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堂走向法庭:清末民初诉讼制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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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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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德美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7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9787562035077
上书时间2024-09-1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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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德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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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9-07
-
版次
1
-
ISBN
9787562035077
-
定价
26.00元
-
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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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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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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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2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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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
近代中国诉讼制度的变革,经历了艰难、漫长的过程。相比较而言,新型诉讼制度的建立,比民法、刑法等实体法律制度的建立,充满着更多的曲折和艰辛。传统中国,存在“文化重结果,社会轻法律”的特性。中国文化对于事件的描述、评价、处理,重结果而不重过程。“胜者王侯败者寇”,以结果论英雄。“三十六计”,则是对过程道德评价的淡化。对过程的态度,既表现为对事件发生过程的不重视,也表现为对事件处理过程的不重视。中国古代注重天人合一,注重自然和谐。“合一”与“和谐”,均是就结果层面而言的。人类行为对于自然秩序的破坏,仅仅是“结果”意义上的破坏;恢复被破坏的秩序,重塑被破坏的关系,也都是就“结果”意义上的状态而言的。在司法领域,主持审判的官员希望通过审理活动,调查事件的真相,而了解事件真相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判决及判决的执行,惩罚破坏秩序的个体,恢复被破坏的秩序和关系。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采取何种手段,包括在实施这一手段过程中如何对待当事人,那是次要的。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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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前言
第一章司法与行政之分离
第一节刑部主导司法
第二节审判厅独立审判
第二章起诉:从限制到保障
第一节起诉权的限制
第二节起诉权的保障
第三章强制措施之规范化
第一节强制措施的任意性
第二节强制措施的确定性
第四章证据:从合乎情理到内心确信
第一节依据情理判断
第二节自由心证主义
第五章从公堂走向法庭
第一节公堂断案特征
第二节法庭审理模式
第六章判决:在情理与法律之间
第一节执法原情
第二节依法裁判
第七章审级制度之演进
第一节行政体制下的救济
第二节四级三审制的确立
结语:社会转型时期的诉讼制度改革
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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