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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是怎么选出来的(全新未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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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兴杰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10056874

出版时间2013-01

版次1

印刷时间2013-01

印数1千册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页数272页

定价35元

货号2377

上书时间2017-02-18

素心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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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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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编辑推荐】:

  为什么美国总统从来不是一人一票选出来的,更不是得票最多一定当选?
  为什么即便没钱也可以当总统候选人,但是钱少肯定不能当选总统?
  很多人积极投票是不是因为共和党与民主党执政差别很大?
  投票率越来越低是因为谁当总统都一样,还是自己的选票没用?


【内容简介】:

  美国总统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整个世界。对一个如此重要的职位,我们却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知道美国总统是怎么选出来的。《美国总统是怎么选出来的》正是认识、了解美国总统的最佳读本,更是通过美国总统读懂美国的不二之选。作者用生动幽默的语言,无懈可击的逻辑,有据可循的史实系统讲述了美国总统选举的方方面面。通过阅读本书,我们能够明白美国总统是怎么选出来的。


【作者简介】:

  孙兴杰,吉林大学国际关系史博士,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近代货币霸权的研究,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领域为美国问题、地缘战略、国际政治经济学。出版了《金砖四国之路》、《世纪大棋局》及《全球通史》丛书,在《史学集刊》、《北方论丛》《时代周报》、《中国青年报》、《青年参考》、《看历史》、《21世纪国际评论》等媒体撰写国际关系、美国问题的专栏评论文章。


【目录】:

第一章 美国总统到底是个什么职位
为什么是“总统”,而不是“国王”
“美国总统”诞生记
总统最多能做几任
总统手中有哪些倾天下之权
不想当总统的总统真不是好总统
第二章 总统与其他权力机构的关系
总统和副总统是什么关系
总统与国会相比,谁的权力更大
总统与最高法院相比,谁的权力更大
总统是各州州长的上司吗
美国总统能否随心所欲地发动战争
第三章 谁有资格成为总统候选人
如何成为总统候选人
为什么美国总统的信仰如此受关注
单身汉在美国为什么当不了总统
为什么媒体一直追问奥巴马的出生地
总统候选人演讲时讲什么
没有通过选举就当了总统的人
第四章 谁有资格投票选总统
选民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黑人什么时候才真正拥有选举权
妇女是什么时候拥有选举权的
军人投票与普通选民有何不同
以糟糕的方式成为总统的伟大总统
第五章 美国总统选举并非全民直选
原来美国总统不是“人”选出来的
选举人是如何选出来的
选举人选票重要还是选民选票重要
华盛顿特区的选举人团有什么特别之处
美国总统选举程序
第六章 驴象之争--两党轮流坐庄的形成
美国两党制始于何时
美国政党党员能否随便入党、退党
共和、民主两党各代表什么阶层
两党利益均沾:1877 年大妥协
奇怪的政党--“里根民主党”
“茶党”能否打乱两党轮流坐庄的局面
很多美国人并不关心谁当总统
伟大的演员里根总统
第七章 是不是谁钱多谁就能当总统
世界上最烧钱的选举
同样是钱,为什么还分软硬
政治病毒:献金与分肥
风水轮流转,总统今年我来做
壮志未酬的加菲尔德总统
第八章 总统也会被赶下台
总统居然会被赶下台
总统最怕的小官
那些遭弹劾的总统们
“水门事件”绊倒尼克松
克林顿的绯闻与幸运
总统离职后都在干什么
奋斗一生只当了32 天总统
第九章 决战2012,奥巴马的连任之路
奥巴马上台之后的变革之路
奥巴马的利比亚战略小算盘
“太平洋总统”的战略转移
医疗改革为奥巴马拉来选票
哪些人曾想取代奥巴马
征“巴菲特税”是妙招还是臭棋
本·拉登的阴魂
美国总统违宪记
“持枪权”与总统选举
一切都是为了选票
--奥巴马公开表示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
奥巴马PK 掉罗姆尼
奥巴马的“财政悬崖”
附 录 美国霸权还能维持多久
后 记 美国衰落了吗


【媒体评论】:

  花数十亿美元去挑选一个总统也许太贵,但用这些钱买来普通民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却又物有所值。
  ——刘瑜

  美国人选总统,并不是在选一个完人,而是在选一个理念。选民最关心的是候选人的治国政策是否符合他的利益,美国人选了谁当总统,并不意味着对他放心,他们只是愿意给他一个机会,让他试试能不能如他在竞选演说中讲的那样,把这个国家管得更好一些。如果总统的品格发生问题,他们知道还有两个政府分支在监管着总统,情况并不是处于失控状态。
  ——林达


【文摘】:

  总统最多能做几任
  奥巴马正在忙着竞选下一任总统,如果在2012年能够成功连任,那他也算功德圆满,安心回家写回忆录了。连小布什这样的牛仔都可以连选连任,如果奥巴马竞选失利,也是够丢脸的了,可连选连任又为什么只有两个任期呢?
  要从法律上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因为194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一个修正案,对总统的任期进行限制,这一法案到1951年正式生效,是为美国联邦宪法的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其中明确规定:“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无论何人,在他人当选总统任期内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两年以上,不得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一次以上。但本条不适用于在国会提出本条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的任何人;也不妨碍本条在一届总统任期内生效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的任何人,在此届任期结束前继续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
  如果再有人想学富兰克林·罗斯福,那就违宪了,就会受到联邦最高法院的审判了,所以从1951年起,当完两届总统的人自动“让贤”。
  从历史上来看,美国总统只能干两届更多的是一种传统与惯例,因为在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出台之前,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总统可以连任几届。1787年的宪法只是简单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为四年,副总统任期亦为四年。从宪法来看,如果你有足够的民意支持率,是可以无限连任的,就像汉密尔顿所说的那样:“总统每次当选任期4年,只要合众国人民认为他可信就可以多次连选连任。”
  可是除了富兰克林·罗斯福之外的所有总统任期都没有超过八年的,这是为什么呢?其实总统最多连任两届是华盛顿留下来的惯例,1789年华盛顿全票当选为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作为联邦共和国的首任总统,华盛顿就是总统的象征,或者说当初设立总统的职位也是“虚位以待”。在当时,总统还是个“纸上谈兵”的职位,至于总统到底是什么样子,没有人知道。
  华盛顿在1783年独立战争结束之后便把军事指挥权交给了当时的邦联议会,同时宣布要退出公共生活,回到弗农山庄,专事稼穑。当时华盛顿是弗吉尼亚首屈一指的庄园主,而且他觉得做一个悠哉游哉的大庄园主要比当一个草创国家的总统更好。后来在他要成为总统之前的1788年写给自己的朋友的信中说:“接受总统的职位本身就将是我一生中不得已而作出的个人感情和愿望上的最大牺牲。”
  的确如此。华盛顿出任公职,而且还是联邦政府首任长官,岂不是打自己嘴巴吗?此外,弗农山庄里的雇员要比联邦政府的雇员更多,在山庄里,华盛顿更像一个总统。
  1789年,华盛顿要离开弗农山庄北上纽约赴任了,他在日记里写道:“我告别了弗农山庄,告别了平民生活,告别了家庭的幸福,怀着无以言表的忧虑不安的心情,动身前往纽约。虽然我非常乐意响应祖国的号召为国服务,但是却没有把握不辜负祖国的期待。”
  华盛顿带着忐忑之心上任了。革命的热情,建国之初的激情慢慢消散之后,华盛顿面对的是一个百废待兴的摊子,昔日的革命战友开始分化了,国务卿杰斐逊和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在内阁中不断地掐架,华盛顿讨厌党派斗争,但是政治本身就是博弈。
  第一个任期快结束的时候,华盛顿就想回到弗农山庄,但是1789年大西洋彼岸爆发了战争,法国大革命已经演变成了欧洲的大战。在这个风紧云骤的时刻,年轻的美利坚需要华盛顿留任。华盛顿本人也意识到新生美国的脆弱性,于是,又当了一届。
  1796年任期结束前,华盛顿已经起草了《告别词》,去意已决。当了两任总统之后,华盛顿离开了。对于美国总统制度而言,这是一个惯例,连开国总统都不留恋权力,还有谁有资格去霸占这个位子呢?对于华盛顿本人而言,这未尝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在自己声名卓著的时候,急流勇退才是真正的智者。与此同时,正因为他能够主动把权力交还给人民,使得他在国内外声望更加显赫了。因为当时的欧洲,尤其是法国,大革命正在进行,那些嗜权的人们还在为权位而厮杀,华盛顿却创造了一个和平有序地进行权力交接的典范。
  事后来看,华盛顿其实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再当总统已经没有意义了。为什么呢?美国政党政治的萌芽已经出现了,以杰斐逊为代表的民主共和党已经成气候了,而华盛顿、汉密尔顿代表的联邦党也有雏形。这种情势之下,党派而不是英雄才是决定政治走向的关键。华盛顿说,政党现在已经能够支起一个扫帚把,来决定让谁当选了。
  1796年的选举在杰斐逊的民主共和党与亚当斯的联邦党之间展开,杰斐逊以三票之差落败,亚当斯也因此被称为“三票总统”。1800年之后,美国逐渐形成了稳定的两党政治,虽然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连任的次数,但是要多次连任并非易事,一方面要在党内保持权威,另一方面还要连续赢得选举,所以没有人能当八年以上总统。
  直到1940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正酣之际,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打破了这一持续近150年的惯例,上演了“帽子戏法”,第三次当选为总统。这一神话在1944年得以延续,美国在战场上逆转颓势,同时战争还没有结束,美国人又把选票给了罗斯福,使他第四次当选为总统!只是天不假年,罗斯福没有完成任期就去世了,杜鲁门依法接任总统之职。
  从1932年罗斯福当选总统之后,共和党就与白宫告别了,1946年美国中期选举,共和党人才终于翻盘,成功地控制了参众两院。此外,罗斯福掌权的十几年中,总统的权力不断地膨胀,共和党和民主党中的保守派对此非常不满。因此,在1947年共和党人提出了一个限制总统任期的法案,将华盛顿身后的惯例变成法律,写入宪法——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宪法本身。如果再出现一个像罗斯福那样可以连任几届的总统,美国三权分立的权力框架恐怕就要危险了。不要忘记,希特勒也是通过选举上台的,而且罗斯福当政期间有过多次扩张行政权力的举动。
  华盛顿留下的连任两届之后走人的惯例,在当今世界很多总统制国家得以传播,俄罗斯总统也是可以连选连任,但两届之后就换人。所以,普京也不得不让梅德韦杰夫先当四年总统过渡一下。韩国据说也要修改宪法,让总统可以连任两届,目前总统只能当一届。
  美国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是对宪法的一种弥补,虽然在150年间没有出现过特例,但是一旦风紧云骤的时刻,意外就会发生,就像富兰克林·罗斯福那样。宪法就是要把所有的意外都考虑在里面,要不然出现一个野心家或者枭雄,就可能破坏美国的宪政民主的系统。
  总统手中有哪些倾天下之权
  美国总统不仅是美国的总统,也是对整个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总统,为什么这么说呢?每次美国大选,全世界都在关注,2012年人们也一如既往地关注,人们关注奥巴马能否连任,关注共和党能不能有黑马杀出来取奥巴马而代之。除了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外,还有一点就是,美国总统的权力是真不小。早在1941年,美国著名的宪政法学家爱德华·科温曾说:“总的来说,总统职位的历史就是它的权势膨胀史。”
  美国总统的权力很多,归结起来可以分为这么几类:国家元首、行政首脑、立法法案否决权、外交与军事权力和政党领袖。如此之多的权力集中于一个人身上,他会不会很累呢?非也!从权力的实际运作来看,总统是一个人,但是做事情的却是一个庞大的团队,因为总统可以任命上万人,每次大选之后,如果白宫易主,就要有几万人进出华盛顿联邦政府,有人欢喜有人愁。
  总统是国家的元首,美国的象征。在一些议会制国家中,国家元首是虚职,如印度的总统、以色列的总统或者德国的总统。美国总统既是国家的元首又是行政首脑。就国家元首而言,美国总统的地位堪比英国女王和日本天皇,但其权力则不可同日而语。
  行政首脑才是总统的“本色”,因为宪法规定,行政权归总统。总统首先要贯彻与执行美国的法律与法规,保证国家的日常事务得以运行。总统领导的联邦政府是一个庞大的机构,处理的事务也非常多,可谓日理万机。
  任免官员是总统最主要的权力之一,因为总统需要合适的人选来执行自己的命令。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政府官员之任免都是总统一个人说了算。各部首长以及驻外大使一级的高官,总统需要与参议院打招呼,有些人还要到参议院去“述职”。比如奥巴马要提名骆家辉担任驻华大使就需要得到参议院的同意,为了顺利过关,骆家辉到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参加听证会,“答辩”通过之后,参议院才会放行。
  正是因为总统手里面有上万个职位可以安排,所以,每次总统大选都有许多人参与其中,一旦获胜,那就可以平步青云了。美国政治中的“旋转门”与总统的任命权息息相关,像基辛格、布热津斯基、约瑟夫·奈、赖斯等人都曾经是大学的教师,一旦进入总统竞选团队,那就直接进入机要部门了。即便一朝下野,这些人也会等待时机,卷土重来。长期下来,总统以及总统候选人身边聚集了大量的能人贤达,他们为总统候选人出谋划策,竞选成功之后就是总统的左膀右臂。
  总统是率领一个庞大的执政团队与国会的权力制衡的,如果不能自由地选择助手,而是由国会“安插”的话,那么就会让政治运作中充满了潜规则。当然总统在任命官员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参议院的意见,与此同时,总统还要依靠任命官员的机会来聚拢人气。因为美国的政党制度的特点是没有纪律,非常涣散,总统虽然是本党的领袖,但是却没有权力去约束本党的成员,而他手中的任命权则是最好的资源。
  立法权归国会所有,但是总统却有否决权。2006年小布什总统首度使用否决权,否决了美国参众两院关于放宽资助胚胎干细胞研究限制的法案。其实这一问题在小布什上任之后就出现了,入主白宫之后,他的国内政策顾问玛格丽特·斯佩林斯就提示他,这一法案已经引起国内关注。
  小布什在自传中将这件事当作自己的政绩大书特书,2006年是美国中期选举年,民主党以胚胎干细胞的法案来攻击小布什。小布什是一个保守派,如果放宽胚胎干细胞研究的话,就意味着更多的胚胎将被摧毁,那可是生命的种子。小布什在自传中写道:“胚胎尚不能开口说话,不能充当自己的代言人,所以社会更要承担起保护他们的责任。”
  经过一番纠结之后,小布什把国会送来的法案直接给驳回了,按照宪法规定,被驳回的法案需要国会重新审议和表决,需要三分之二多数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换句话说,总统只需要比三分之一的议员多一位就可以维持否决。美国的参众两院可是两党的天下,要拿到三分之二的多数并不容易。据不完全统计,在美国历史上,国会推翻总统否决权的几率也就在4%上下。
  除了直接驳回之外,总统还有一种办法可以让法案作废,那就是“拖”,如果法案提交到总统那里,总统不言语,而此时国会恰好是休会了,那法案在10天内(不包括周末)没得到答复就自动作废了;如果国会正在开会,那10天之后就自动生效。
  对法案的否决权是总统制衡国会的有力杠杆,此外,总统还可以通过行政法令或者委托立法的形式得到立法的权力。国会只能从原则上对一些问题进行规定,因为总统日常工作中需要面对复杂的事务,尤其是在比较紧急的情况之下更是如此。1970年的《经济稳定法》给了尼克松在1971年发起“尼克松冲击”的权力,1971年8月15日,尼克松突然宣布美元切断与黄金的联系,美元贬值,提高关税。事后来看,尼克松的这一决定是国际货币史上的一次转折,但是这种决定并不是经过议会同意的。
  美国总统最让人熟知的权力是外交权与战争权。总统有缔约的权力,但是条约需要经过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批准才能通过。在华盛顿担任总统期间,他曾经到参议院听取议员们关于条约的意见,结果议员们吵来吵去,华盛顿愤然离席。条约谈判成为总统的特权,而众议院也想介入其中,结果被华盛顿无情地拒绝了。尼克松担任总统期间,外交权为总统独自垄断,他派基辛格秘密访华,自己独自飞往北京,开启了中美关系的新纪元,这些外交大事都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如果让参议院知晓的话,估计早就泡汤了。为了让《中美联合声明》能够在参议院通过,基辛格在措辞上煞费苦心,尤其是美国是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问题上,基辛格在英文版中用了“注意到”而不是“承认”,但是中文版却是“承认”。
  美国总统作为三军总司令当然拥有调兵遣将的权力了,当1783年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将兵权移交之后,文职政府控制军队就成为惯例,美国宪法中对于军人干政也是处处提防。国防部长、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或者陆海军部长等国防要员都要总统任命。在战争期间,总统决定军事战略,越战期间,尼克松一边谈判,一边轰炸北越,把外交和战争两种权力玩得近乎炉火纯青,通过战场上的胜利把北越逼到谈判桌上,以打促和,让美军体面地撤出越南。促成此事的干将就是基辛格,虽然基辛格那个时候权势熏天,但他终归是尼克松的助手而已,一切唯总统的马首是瞻。
  总统的权力进入20世纪之后不断膨胀,尤其是经过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十几年“强势总统”之后,继任的总统几乎没有几个不是“强势总统”。在冷战期间,美苏激烈对峙的情况下,需要强化总统的个人权威,这也是强势总统成为常态的根本原因所在。当然,美国总统的权力不管多大,都是在宪法框架之下,要不然,克林顿怎么会因为与莱温斯基的风流韵事遭到弹劾,差点儿成为第一个被解职的总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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