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思维导论(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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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维导论(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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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卡尔·恩吉施 著;郑永流 译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5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3.4c

上书时间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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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德]卡尔·恩吉施 著;郑永流 译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4-05
  • 版次 1
  • ISBN 9787511863256
  • 定价 25.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323页
  • 字数 247千字
  • 丛书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
【内容简介】
在《法律思维导论》中,首先,制定法规范的内容之确定和推论过程,合乎逻辑地占据了较大篇幅。在解释方法问题上,恩吉施遵循着受萨维尼影响的传统的方法准则(Methodenkanon),但他也同时正确评价了新的诠释学观点。一方面,对基于民主合法性的法律,法律者有服从的义务,另一方面,法律者总是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如何“正确地”适用制定法,如何可以有责任意识地去续造制定法。
【作者简介】
  卡尔·恩吉施,1899年3月15日生于吉森(Giessen),1990年9月11日终于阿尔蔡的尼德-维森的卡尔·恩吉施(KarlEngisch)几乎是20世纪的伴路人。1917年他完成高中学业后作为志愿兵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从1918年至1921年,恩吉施在吉森和慕尼黑研习法学和哲学。在黑森完成法律候补文官见习后,紧接着,他在其父亲的律师事务所里工作了几年,1929年在黑森随沃尔夫冈·米特迈尔(WolfgangMitermaier)以那本刑法论著《刑法中故意和过失之考察》获得教授资格。在其刑法著述,同时也在其方法-科学思维中,恩吉施另还极大坯受恩斯特·贝林(ErnstBeling)以及哲学家恩斯特·封·阿斯特尔(ErnstvonAster)的影响。
  在于吉森、弗莱堡和慕尼黑任代理教授(Lehrstuhlvertretung)之后,1934年夏天,恩吉施受任前往海德堡接替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Radbruch)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哲学教席。当时,依据1933年4月7日的"重组职业公务员法",拉德布鲁赫被解职。但这并未损害拉德布鲁赫与恩吉施之间的良好个人关系。1938年拉德布鲁赫写信给恩吉施:"您知道,对于我来说,失去了我的教席是多么的痛苦,然而,我能想到,在那个位置上,没有一个接任者比您更令我喜欢,对于我们之间一开始业已建立的和现在未中断的良好关系,我感到高兴"。1在民族社会主义时代,恩吉施与新的法律秩序和政治体制保持着批评的距离。不同于大多数同僚,他没有顾忌在其著述中继续引用犹太作者(的作品)。在先拒绝了莱比锡、维也纳和汉堡的聘任后,1953年恩吉施转往慕尼黑大学。1967年他退休,1971年回到海德堡,自1972年起,由于一个名誉讲席他与那里的法学院联在了一起。
【目录】

修订说明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德文第九版编者序 
德文第七版作者序 
翻译凡例 
第一章导论1 
第二章论法律规范的意义和结构8 
第三章从法律规范中获取具体的法律判断,特别是推论问题44 
第四章从法律规范 
中获取抽象的法律判断,法律规范的解释和理解70 
第五章法律规范的解释与理解续篇:立法者还是制定法102 
第六章法律者法不确定的法律概念,规范性概念,裁量,一般条款129 
第七章法律者法续篇:填补漏洞和修正有缺失的法167 
第八章从制定法到法从实用法学到法哲学226 
附录 
中德文文献对照索引248 
德中文缩略语对照表281 
西文人名中译对照表285 
德(外)、中文术语/内容对照表300 
编者后记:卡尔·恩吉施的生平和著作315 
译者简介320 
译后小记:让规范舞动起来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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