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高建群继百万畅销书《最后一个匈奴》,再度续写匈奴王传奇,发掘出中国游牧民族和欧洲大历史的奇妙连结!
不亚于《狼图腾》华夏民族基因再反思,中国男人血脉的文学寻根,军事与尚武文化的兴盛早在蒙元之前!
最后一个匈奴王赫连勃勃带领下的匈奴民族极盛一时的筑城绝唱,鸠摩罗什东传佛法的荣光!
在多民族统一文化的今天,在舆论界对各民族渊源出现谬误和混乱的今天,高建群的巨著,对各民族特性的深度挖掘,对促进文化认同、相互理解、民族团结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两岸四地(大陆、香港、台湾、纽约)同步首发!
【内容简介】:
《统万城》是写匈奴民族的唯一都城统万城的筑城史。可视为一部赫连勃勃大传。《统万城》的副线,是写大智之华——西域第一高僧鸠摩罗什的传奇一生,是写鸠摩罗什从父亲的时代起,自印度国抵龟兹国,再羁留凉州城,最后抵达长安城草堂寺的故事。可视为一部鸠摩罗什大传。
通过上面这两个人物,本书描写了匈奴这个曾深刻地动摇了东方农耕文明根基和西方基督教文明根基,差点儿重写世界进程的古老游牧民族,如何退出人类历史舞台的历史,同时描写了佛教进入中国,汉传佛教得以确立的历史。
同时,通过这两个人物,作者的宏大叙事,笔锋深深地楔入了中华文明史一个重要的节点,即长达二百八十年之久,烽烟四起混沌不清的五胡十六国时代。
这是一本奇书。是一本给予怎样的期待都不算过分的书。现当代中国文学怀着久久的渴望,希望有我们自己的经典问世,希望有与世界文学可以平等对话的作品问世,希望有显示东方美学和东方智慧的发轫之作问世,现在因为这本书的出现,也许给了一个回答,或者说做了一次尝试。
《统万城》作者高建群,是与张承志并称的,浪漫主义文学在当代中国文坛的代表人物,是浪漫派文学最后的骑士。二十年前,他的鸿篇巨制《最后一个匈奴》曾引发陕军东征现象,形成洛阳纸贵一时之盛,而在此之前,他的《遥远的房子》震动整个文坛,在此之后,他的渭河平原史《大平原》,又一次感动了广大读者。
《统万城》也许是这位才华横溢的写作者、中国文坛的独行客的封笔之作,是高建群对长篇小说这种艺术形式,最后的敬意了。
正如高建群所说:我不欠小说艺术什么,小说艺术也不欠我什么,OK,我可以用这本书,释然地向它告别了。
在本书出版的同时,电影和电视剧的运作,亦在同步进行中。
【作者简介】:
高建群,1954年出生,祖籍西安市临潼区。国家一级作家,陕西省文联副主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跨世纪三五人才。被誉为浪漫主义文学“最后的骑士”,是中国文坛罕见的一位具有崇高感和理想主义色彩的写作者。
主要作品有《最后一个匈奴》、《六六镇》、《古道天机》、《愁容骑士》、《遥远的白房子》、《大顺店》、《胡马北风大漠传》、《大平原》等。其中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在中国文坛引起轰动,行销超过100万册,他与陈忠实、贾平凹并称为“陕军东征”的“三驾马车”。2011年,根据《最后一个匈奴》改编的电视剧《盘龙卧虎高山顶》在央视播出,之后又在多家卫视热播。2012年,长篇小说《大平原》获中宣部“五个一”优秀图书奖。
【目录】:
序歌 走失在历史迷宫中的背影
第一歌 你看那高贵的马
第二歌 生在高车上的男丁
第三歌 赐一位英雄给匈奴草原吧
第四歌 欧亚大平原和游牧古族
第五歌 匈奴人第一个跃上马背
第六歌 迁徙者
第七歌 营地之夜
第八歌 三刀祝福
第九歌 在代来城
第十歌 屠城
第十一歌 三碗酸奶子
第十二歌 叱干城下“掷羊拐”的游戏
第十三歌 将军府
第十四歌 拓跋北魏
第十五歌 山路弯弯
第十六歌 鸠摩罗什
第十七歌 长安城头风萧萧
第十八歌 固远城头上一棵开花的树
第十九歌 女萨满
第二十歌 一个男人的七昼夜
第二十一歌 陕北高原上的龟兹国
第二十二歌 恒河传说
第二十三歌 在菩提伽耶
第二十四歌 在那烂陀寺
第二十五歌 鸠摩炎在路途
第二十六歌 破戒
第二十七歌 别样的入城礼
第二十八歌 反弹琵琶
第二十九歌 好事成双
第三十歌 行走如风
第三十一歌 耆婆
第三十二歌 黄金狮子法座
第三十三歌 兵破龟兹城
第三十四歌 恶牛与恶马
第三十五歌 王女与鸠摩罗什
第三十六歌 食人蚁
第三十七歌 敦煌和月牙泉
第三十八歌 蹉跎凉州十七年
第三十九歌 咸阳古渡口的新冢
第四十歌 长安城咏叹调
第四十一歌 三千匹汗血马
第四十二歌 踩镫上马 76
第四十三歌 黄河与固远城
第四十四歌 鲜卑莫愁
第四十五歌 胡旋舞
第四十六歌 在草堂寺
第四十七歌 摇唇鼓舌
第四十八歌 围城
第四十九歌 赚城
第五十歌 莫愁之殇
第五十一歌 灭南凉国
第五十二歌 赫连大夏
第五十三歌 乐极生悲
第五十四歌 十年九战
第五十五歌 三声喷嚏
第五十六歌 并辔而行
第五十七歌 骷髅头酒具——大夏龙雀——独耳狼旗
第五十八歌 跑马圈城
第五十九歌 酒谷米
第六十歌 你看这匹可怜的老马
第六十一歌 刘裕伐秦
第六十二歌 叱干阿利筑城
第六十三歌 口述文书
第六十四歌 兵发长安
第六十五歌 破长安
第六十六歌 灞上称帝
第六十七歌 鸠摩罗什晒经
第六十八歌 舌吐莲花
第六十九歌 鲜卑莫喜
第七十歌 千里寻仇
第七十一歌 诛杀叱干阿利
第七十二歌 统万城铭
第七十三歌 北匈奴
第七十四歌 鸩鸟的一根羽毛
第七十五歌 北魏袭城
第七十六歌 冬宰场的最后一只羔羊
第七十七歌 美人归去
第七十八歌 拓跋屠城以及后赫连时代
第七十九歌 阿提拉
第八十歌 白城子凭吊
尾歌 天似穹庐 地如衾枕
【媒体评论】:
民族融合有时候是历史前行的一种动力。
——卡尔·马克思
给我一本书吧,让我熟读到一直成为英雄!
——饶介巴桑
城上城下争战了一部历史,夺了焉支又失了焉支!
——席慕蓉
把酒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人说北方的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的外穿着腐朽的铁衣。
——《北京一夜》歌词 陈升刘佳慧
但我之忘情于它们,更在于它们本是英雄。而英雄是不可被遗忘的。
——昌耀
这是成就他一生高峰的一个题材。老天爷生高建群,是为了完成它。
——李星
【文摘】:
第一歌 你看那高贵的马
“男人的事业在马背上,在酒杯里,在女人的卧榻前!”
最后的匈奴王赫连勃勃,在整整一千六百年前的那个悲惨的早晨,在统万城即将被攻破,在显赫一时的匈奴大夏国大厦将倾之时,躺在草原上一个简陋的羊圈里,躺在美人鲜卑莫愁的臂腕上,这样说。
那一刻,太阳正在草原的另一头,从大河套的深处,从黄河的右岸冉冉升起,朝霞给这座旷野上的血光之城罩上一层虚幻的玫瑰色。那一刻,在秦直道另一侧的长安城,在一个名叫草堂寺的佛家寺院里,大智鸠摩罗什高僧已经圆寂,他静静地躺在一座舍利塔下,归于泥土,只有他那舌头,还在塔中间的一个神龛上,向外放射出像火苗一样形如莲花的光亮。
此刻,在遥远的欧罗巴大陆,赫连的兄弟,那个被称作阿提拉的伟大人物,正像一座沉默的、会移动的山峰一样跨在马上,站在多瑙河的右岸注视着欧罗巴大陆。阿提拉大帝的背后,是他的三十万草原兄弟。
“让我最后一眼看看我的草原,看看我的马吧!”
就要离开人世的赫连勃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这样说。
辽阔的草原上,马儿在吃草,一群一群的,风一样地来去。每一群马都由一个头马领着。那头马时而扬起蹄子,奔上就近处的一个高丘,然后静静地伫立在那里,欣赏着它的马群吃草和行走;一会儿又嘶鸣着,走到队伍后边,用蹄子去踢那因为吊着一个大肚子而行动迟缓,跟不上队伍的母马。
而一只鹰隼,这草原上的君王,天空的永恒的流浪者,它正驾驭着气流,平展着双翅,在草原的上空平稳地翱翔着,不时发出几声尖利的长唳。它的两只翅膀巨大的阴影,从草原上缓慢地云彩般掠过。
“那是马……”赫连勃勃说。
“是的,那是马,高贵的马!忠诚的马!给我们提供脚力的马!哦,我们高贵的朋友呀——马!”鲜卑莫愁附和着他的话说。
那是马,高贵的马,两只尖尖的耳朵像风向标一样三百六十度不停旋转的马,以走的姿势、颠的姿势、四蹄并举而奔驰的姿势,从那被时间的黑色幕幔遮掩中向我们冉冉走来的马。那是谁在说呀,“人类最高贵的征服,乃是对马的征服,是圈养马的那一刻,是以一种优雅的姿势跃上马背的那伟大一刻!”
马有三种行走方式,第一种叫走。这个走,是像竞走规则上所说的那样,四条腿打直,膝盖不许弯曲,然后四条腿风驰电掣般轮流交替。马背是如此的平展,骑手骑在马背上,不摇不动,像行驶在草丛之上的一条船。这走嘛,又分为小走和大走。小走马,它的步幅要小些,后蹄窝刚可以压住前蹄窝;而大走的马,它的步幅大极了,后蹄窝往往要超过前蹄窝一拃长,马的那四条长腿像蚂蚱的长腿一样,像带串铃的大走骡的长腿一样。
第二种姿势叫“颠”。草原上的歌儿唱道,“翻腾的银蹄像银碗”,说的就是马儿的这种“颠”的姿势。马在颠着,撒着欢,蹄花翻飞,一路行云流水湍湍驶过,再加上串铃声声,叮当作响,草原上于是此一刻布满了音乐。这时候如果有一只鹰隼贴着骑手和他的颠马,翅膀低垂、平稳飞翔,跟在他的头顶,那一幕真是美极了。
那第三种姿势就叫奔驰了。马的两只前蹄并拢,高高扬起,向前砍下;两只后蹄则随前蹄一齐律动,也是同时扬起,同时落下。那情景像一只追赶猎物的豹子,它的腰身在这一剪一剪中不时拱起,脊梁杆儿拱成了一座山。那修长的脖子和脖子前面连接的马头琴一样的头,随着律动,一下,尽可能地向无限远的远方伸展而去,又一下,深深地窝回来,夹在了两只扬起的前蹄中间。而在这诗意的奔驰中,那尾巴像一把扫帚一样,长长地,平展展地拖在身体后面,飘浮着,像一道浮在草原绿浪上的黑瀑布、红瀑布、金瀑布。瀑布的颜色要视那马的颜色而定。
不过在牧人的口语中,那“奔驰”不叫奔驰,而叫“挖蹦子”。是的,它叫“挖蹦子”。当一群马,马蹄上钉着马蹄铁,尤其是这还是拧有四颗防滑螺钉的马蹄铁,莽撞地、粗野地、雷霆万钧地砸向戈壁滩时,戈壁滩上溅起阵阵火星,马蹄急急如雨,以千钧之力砍下来,地皮为之震颤。那情景,“奔驰”两个字,好像太弱了,它得叫“挖蹦子”。
好啊,挖蹦子!那是一种怎样的景象呀,那是一生都匍匐在大地上,一生都与平庸的地形地貌为伍的农耕民族永远无法想象出来的腾挪之美,跨越之美,飞升之美。马的每一根鬃毛都藏着风,世界退避三舍,在远远的地方看着它奔驰——这是果戈理在《死魂灵》中说过的话。这话当然是说得好极了。不过叙述者在这里可以比他说得更好。
那每一根鬃毛里藏着的不仅仅是风,还有那一滴滴黑色的血液。马朝天扬起的口中喷出白沫,发疯一样地奔驰着,每一个毛孔都在向外迸出血珠来。出血最多的地方是两个丰腴的前膀子。血流出来了,同时流出来的好像还有汗,血和汗交织在一起,湿漉漉的。前膀子上的毛,拧成一团一团。骑手在奔驰中,伸手一摸,一巴掌通红的血。
当你走近一匹马,走入一匹马的感情空间以后,你会发觉,马其实和人一样,也有笨马、聪明的马以及智商极高的马之分。马的智慧,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一匹老马,已经老得没有一点儿防御能力了,它静静地四腿木立在那里,但是没有一匹马敢靠近它或侵犯它。如果你细心,你会发觉它的两只尖耳朵像风向标一样三百六十度旋转,屁股会悄无声息地转向侵犯者方向,一只蹄子已经轻轻翘起,那叫“弹”。
叙述者还想说,一匹走马,一匹颠马,一匹挖蹦子的马,它们的行走方式不同,但却都可以成为好马。它们的行走姿势,一半靠的是天赋,那是与生俱来的能力;一半靠的是骑手用三年的耐心所“压”出来的后天的能力。
叙述者还想说,一个人如果这一生有幸去过北方,并且有幸与一匹马为伴,那么,不管他后来到了哪里,居家何方,他的身体停止在马背上颠簸了,但他的思绪,还将一直颠簸不停。他将永生不得安宁。
——这个统万城的故事,正等待着亲爱的读者走近它。我们的主人公,那个名叫“赫连勃勃”的人,在颠簸的高车上,在迁徙的途中,早已忍耐不住,等待着呱呱降生。出于对一个生命的尊重,出于对一个生命出生的尊重,我们的饶舌,到这里是不是该结束了,从而让《第二歌》出现?
第二歌生在高车上的男丁
赫连勃勃出生在一辆高车上。他出生的那一刻,这辆高车的两只大轮子正在辚辚滚动。出生在路途上,这是宿命——匈奴人的宿命。这个游牧民族从我们知道它的那个年代起,就是这样风一样地往来无定,云一样地漂泊为家了。
那是高车。两个奇大无比的大轱辘是用白杨树木做的。吱吱呀呀的车轴,是枣木的,或者槐木的,或者青冈木的。轮子之所以如此的巨大,是为了能碾出路程——道路确实是太漫长了。两根长长的辕干,里面往往塞着一匹老马,或者一头长着弯弯犄角的驮牛。然后就是车厢部分了。通常的车厢,只铺着一层薄薄的板子,用来装载物什,使役者翘着屁股坐在辕干上或者骑在马背或牛背上。但是也有另外一种高车,两只夸张的大车轱辘上面,驮起一个小小的篷屋一样的东西,那里面住着老幼妇孺,那是匈奴人移动的家呀!
“从地平线渐次隆起者,是青海的高车;从北斗星宫之侧悄然轧过者,是青海的高车;而从岁月间摇撼着远去者,仍还是青海的高车呀!高车的青海于我是威武的巨人,青海的高车于我是巨人的轶诗!”瘦瘦的、脸色苍白的、神经质的、留着乱蓬蓬的头发、戴着眼镜的诗人昌耀这样惊呼道。
从那昌耀的高车上传出一声婴儿的哭声。哭声很响亮,很犀利。尽管有马蹄的踏踏声,有车轮的辚辚滚动声,但是这婴儿的哭声顽强地盖住了它们,从而让这个世界知道自己来了!
一个独眼的女萨满从血水中将婴儿捞出。“是个男丁!”她瞅了一眼说。女萨满那只鹰隼般的独眼闪闪发光。她说:“他是逆生的,脚先出来!他首先伸出一只脚,不停地摇晃,好像是在试这世界的水深水浅似的,好像不愿意走出来似的!那脚丫子上的小拇趾头是浑圆的一块,虽然角质还没有变硬,但是那粉红色的指甲盖,是浑圆的一块!”
女萨满继续说:“需要将这孩子拽出来,慢慢地拽。逆生,不正常出生的人,按照民间的说法,会是一个不安生的人,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哎呀,他露出了小鸡鸡!祝福草原人丁兴旺,百草繁茂!现在,他彻底地出生了,扁平的头颅,粗短的脖子,两颗黑豆粒儿一样的眼珠。哎呀,这样的体型,正适合在马上行走!”
喋喋不休的女萨满从血水中捞起这个婴儿。她把手伸出车外,看也没看,顺手接过一把业已在牛粪火上烤红消毒过的刀子,顺过刀来轻轻一割,为孩子剪掉脐带。孩子睁开眼睛,在颠簸中努力地瞅了一下这个世界,哇哇地哭起来。
“你那么弱小呀!你会长大吗?你能承受住这流连颠沛长途迁徙吗?你会成为一个男人吗?”女萨满感慨地说。
女萨满叹了一口气,仍旧用这把刀割下自己袍子的一角,熟练地将孩子包起。“告诉主公,孩子降生了,是个男丁!母子平安!”女萨满探出头来,朝窗外随马车一起行走的士兵说道。
孩子被载在了车上继续行走。他将在这大轱辘高车上长到三岁,然后跃上马背,在马背上又长到七岁,最后在一次满门三百口被杀的重大变故中,只身一人逃出,开始在大河套地面风一样奔走,开始他的事业,他的霸业。
第三歌赐一位英雄给匈奴草原吧
女萨满从走动着的高车上扶着辕干跳下来,她的手里捧着孩子的胎衣。她得寻找一个地方,一个有标志的地方,将这胎衣埋掉。这是她在接生以后所进行的最后一道工序。
川流不息的迁徙队伍,仍在赶着路程。女萨满来到一棵树下,这棵树叫白杨树。白杨树是北方的平凡的树木。而此一刻,偌大的河套平原,空荡荡的,唯一的标志物也许就是这一棵树了。于是女萨满在树下掘出一个坑,然后郑重地将那孩子的胎衣埋掉。
她埋得很深,防止有野物侵害。如果有野物将这胎衣叼了去,那这孩子一生的命运就时时会有不测。
白杨树立在那里,斑驳的树身,伞一样的华盖。那季节大约正是盛夏,它的树冠是如此的葱茏,勃勃向上,郁黑的白杨树叶像巴掌一样在风中拍出雨点般的声音。在这一望无垠的草原上,它显得如此突兀。
女萨满鹰隼般的独眼熠熠有光。她盘腿坐在地上——是双盘而不是单盘,这样显得更郑重其事一些,然后,两手举天,面对埋葬胎衣的地面,面对大河套平原,吟唱道:
“上苍啊,赐一位英雄给匈奴草原吧,为了五花盛开,为了人丁兴旺,为了这一股潮水能够继续流淌,永日永夜,而不至于像草原上的潜流河那样从地平线上消失。我们保证,我们将拥戴他和服从他,像狗一样地忠诚,像羊一样地顺从!”
女萨满带着拖腔吟唱着,举目望天,两行热泪流了下来,打湿了她的胸前。在匈奴传说中,在草原歌谣中,这个半人半神半巫的人物,总是适时地出现,给平庸的世俗生活以某种想象力,让这个彼此孤立的世界搅和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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