。为什么这么忧愁呢?下边几章就告诉我们。整章的意思就是:跟随孙子仲去和睦陈宋,可是回卫的时候,不让我一起回去,使我忧愁得不得了。

三章。王引之《经传释词》解释《斯干》篇“爰居爰处”的“爰”为“于时”,也就是“在这里”的意思,很对。可是他解释这首诗的“爰”为“于”,则非是。这首诗的“爰”也是“于时”的意思。孙子仲的女儿在陈时居住在陈城东门,尹吉甫常来这里找她谈情说爱,现在又来看她时,见不到她。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林是株林。《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于睢州柘城县说:“在州东南九十里,东至宁陵县八十里,春秋为陈株野地。”又于归德府(宋国的商丘)说:“西南至开封府陈州二百八十里。”又于宁陵县说:“在府城西六十里。”宋国至陈国为二百八十里,柘城至宁陵为八十里,宁陵至商丘为六十里,则柘城至商丘为一百四十里,至陈国亦为一百四十里,正在宋国与陈国之间。于以,《郑笺》在《采蘩》篇注为“犹言往以也”,此处也是这个意思。整章的意思就是:她在这里居,她在这里住,可是再来找她的时候,不见了她的马。急忙地来追寻,终在株野的林下找到了。

四章。死生契阔,孙奕《履斋示儿编》(卷三)解释说:“契,旧音絜,非。当作契合之契。契,合也。阔,离也。谓死生离合,与汝成誓矣。”成说,即成了相悦。整章的意思就是:曾经与你相好,死生离合,与你彼此相悦。咱们手牵着手,白头偕老。

五章。活,当读为《君子于役》篇“曷其有佸”的“佸”;佸,会的意思。洵,《韩诗》作“夐”,远的意思。整章的意思就是:现在离别了,不再与我见面了!现在远离了,不再相信我了!

【诗篇联系】

从上边的解释看,这是一篇多么有趣、多么生动、多么富有历史意味的作品。然怎么发现这个故事?将《诗经》里同一个字、同一个成语、同一个诗句、同一个地名、同一个人名、同一个物件、同一件事情、同一个时间归纳到一起,就发现它们中间的关系,而逐步地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可是这个故事是否靠得住呢?再从钟鼎文、《竹书纪年》《史记》《读史方舆纪要》《水经注》《植物名实图考长编》以及各有关典籍里找证据,才知道事实确实如此。《诗经》的真面目发现后,不仅更正了古代史的许许多多错误,而且也使清儒以来的音韵训诂学,发生了莫大的效用。

将三百篇打通来看后,发现了两种诗篇:一是纲领诗,一是钥匙诗。凡有年月事迹可考而确知其年代的,谓之纲领诗;凡无年月而事迹与纲领诗所讲的相同,谓之钥匙诗,因为它可以打开其他诗篇之门。就由这两种诗篇交互比证而将三百篇连贯起来。《击鼓》就是一篇钥匙诗,以下就可逐步看出它怎样打开了有关诗篇的意义。

【诗义辨正】

《毛序》:“《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毛传》引隐公四年《左传》注释说:“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是也。”这明明是伐郑,与平陈宋有什么关系?况且州吁是求助于宋,甚而说“君为主,敝邑以赋”,连盟主都不敢做,怎么说是平陈与宋呢?再者,陈国也在伐郑,是同盟之国,怎么变为被平呢?只因诗在邶风,要在卫国里找一段事迹来附会,就变成了这种牛头不对马面的怪注。明明是两不相干的事,而后人既不敢怀疑《诗序》,又不敢怀疑《左传》,就在两不相干的史实中加以附会了。孔颖达《毛诗正义》说:“知将兵伐郑者,州吁以隐四年春弑君,至九月被杀,其中唯夏秋再有伐郑之事。此言州吁用兵暴*,是伐郑可知。时无伐陈宋之事,而经《序》云‘平陈与宋’,《传》有告宋使除君害之事,陈侯又从之伐郑,故训“平”为“成”也。告陈与宋,成其伐事也。”他明明知道没有平陈宋的事,然不敢不信《毛序》,只有这样迂曲解释了。

到了朱熹就敢怀疑了,然也只是怀疑。《集传》说:“旧说:以此为春秋隐公四年,州吁自立之时,宋、卫、陈、蔡伐郑之事,恐或然也。”他不相信,然也没有办法解决问题,只有存疑。到了姚际恒就彻底做了批判。他在《诗经通论》中说:“按此事与经不合者六:当时以伐郑为主,经何以不言郑而言陈宋?一也。又卫本要宋伐郑,而陈蔡亦以睦卫而助之,何为以陈宋并言,主客无分?二也。且何以但言陈而遗蔡?三也。未有同陈宋伐郑而谓之平陈与宋者。平者,因其乱而平之,即伐也。若是乃伐陈宋矣。四也。隐四年夏,卫伐郑,《左传》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可谓至速矣。《经》何以云‘不我以归’,及为此居、处、丧马之辞与生死莫保之叹乎?绝不相类。五也。闵二年,卫懿公为狄所灭,宋立戴公以庐于曹,其后,僖十二年《左传》曰:‘诸侯城卫楚丘之郛。’《定之方中》诗,文公始徙楚丘,升虚望楚。毛郑谓升漕墟,望楚丘。楚丘与漕不远,皆在河南。夫《左传》曰‘庐’者,野处也,其非城明矣。州吁之时,不独漕未城,即楚丘亦未城,安得有城漕之语乎?六也。郑氏屈经以就己说,种种不合如此,而千余年以来,人亦必知其不合,直是无可奈何,只得且依他说耳。无怪乎季明德求其说而不得,又以《左传》为误也。”姚际恒是面对《诗经》来解《诗经》,所以发现了《毛序》《郑笺》的错误;可是他也不得其解,又误以“此乃卫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陈,为宋所伐,平陈宋之难,数兴军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诗”。既言“救陈”,怎么说是“平陈”呢?“为宋所伐”,怎能说是平宋呢?可知他也是在“无可奈何”下而胡猜乱想了。

傅斯年《诗经讲义稿》说:“《击鼓》,丈夫行役于外念及室家,思其旧盟,而为哀歌。”闻一多《风诗类钞》(《闻一多全集》第四册)说:“戍士思归也。”他们的说法虽比较进步,而实际还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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