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监管=法链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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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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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东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194189
出版时间2018-06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68元
货号1085770477035175949
上书时间2024-11-1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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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区块链是极具代表性的金融科技创新,对数字经济的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令人瞩目。从G20 领导人杭州峰会,到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再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大放异彩,正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和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数字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来源于区块链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迭代,新兴高科技产业越来越成为经济的核心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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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杨东著姚庆海总主编的《区块链+监管=法链(精)/大数据金融丛书》所提出的区块链与监管相结合,能够解决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潜在数据信息风险,为政府提供更有效、更高效地满足监管合规要求的信息技术和数据支持,辅助政府提升风险检测识别效率和降低监管工作量,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实现平等、公开、透明、高效、安全、可靠的监管体系。在数字文明背景下,区块链将为社会治理带来更多的可能性与机遇。
商品简介
《区块链 监管=法链》(RegChain)是中国*本系统性论述“区块链 监管”的专著,也是*本将区块链与众筹理论、Token经济学、数字文明相结合阐述的著作。本书创新性地提出了“区块链 监管”,即“法链”(RegChain)的概念,系统性阐述了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监管,并对当前中国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区块链 监管”的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编从区块链的历史谈起,提出区块链技术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基础技术,更是开启未来数字经济、数字文明的一把钥匙。第二编阐述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非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以及其他重要场景内的应用状况。第三编全面论述了区块链及其应用的风险问题,包括区块链自身的技术性风险以及ICO、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交易所的风险,探索了未来基于区块链的新型交易所的模式。并对层出不穷的伪区块链创新进行了分析,帮助投资者识别。第四编分析了当前金融监管方式和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基于区块链的规制系统将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区块链 监管”,即“法链”是未来监管的新方向。诸如贵阳、青岛、娄底等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探索“区块链 监管”的可能性,并且已经有了落地实践的项目,地方的监管创新将会带动我国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第五编讲述了未来如何监管区块链行业。该部分吸纳了笔者及其团队近年来在日本、英国等地金融科技监管考察的成果,并结合实际分析了其对于我国区块链行业监管的借鉴意义,进而得出如何在中国语境下监管区块链行业。
作者简介
杨 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央行支付清算协会金融科技专委会副主任单位、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主任、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科技实验室主任。教育部首批青年长江学者,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中国证券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经银监会等机关推荐,到中南海国务院办公厅专题讲解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监管的相关问题。国务院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办公室专家,全国人大证券法、期货法、电子商务法立法专家。因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法的起草工作,受到全国人大财经委书面嘉奖。国家发改委大数据流通国家工程实验室专家委员,证监会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专家委员,网信办中欧数字经济专家工作组成员,工商总局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课题组成员,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委会委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贷专委会委员,中国电子学会区块链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区块链专委会常务委员,北京青年互联网协会监事长。我国最早对区块链的应用进行研究的学者之一,为区块链的研究和普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第一个赴中南海国办讲授区块链的学者,帮助落地第一个区块链政务项目,出版第一本研究区块链非比特币应用场景的专著,帮助学生孵化中国第一个区块链金融应用项目,开设全国第一个本科生区块链课程,并且把区块链介绍到贵阳、青岛、重庆、娄底等地方政府,为区块链场景的应用与发展作出了贡献。2015年在《互联网 金融=众筹金融》一书中提出了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在2017年出版了《链金有法:区块链商业实践与法律指南》,率先从法律角度对区块链的应用和实践进行了创新性的分析,为企业布局区块链战略提供了指导,被社会称为“杨众筹”、“杨区块链”(“杨链”) 。
目录
目录
第一编 区块链简史第一章 区块链的历史第一节 密码学的发展第二节 “拜占庭将军问题”的解决第三节 需求驱动第四节 比特币的出现第五节 区块链大事记
第二章 区块链的特点与分类第一节 区块链的重要特点第二节 区块链的分类
第三章 区块链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基础技术第一节 区块链是下一代互联网的基础技术第二节 区块链是推动大数据发展的关键设施第三节 区块链是人工智能的重要支撑
第四章 区块链与数字经济第一节 数字经济与数字文明第二节 区块链对数字经济的塑造机理分析第三节 数字经济引领世界变革
第二编 区块链 场景第五章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第一节 支付清算第二节 数字票据第三节 资产数字化第四节 证券领域第五节 保险领域第六节 供应链金融第七节 P2P网络借贷第八节 征信
第六章 非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第一节 身份认证第二节 隐私保护第三节 电子存证第四节 物联网
第七章 其他重要场景第一节 数字版权管理第二节 医疗领域第三节 能源领域第四节 电子商务第五节 招投标领域第六节 慈善事业
第三编 区块链 风险第八章 区块链的风险识别第一节 技术性风险第二节 操作性风险第三节 法律风险
第九章 ICO风险第一节 国内ICO典型风险第二节 海外ICO典型风险第三节 对ICO投资者的建议
第十章 虚拟货币风险第一节 ICO发行风险第二节 假借虚拟货币之名传销诈骗第三节 加强虚拟货币监管和执法
第十一章 数字货币交易所的风险与创新第一节 数字货币交易所风险事件与启示第二节 数字货币交易的监管必要性及建议第三节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新型交易所的探索: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第四节 数字货币交易所的风险防范和合规实践
第十二章 伪区块链创新第一节 伪区块链创新的常用模式第二节 伪区块链创新的惯用伎俩第三节 识破伪区块链创新的基本方法第四节 社会各界对伪区块链创新的联合抵制
第四编 区块链 监管(RegChain)第十三章 区块链的监管挑战第一节 金融监管方式的滞后性第二节 金融监管法规的滞后性
第十四章 法链(RegChain)的逻辑展开第一节 内涵诠释:监管科技(RegTech)与法链(RegChain)第二节 技术治理:法链(RegChain)的内在主线第三节 法律规则:法链(RegChain)的法治保障第四节 区块链 监管(RegChain):以场外衍生品为例
第十五章 地方政府的法链(RegChain)实践第一节 贵阳市“主权区块链”的理念与实践第二节 青岛市北区的“链湾”模式及实践第三节 娄底市利用区块链实现“四网互通”第四节 杭州市推动区块链产业发展的政策与实践第五节 赣州市区块链监管沙盒实践第六节 重庆市“区块链 监管”政策与实践第七节 深圳市“区块链 监管”实践第八节 北京市利用区块链提升监管能力
第五编 如何监管区块链?第十六章 域外区块链行业监管第一节 日本第二节 英国第三节 美国第四节 其他地区
第十七章 区块链投资者保护第一节 加强区块链投资者保护的背景与意义第二节 央行保护虚拟货币投资者的实践
第十八章 区块链的监管路径第一节 区块链法律监管的策略第二节 ICO与虚拟货币监管第三节 展望:通证经济与数字文明
附录一 区块链是通向数字文明之路附录二 众筹是核心制度,区块链是关键技术,Token是共享权益
内容摘要
《区块链 监管=法链》(RegChain)是中国*本系统性论述“区块链 监管”的专著,也是*本将区块链与众筹理论、Token经济学、数字文明相结合阐述的著作。本书创新性地提出了“区块链 监管”,即“法链”(RegChain)的概念,系统性阐述了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监管,并对当前中国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区块链 监管”的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编从区块链的历史谈起,提出区块链技术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基础技术,更是开启未来数字经济、数字文明的一把钥匙。第二编阐述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非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以及其他重要场景内的应用状况。第三编全面论述了区块链及其应用的风险问题,包括区块链自身的技术性风险以及ICO、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交易所的风险,探索了未来基于区块链的新型交易所的模式。并对层出不穷的伪区块链创新进行了分析,帮助投资者识别。第四编分析了当前金融监管方式和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基于区块链的规制系统将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区块链 监管”,即“法链”是未来监管的新方向。诸如贵阳、青岛、娄底等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探索“区块链 监管”的可能性,并且已经有了落地实践的项目,地方的监管创新将会带动我国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第五编讲述了未来如何监管区块链行业。该部分吸纳了笔者及其团队近年来在日本、英国等地金融科技监管考察的成果,并结合实际分析了其对于我国区块链行业监管的借鉴意义,进而得出如何在中国语境下监管区块链行业。
精彩内容
Token(通证),也就是所谓的代币,其本质是数字化的权益凭证,是近来在市场上各路开发者基于如以太坊这样图灵完备的区块链脚本,通过智能合约创建不同的应用程序而发行的凭证,用来管理平台、
给参与者分红、鼓励参与者参与社区建设等,保持整个应用程序是一个完整的生态体系。
通证与众筹也存在紧密的关系。早在2015年10月的《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的书中,笔者就提出了“众筹社会主义”,认为众筹可能是人类社会继股份制以后的“第二个伟大的制度发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一定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的时代”。从经济法学研究的视角来看,笔者将当代中国正在经历的社会变革归纳为两个方面:(一)“微思维”兴起所引发的观念变化。微信(WeChat)开创了一个平等交流、万众交流的平台;微众银行(WeBank)开创了大众金融、普惠金融的又一种模式;微金融(WeFinance)则开创了金融智慧的汇集地与交流处。众筹社会主义同样凸显了一种微社会(WeSociety)的内涵,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广大人民能真
正创造财富,享受金融福利,这与马克思“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论断相契合,体现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空间延展带来的社会关系变化。传统法律规制的是物理世界的行为,而如今,以互联网为载体的虚拟世界与物理世界产生了深刻的渗透和融合,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已不仅仅是物理社会关系,还有虚拟社会关系,这必然会引发传统法律、社会理论体系乃至传统金融模式的再造。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就是一场众筹革新,而革新的成果正是众筹社会主义的实现。
众筹当中也有股权众筹、产品众筹、公益众筹、
债权众筹(P2P)四大类。通过众筹的手段和方式,最终体现的是:参与众筹的人享受的权益,可以是股东权益,也可以是收益权的权益,也可以是产品的权益,也可以是其它公益类的权益。所以,“众筹制”实际上能够打破金融中介,实现了把消费者变成股东、利益关联方,把员工、各类参与方变成利益共享的主体。在一个生态里,通过众筹的模式打破了中间环节,使得每一个项目的参与方都能够平等地享受相应的权益。这样就改变了过去通过股份制,股东、资本家才能够获得暴利的金融垄断的局面,使相关参与方、普通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方,都能够获得合理权益。这样一个机制,具体就通过通证来体现出来。
通证经济和原来传统的众筹唯一的区别,或者是进一步延伸,就是和数字化凭证相结合的模式。进一
步而言,打破了传统资本市场交易所对于二级市场交易的垄断,使得金融脱媒直接交易的模式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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