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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中华经典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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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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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富祥

出版社中华书局

ISBN9787101113600

出版时间2016-01

装帧其他

开本32开

定价23元

货号3432632

上书时间202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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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梦溪笔谈》是沈括晚年所作笔记文字的结集,是他一生学问最精华部分的结晶,包括制度史、财政史、音乐学、天文历算学、医药学、地理地图学、考古学、诗学及书画学、音韵学、文献考证学等方面的内容,以及一些逸闻轶事、杂记琐谈等。书中包含了大量的科技资料,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称之为“中国科学史的里程碑”,沈括则被称为“中国整部科学史中最卓越的人物”。
这本由张富祥创作的《梦溪笔谈》是“中华经典藏书”系列之一。

目录
故事
卷一
  郊庙册文
  翰林之称
  学士宣召
  玉堂故事
  中国衣冠用胡服
  幞头
  宣头
  百官见宰相
  学士争槐厅
  馆职称学士
  雌黄改字
  五司厅
  馆阁藏书
  内外制无职钱
  翰林学士敕设用乐
  贡举礼数轻重
  王俊民为状元
  后唐案检
卷二
  三司使班次
  宗子授南班官
  内外常0润笔物
  直官与兼官
  赐“功臣”号
  辨证
卷三
  钧石之石
  《楚辞》“些”字
  阳燧照物
  解州盐泽
  程生马
  泣河
  藏书辟蠹用芸
  玄为赤黑色
  炼钢
  唐十八学士真赞多与旧史不同
  杜若与紫薇花故事
  汉人饮酒数石不可信
  古说济水伏流地中
  “南”为乐名
  “野马”为田野间浮气
卷四
  桂屑除草
  “建麾”之误
  除官之“除”
  世人画韩退之
  钱陌之“陌”
  李白作《蜀道难》
  ……

内容摘要
《梦溪笔谈》是沈括晚年所作笔记文字的结集,是他一生学问*精华部分的结晶,包括制度史、财政史、音乐学、天文历算学、医药学、地理地图学、考古学、诗学及书画学、音韵学、文献考证学等方面的内容,以及一些逸闻轶事、杂记琐谈等。书中包含了大量的科技资料,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称之为“中国科学史的里程碑”,沈括则被称为“中国整部科学史中*卓越的人物”。

精彩内容
 《梦溪笔谈》首载“故事”一门,凡分两卷,是记叙和谈论宋代朝廷的典章故实的,涉及官制、礼仪、舆服、图籍、科举、封赐等内容,并及有关掌故。作者所谈是有所选择的,多为当时人们已不甚熟知或不知所从来的事项,许多细节可以弥补史书的缺载;同时因为宋朝典制多沿承唐朝典制,故作者叙其源流多溯及唐代。
  上亲郊庙(1),册文皆曰“恭荐岁事”(2)。先景灵宫(3),谓之“朝献”;次太庙,谓之“朝飨”;末乃有事于南郊(4)。予集《郊式》时(5),曾预讨论(6),常疑其次序:若先为尊,则郊不应在庙后;若后为尊,则景灵宫不应在太庙之先。求其所从来,盖有所因(7)。按唐故事,凡有事于上帝,则百神皆预遣使祭告,唯太清宫、太庙则皇帝亲行(8)。其册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于某所,不敢不告。”宫庙谓之“奏告”,余皆谓之“祭告”,唯有事于南郊,方为正祠(9)。至天宝九载(10),乃下诏曰:“‘告’者,上告下之词。今后太清宫宜称‘朝献’,太庙称‘朝飨’。”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册文皆为正祠。
  【注释】  (1)郊庙:指郊祀和庙祀,即祭天和祭祖的活动。郊,南郊,古代帝王于冬至日,在都城南郊的圜丘(圆形高坛)举行祭天的仪式;有时郊祀也指合祭天地的活动。庙,太庙,藏祖先神主之所。
  (2)恭荐岁事:于岁时祭祀恭恭敬敬地进献祭品。荐,进献祭品,犹言祭祀。岁事,指岁时祭祀。
  (3)景灵宫:宋代皇室奉祠本朝历世帝、后的处所。仿道家宫观形式,供奉已故帝、后的画像。真宗大中祥符间始建于皇城东南,后来不断扩大建筑规模,每帝为一殿,皇后亦别为一殿,又有诸多附属建筑,并画功臣像陪祀。祭奠时,于皇帝用道家仪,于皇后用家人礼。南渡初暂寓其宫于温州,后复迁建于临安。
  (4)有事:指祭祀。
  (5)《郊式》:指宋神宗熙宁初年沈括等奉敕编修的《南郊式》。原书详考礼制沿革,重定南郊大礼仪式及一应事务程序,总为110卷。因当时王安石以宰执总领其事,故《宋史·艺文志》著录为王安石撰。
  (6)预:参与。
  (7)盖:承接连词,表示推论原由。因:因袭,沿承。
  (8)太清宫:唐代在京师建立的祭祀老子的庙观。唐王朝李氏自称为老子的后裔,高宗时追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玄宗时命各地普建玄元皇帝庙,在京师者称为“玄元宫”,后改名为“太清宫”。
  (9)正祠:指列入朝廷议程的规定性祭祀活动。此处意谓当南郊祭天时,太清宫、太庙之“奏告”及诸神庙之“祭告”皆为临时性的辅助祭祀,只有郊祀是按常规进行的正式典礼。
  (10)天宝九载:唐玄宗天宝三年(744)改“年”为“载”,至肃宗至德三载(758)复改“载”为“年”。
  【译文】  皇上亲临南郊祭天、太庙祭祖的典礼,写在典册上的祷祝文字都称“恭荐岁事”。先到景灵宫荐享,称之为“朝献”;然后到太庙行祭,称之为“朝飨”;最后才到南郊祭天。我在编集《南郊式》时,曾参与讨论,每每怀疑这三项典礼的次序:如果以先祀者为尊,则祭天的郊祀不应在祭祖的庙祀之后;如果以后祀者为尊,则景灵宫之祀又不应在太庙之前。考察这种次序的由来,它原是有所因袭的。按唐朝的旧制,凡是祭祀上帝,则对众多神庙都预先派遣使者祭告,只有太清宫、太庙的祭祀,皇帝才亲自参加。所有典册祷祝文字都称:“定于某月某日,到某处行祭,不敢不祷告于神灵。”太清宫、太庙的祭祀称为“奏告”,其余诸神庙称为“祭告”,只有南郊之祀才是按规定进行的正式大典礼。至天宝九载,却又下诏说:“所谓‘告’,本是在上位者对下属谈话的用词。今后太清宫的祭礼应该称为‘朝献’,太庙的祭礼称为‘朝飨’。”自此以后,“奏告”的名目就不用了,太清宫、太庙的典册祝文遂皆与按规定进行的郊祀大礼无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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