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思勉讲中国历史吕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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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思勉讲中国历史吕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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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思勉

出版社武汉出版社

ISBN9787543071872

出版时间2012-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5元

货号1674295262166241792

上书时间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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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八品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吕先生一生治学严谨,勤于著述,其对中国文化史的研究,在当时得风气之先,《吕思勉讲中国历史:一部深入中国历史骨髓的经典之作》原名《吕著中国通史》堪称他在这方面的代表作。本书原上册为文化史,其中叙述了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制度与文化学术的历史发展状况、互相关系及特点,范围广博,取精用宏,多独到之见,足资当今学人借鉴;下册为政治史,叙述简明精当,脉络流贯,议论风发,对一般读者熟悉中国历史大有裨益。本书具有很高的价值,是广大史学爱好者必藏珍品!

作者简介
  吕思勉(1884-1957年),字诚之,江苏常州人,是中国近代著名历史学家。自1905年始,先后任教于苏州东吴大学、江苏省立第一师范专修科等校(文史大家钱穆、赵元任等都是他的学生),并任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编辑。1926年后,任上海光华大学国文系、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抗战期间,归乡闭户著书。抗战胜利后,重返光华大学。1949年后,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江苏省政协委员。

  吕思勉,毕生致力于历史研究和历史教学工作,一生著述800多万字,其著作有1923年出版的《白话本国史》四册,后又著成《吕著中国通史》两册。晚年从事断代史研究,先后出版有《先秦史》《秦汉史》《魏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等著作,还著有《中国民族史》、《史通评》等作品。

  吕思勉是中国近代史学史上唯一一位在通史、断代史和专史等方面都作出重大贡献的历史学家。著名史学家严耕望先生对其颇为推重,曾说“论方面广阔,述作宏富,且能深入为文者,我常推重吕思勉诚之先生、陈垣援庵先生、陈寅恪先生与钱穆宾四先生为前辈史学四大家。”他不仅是一位史学专家,而且对经学、文字学、文学都有深刻研究,具有独到的见解。他治学严肃,作风踏实,为人诚朴,谦虚谨慎,深为时人所称道。

目录
上编 中国文化史

第一章 婚姻

第二章 族制

第三章 政体

第四章 阶级

第五章 财产

第六章 官制

第七章 选举

第八章 赋税

第九章 兵制

第十章 刑法

第十一章 实业

第十二章 货币

第十三章 衣食

第十四章 住行

第十五章 教育

第十六章 语文

第十七章 学术

第十八章 宗教

下编 中国政治史

第十九章 中国民族的由来

第二十章 中国史的年代

第二十一章 古代的开化

第二十二章 夏殷西周的事迹

第二十三章 春秋战国的竞争和秦国的统一

第二十四章 古代对于异族的同化

第二十五章 古代社会的综述

第二十六章 秦朝治天下的政策

第二十七章 秦汉间封建政体的反动

第二十八章 汉武帝的内政外交

第二十九章 前汉的衰亡

第三十章 新室的兴亡

第三十一章 后汉的盛衰

第三十二章 后汉的分裂和三国

第三十三章 晋初的形势

第三十四章 五胡之乱(上)

第三十五章 五胡之乱(下)

第三十六章 南北朝的始末

第三十七章 南北朝隋唐间塞外的形势

第三十八章 隋朝和唐朝的盛世

第三十九章 唐朝的中衰

第四十章 唐朝的衰亡和沙陀的侵入

第四十一章 五代十国的兴亡和契丹的侵入

第四十二章 唐宋时代中国文化的转变

第四十三章 北宋的积弱

第四十四章 南宋恢复的无成

第四十五章 蒙古大帝国的盛衰

第四十六章 汉族的光复事业

第四十七章 明朝的盛衰

第四十八章 明清的兴亡

第四十九章 清代的盛衰

第五十章 中西初期的交涉

第五十一章 汉族的光复运动

第五十二章 清朝的衰乱

第五十三章 清朝的覆亡

第五十四章 革命途中的中国

……

内容摘要
  《吕思勉讲中国历史:一部深入中国历史骨髓的经典之作》原名《吕著中国通史》,为吕思勉先生两大通史巨作之一,也是民国时期中国文化史研究的压卷之作。本书是抗日战争时期上海沦陷为“孤岛”后,为适应当时大学的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上册于1940年由开明书店出版,下册拖延至1944年才由开明书店出版。原上册为文化史,为本部书的重点与关键,通过叙述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制度与文化学术的历史发展状况,以探求中国历史发展的规律及对现实的裨益,考证翔实、论见独到,且行文通俗流畅,为文化史中难得的佳作;下册为政治史,为适应当时的教学需要,相对简略,然贯通精当、一气呵成,将中国历史发展的脉络清晰地展现给读者,大家风范洋溢字间。

  为方便阅读,本书在编排时将上下两册并为一部,将繁体竖排改为简体横排,并对书中的纪年加以规范和统一,并将原书的讹误之处加以修正。然双行夹注为吕思勉先生最为推崇的“款式”,因而加以保留。为了增加原书的可读性与美观性,本书在编排时采用双色版式,并配以相关的插图,以求图文并茂,赏心悦目。

主编推荐
  一部深入中国历史骨髓的经典之作。

精彩内容
 第一章婚姻《易经》的《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这是古代哲学家所推想的社会起源。他们以为隆古的社会,亦像后世一般,以一夫一妇为基本,成立一个家庭,由此互相联结,成为更大的组织。此等推想,确乎和我们根据后世的制度以推想古代的情形的脾胃相合,所以几千年来,会奉为不刊之典。然而事实是否如
此,却大是一个疑问了。
自有历史以来,不过几千年,社会的情形,却已大有改变了。设使我们把历史抹杀了,根据现在的情形去臆测周、秦、汉、魏、唐、宋时的状况,那给研究过历史的人听了,一定是一场大笑话。何况,邃古之事去今业已几万年几十万年呢?不知古代的真相,而妄以己意推测,其结果,必将以为自古至今,不过如此,实系因缘起灭的现象,都将认为天经地义,不可变更。这就将发生许多无谓的争执,不必要的保守,而进化的前途被其阻碍了。所以近几十年来,史前史的发见,实在是学术上的一个大进步。而其在社会组织方面,影响尤大。
据近代社会学家所研究:人类男女之间,本来是没有什么禁例的。其后,社会渐有组织,依年龄的长幼,分别辈行。当此之时,同辈行之男女,可以为婚,异辈行则否。更进,乃于亲族之间加以限制。最初是施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后来渐次扩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准为婚,就成所谓氏族了。此时异氏族之间,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之男,人人可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为此一群之男之妻;绝无所谓个别的夫妇。其后禁例愈繁,不许相婚之人愈多。于是,一个男子,有一个正妻;一个女子,有一个正夫。然除此之外,尚非不许与其他的男女发生关系,而夫妻亦不必同居;其关系尚极疏松。更进,则夫妻必须同居,关系更为永久,遂渐成后世的家庭了。所以人类的婚姻,是以全无禁例始,逐渐发生加繁
其禁例,即缩小其通婚的范围,而成为今日的形态的。以一夫一妻的家庭,为原始的男女关系,实属错误。
主张一夫一妻的家庭为男女原始关系的形态的,不过说:人类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猿猴已有家庭,其观察本部正确。即舍此勿论,猿猴也是人类祖先的旁支,而非其正系。据生物学家之说,动物的聚居,有两种形式:一如猫虎等,雌雄同居以传种之时为限;幼儿成长,即与父母分离;是为动物家庭。一如犬马等,其聚居除传种外,兼以相互保卫为目的;历时可以甚久,为数可以甚多;是为社群动物。人类无爪牙齿角以自卫,倘使其聚居亦以家庭为限,在隆古之世,断乎难以自存;而且语言也必不发达。所以原始人类的状况,我们虽不得而知,其为社群而非家庭,则殆无疑义。猿类的进化不如人类,以生物界的趋势论,实渐走上衰亡之路,怕正以其群居本能不如人类之故。而反说人类的邃初,必与猿猴一样,实未免武断偏见了。何况人类的性质,如妒忌及性的羞耻等,均非先天所
固有;母爱亦非专施诸子女等,足以证明其非家庭动物的还很多呢。
现代的家庭,与其说是源于人的本性,倒不如说是源于生活情形。
据社会学家所考究:在先史时期,游猎的阶级极为普遍。游猎之民,都是喜欢掠夺的。而其时,可供掠夺之物极少,女子遂成为掠夺的目的。其后虑遭报复,往
往掠夺之后,遗留物件,以为交换。此时的掠夺,实已渐成为贸易,女子亦为交换品之一。是为掠夺的变相,亦开卖买的远源。掠夺来的女子,是和部族中固有的女子地位不同的。她是掠夺她的人的奴隶,须负担一切劳役。此既足以鼓励男子,使之从事于掠夺;又婚姻之禁例渐多,本部族中的女子,可以匹合者渐少,亦益迫令男子从事于向外掠夺。所以家庭的起源,是由于女子的奴役;而其需要,则是立在两性分工的经济原因上的,与满足性欲实无多大关系。原始人除专属于他的女子以外,满足性欲的机会,正多着呢。
游猎之民,渐进而为畜牧,其人之好战斗,喜掠夺,亦与游猎之民同,而其力且加强。牧群须人照管,其重劳力愈甚,而掠夺之风亦益烈。
只有农业是源于搜集的,最初本是女子之事。低级的农业,亦率由女子任其责。其后逐渐发达,成为生活所必资。此时经济的主权,操于女子之手;土田室屋及农具等,率为女子所有。部族中人,固不愿女子出嫁,女子势亦无从出嫁;男子与女子结婚者,不得不入居女子族中,其地位遂成为附属品。此时女子有组织,男子则无,实为女子的黄金时代。所谓服务婚的制度,即出现于此时。因为结婚不能徒手,而此时的男子,甚为贫乏,除劳力之外,实无可以为聘礼之物之故。其后农业更形重要,男子从事于此者益多,导致以男子为之主,而女子为之辅。于是经济的主权,再入男子之手。生活程度既高,财产渐有赢余,职业日形分化,如工商等业,亦皆为男子之事。
个人私产渐兴,有财富者即有权力,不乐再向女子的氏族中作苦,乃以财物偿其部族的损失,而娶女以归。于是服务婚渐变为买卖婚,女子的地位,又形低落了。
以上所述,都是社会学家的成说。返观我国的古事,也无乎不同。《白虎通义·三皇篇》说,古代的人,“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正是古代的婚姻无所谓夫妇的证据。
人类对于男女性交毫无限制的时代,去今已远,在书本上不易找到证据。
至于辈行婚的制度,则是很明白无疑的。《礼记·大传》说宗子合族之礼道:“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为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这正是古代婚姻但论辈行一个绝好的遗迹。这所谓同姓,是指父系时代本氏族里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老太爷、老爷、少爷们。异姓,郑《注》说“谓来嫁者”,就是老太太、太太、少太太们。从宗,是要依着血系的枝分派别的,如先分为老大房、老二房、老三房,再各统率其所属的房分之类,参看下章自明。主名,郑《注》说:“主于妇与母之名耳。”谓但分别其辈行,而不复分别其枝派。质而言之,就是但分为老太太、太太、少太太,而不再问其孰为某之妻,孰为某之母。“谓弟之妻为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翻做现在的话,就是:“把弟媳妇称为少太太,算做儿媳妇一辈,那嫂嫂难道可称为老太太,算做母亲一辈么?”如此分别,就可以称为男女有别,可见古代婚姻,确有一个专论辈行的时代,在周代的宗法中,其遗迹还未尽泯。
夏威夷人对于父、伯叔父、舅父,都用同一的称呼。中国人对于舅,虽有分别,父与伯叔父,母与伯叔母、从母,也是没有分别的。伯父只是大爷,叔父、季父,只是三爷、四爷罢了。再推而广之,则上一辈的人,总称为父兄,亦称父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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