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连达先生八十五寿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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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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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楼劲 主编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ISBN9787532585694
出版时间2017-10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128元
货号25189627
上书时间2024-11-0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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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论文集的作者主要是徐先生的同事友好及众多弟子,论文范围也涉及中国史的各个领域,有先秦史,秦汉史,隋唐史,宋史,清史及近代史,其中以隋唐史为主,涉及文字、墓志、石刻,政治史,人口、经济及谱牒等多方面内容。论文有作者的近作,也有各位作者自己挑选的代表作,裒为一集,为先生寿,亦以为纪念。
作者简介
徐连达(1931--),浙江临海人,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今年徐先生八十五高龄,其同事友好及众多学生为先生庆寿,将于复旦大学召开“徐连达先生85寿庆暨学术研讨会”,并出版论文集以为纪念。论文集编者为楼劲教授。楼劲(1957--),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会长,兼任社科院历史所所长助理。
目录
序
“八卦方位”、“乾坤六子”说与早期易学传承
上博战国竹书《论语》类文献视域下的早期《论语》形态
《论语》所见孔子“德”观念初探
从少府制的形成看周秦间土地私有观的发展
西汉时期“革命论”之退化与政治思想之转折变迁
试论兔丝、女萝女性人格文化象征的产生及发展
略论“门阀政治”背景的几个层面
中古史著作翻译的趋势和问题
问题史·宗门·道统建构——以六祖惠能为中心的禅宗史片解
隋代赠官与赠谥:“汉魏旧制”与北朝新规的整合
论唐代使职的功能与作用
安史之乱的河北经济基础研究
唐太宗与东南文人
唐后期长江下游户口考
唐代浙南丘陵地区农业生产的特色
权力与观众:德政碑所见唐代的中央与地方
论唐后期宣武军节度使韩弘
从“刘展之乱”看唐肃宗的江淮政策
摧残与复兴:安史之乱时期成德镇人口问题略论
唐代都畿研究新论——以产生时间与统辖范围为线索
论唐代宦官的主要来源
从吐鲁番出土文书看唐代西域馆驿制度
唐宰相源乾曜及其与开元政局关系考论
道统之争与政统之争——两宋时期的一桩公案
略论谱牒文化对后世的启迪
清代的公文制度及其演变
西式牛痘接种在上海的传播与影响——以公共租界工部局为中心
全球海洋国家涉海管理体制变迁特点分析
内容摘要
论文集的作者主要是徐先生的同事友好及众多弟子,论文范围也涉及中国史的各个领域,有先秦史,秦汉史,隋唐史,宋史,清史及近代史,其中以隋唐史为主,涉及文字、墓志、石刻,政治史,人口、经济及谱牒等多方面内容。论文有作者的近作,也有各位作者自己挑选的代表作,裒为一集,为先生寿,亦以为纪念。
主编推荐
徐连达(1931--),浙江临海人,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今年徐先生八十五高龄,其同事友好及众多学生为先生庆寿,将于复旦大学召开“徐连达先生85寿庆暨学术研讨会”,并出版论文集以为纪念。论文集编者为楼劲教授。楼劲(1957--),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会长,兼任社科院历史所所长助理。
精彩内容
论唐代使职的功能与作用薛明扬唐代的政治制度具有中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典型意义,后世多有因袭.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以及六部为中心,统领全国大政,九寺五监,分理群司庶务,秘书、殿中、内侍三者,则辅治文教、内务诸事,条分缕析,各有所司。然而,也正是唐代君直接命使普遍盛行,至玄宗时,几乎到了无事不设使的地步,从国家大政决策、财政经济管理、监察考课官吏,到对外礼仪以及一时一事造作,乃至瓜果蔬菜的栽种,都遣专使负责。部分使职逐渐成为长期化、固定化的职事官,自成系统,,以致部司机构变为闲曹,而宦官充任的内诸司使更是成为南衙之外的又一庞大的行政班子。杜佑在《通典职官序》 中指出唐“设官以经之,置使以纬之”将使职放在重要的地位,而中唐以后的政治格局,基本上是以使职为中心而展并的。这一特殊的现象在《通典》、《新唐书。百官志》以及 《旧唐书。职官志》中大多语焉不详,所提到的也只不过有四十来种使职名称。然而,以笔者不完全统计,有唐一代先后设使达二百余种。若以名类繁多,莫能偏举,不足取法而一笔带过,就很难解释为何开元、天宝年间开始出现“为使则重,为官则轻” 的状况 。遗憾的是,前人论及使职,常从有利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这一方而作些概括,不免失之简单空泛。笔者以为,有必要对使职本身的特点、作用进行深入的分析,从整体上对使职制度有较清晰的认识,才能完整地理解唐代政治制度的内涵 。 一 所谓使职,指的是代表中央朝廷,衔命出使四方的专门官员。若以其任务区分,可以划为对外与对内两大类:对外行交聘、订盟会下战书、签和约、旨在沟通国与国之间的联系和交往;对内则传宣诏命、督办专项事务、督察各级官吏,成为维系中央和地方的纽带。使职代表了朝廷的威望,所以常择容止可观、文学优瞻之士为之,或以能秉公执法,折冲蹲俎,不辱君命者充任,故必尽一时之选,不轻易授人。使职多为因事而置,事罢即省,因此,往往是短期的、暂设的,并未成为固定的官职。正因为它具有临时差遣的性质,所以,使职不必通过繁复的选拔、任用、考课程序,只需从职事官中选拔近臣、能人充任某一事务的专门大员,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因任用的灵活,故首先受到了君主的青睐。武则天以周代唐,玄宗靠政变起家,无不为自己的统治基础担忧。尽快利用一批心腹之臣,委以重任,随时掌握动向,设置分类使职是为简捷的办法。所以,武后和玄宗几乎动辄设使。德宗是唐中后期“躬亲庶政,不委宰辅”的典型君主。势必借重使职,为其亲临决策服务,因而成为继玄宗后设使多的一朝。唐代三省六部的行政体系,有一整套发令、封驳、执行的复杂程序,缺一不可。朱熹曾作过介绍:“ 唐制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又付门下,若可行,门下又下尚书省。尚书但主书撰奉行而已。” 如此繁复的程序,不仅牵制了中枢宰相,也给君主带来了诸多不便。况且日常政务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事情,不一定有相应部门可以处理,或者需要几个部门协同解决。这时,正常的途径、规范的部司可能都无法办理,相互推诿亦随之而来。而任用使职却轻松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同时也摆脱了行政程序上的种种羁绊。君主欲集权于手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德宗即位之初,杨炎、卢杞二人秉政,树朋党、摈贤良,卒致天下沸腾。面对朝廷威柄日削,方镇权重日增的尴尬处境,德宗不任宰相以事,人间细物,多所临决,“躬亲事务,不复委成宰相,庙堂备员,行文书而已。” 因此,精力有限的皇帝欲了解各地详情,只有以更多的耳目之臣出使天下,“事无巨细,皆令访查。” 有时在群臣反对的情况下,皇帝甚至可以不降诏书,直接遣使外出。如奉天之乱后,德宗命中使宣付翰林院具录散失宫人姓名又命草诏赐浑瑊于奉天查访,不料遭到翰林学士陆贽等人的激烈反对,且不愿草诏。德宗遂直接遣使 。可见,使职的灵活任用确实给皇帝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从充任诸使的官员身份上,也可以看出使职任用的灵活性。唐初的出使多以腹心耳目之臣如郎官、御史充任。但在高层官僚中,并不认为出使是件十分荣耀的事,常常是能推就推。宋璟为御史中丞,“则天朝以频论得失,内不能容,而惮其公正,乃敕璟往扬州推按。奏曰‘臣以不才,叨居宪府,按州县乃御史监察御史事耳。今非意差臣,不识其所由,请不奉制’无何,复令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璟复奏曰:‘御史中丞非军国大事不当出使,......今敕臣,恐非陛下之意,当有危臣,请不奉制’”。 如果以宰辅充外使,更会被同僚所议论。景龙四年,金城公主出嫁吐蕃赞普,中宗命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赵彦昭为使。彦昭得知而不悦,司农卿赵履温私谓之曰“公,国之宰辅而为一介之使,不亦鄙乎?” 因此,作为差遣的使职,尽管有时事系重大,却不一定强求军国重臣为之,官卑品低者都可以充任,反而起到了位卑权重,以小治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唐代仍然讲究士庶的严格区分,清浊之流,界限分明。势门子弟瞧不起理财之臣,鄙视户部诸曹,居之者不悦。 宪宗元和十三年“以度之使皇甫鎛、盐铁使程异同日为平章事,领使如故。议者以为异起钱谷吏,一旦位冠百僚,人情大为不可。异自知叨据,以谦虚自牧,月余日,不敢知印秉笔,而鎛虽有吏才,素无公望,特以聚敛媚上,刻削希恩,诏书既下,物情骇异。” 虽然是唐后期,尽管当时的宰相已远非昔日可比,但出身钱谷吏的理财诸使充任宰相,竟会群情哗然,而对其所充使职确无异议。当国家急需有真实才能之士担当重任时,吸收一批既非势门大族子弟,又有吏能者,不拘官品,不问清浊,任以使职,委以实事,在制度上显然体现了极大的灵活性。然而,唐代宦官干政,也正是借助了使职任用的灵活性。唐初宦官,官不过三品,不问政事,在制度上严格加以限制。况且,宦官的社会政治地位一向不高,与士人矛盾极深。若与宦官略有交往的士人则常受同僚谮毁,仕途上难以发展。华京极有赋名“向游大梁,尝预公宴,因与监军使面熟。及至京师,时已登科,与同年连镳而行。逢其人于通衙,马上相揖,因之谤议渲然。后颇至沉弃,终太学博士。” 杨篆因受中贵李全华所 衣,“后除起居舍人,位同列谮,改授驾部员外郎,由是一生坎坷。” 淮南节度使李鄘,以刚严治下,时吐突承璀为监军使,“数称荐之,召拜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鄘不喜由宦倖进......不肯视事,引疾固辞” 可见,无论是制度还是官僚阶层,都不容许宦官有较高的社会政治地位。然而,不受官品、出身约束的使职差遣制却为宦官们提供了享受政治权力的机会。宦官充任的内飞龙使,内庄宅使、内闲厩使、内弓箭库使、军器使、内宫苑使、五坊使、内教坊使、梨园使、进食使、宫市使、官告使、十王宅使、少阳院使、内作使、中尚使、染坊使、花鸟使、监军使、观军容使、枢密使等等,从事管理宫内事务,督护太子皇子,监军队,典禁旅,到控制朝政,操纵皇帝,无不以使职的途径得以如愿。甚至唐末领有使职的宦官可以作为朝官的身份参加祭祀大典 ,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使职因需要而产生,这种需要也反映出唐代政治体制的缺陷,中央决策过程繁复,行文处事缓慢,延宕时机,某些行政事务无专人专职以司其事。不限资品,唯才是任的使职制度,弥补了行政体制上的不足。君主利其便,百僚贪其权,宦官窥其隙,因而使职的地位日见提高,普遍设置以后,竟有不少久置不废者,与部司机构分庭而抗礼。二使职常因事而专设,出使在外,君主许以便宜从事,处理政事极少掣肘。这种事权专一,有 利于提高行政事务的效率。唐初,太宗遣魏征出使安辑河北,“许以便宜从事。征至磁州,遇前宫(即李建成)千牛李志安、齐王(即李元吉)护军李思行锢送诣京师。征谓副使李桐客曰:‘吾等受命之日,前宫、齐王左右,皆令赦原不问。今复送思行,此外谁不自疑?……古者,大夫出疆,苟利社稷,专之可也。况今日之行,许以便宜从事。主上既以国士见待,安可不以国士报之乎?’ 即释遣思行等,仍以启闻。太宗甚悦。” 显然,使者外出后的便宜从事是有历史传统的,只要有利于国家社稷,即使“先斩后奏,也是允许的。尤其在其职责范围之内的事务,明令其 专一领导,全权处置。征辽之役,太宗诏太常卿韦挺知海运,“任自择文武官四品十人为子使 ,以幽、易、平三州骁勇二百人,官马二百匹为从,诏河北诸州皆取挺节度,许以便宜从事。” 同时,“(副使崔)仁师又别知河南水运。仁师以水路险远,恐远州所输不时至海,遂便宜从事,递发近海租赋以充转输。” 这种在职责范围之内,因事而变,权宜处理政事的做法,并未违背遣使的初衷。况且,与事事请示,等待批覆后才行事相比,使职处理政事要 主动得多,行政效率也比较高。唐设使专辖陇右诸监牧是个十分典型的例子。太仆少卿张万岁初为勾当群牧,自贞观至麟德年间,牝牡三千已“蕃息至七十万六千匹。置八使以董之,设四十八监以掌之,跨陇右、金城、平凉、天水四郡之地,……更析八监,布于河曲,丰旷之野,乃能容之。” 正是从其短期效益中得到了启示,所以仪凤年间正式设置了群牧使。玄宗即位初,有牧马二十四万匹,“以太仆卿王毛仲为内外闲厩使,少卿张景顺副之。至是有马四十三万匹,牛羊称是。” 可见,这与设使专辖是分不开的。范祖禹对此曾大加评论:“唐之国马,惟得一能臣掌之,不数十年而其多过于二百倍,由其任职之专也。……凡欲制事,得其人而善其法,岂有不盛乎!” 一语道出了其中的奥秘。中国建社会各朝,向来把马看作国家武备的主要力量,若“天去其备,国家危亡”, 因而重视马政。通过使职专掌此等大事,居然收效颇大,或许正是从群牧使、闲厩使掌马政数十年中得到启发,唐中后期的理财诸使都围绕着提高效率而展开工作,其先决条件即诸使能事权专一。使职的事权专一在制度上首先表现为有一整套直属机构,与 中央部司以及地方府州不存在确认的隶属关系。度支、盐铁、转运三使,于诸道均设巡院为分支机构。作为诸使派出机构的巡院,除了本职事务之外,还负有对地方长吏的督察任务。 在元和六年的诏令中,对转运使每道设巡院说得更为清楚,“转运重务,专委使臣,每道有院,分督其任。” 至于度支巡院、盐铁巡院,在《新唐书》、《旧唐书》及《唐会要》中屡见 记载。巡院由诸使自行“搜择能吏以主之” ,与地方行政机构无涉,甚至还自备防院兵屯于巡院之侧,以防水火盗贼。 自辟僚属,是使职事权专一的第二个表现。宇文融为覆田劝农使,奏慕容琦、韦洽等二十九人为劝农判官,“分按州县,括正丘亩,招徕户口而分业之。……事无巨细,先上劝农使,而后上台省,台省须其意,乃行下。” 德宗时,宰相窦参为度支使,班宏为副,在用人问题上各执己见,纷争不已,朝廷对此竟无可奈何。此例从侧面反映了朝廷对诸使用人不加干预。时至唐末,诸使用人之权更为清晰。杜晓,“崔胤判盐铁,辟(晓)巡官,……不起。崔远判户部,又辟巡官,……晓乃为之起。” 裴迪为人明敏,“善治财赋,精于簿书,唐司空裴遽判度支,辟为出使巡官。” 不光巡官由诸使自辟,下及驶足、盐铁小吏、转运纲吏等,均由其自择。盐铁使刘晏以“盐利为漕鄘,自江淮至渭桥,率数十万斛鄘七千缗,补纲吏督之。不发丁男,不劳郡县,盖自古未之有也。” 巡 官、属吏既受长官辟除,自身利益往往都与其职掌直接挂钩,因此,“属吏在千里之外,奉教如目前。四方水早,及军府纤芥,莫不先知焉。” 第三,使职的事权专一还表现为权力的完整性,很少有牵制力量从中作梗。唐中后期兴起的理财诸使中,能人不少,如王播,“天性勤于吏事。使务填委,胥吏盈廷取决,簿书堆案盈几,他人若不堪胜,而播以此为适。” 若自己无暇外出,就令副使程异出巡江淮,凡州府上供钱谷诸事,一切勘问。程异自江淮返京,一次得钱一百八十五万贯以进。潘孟阳为盐铁转运副使,巡江淮,省财赋,“且察东南镇之政理。” 从行人员数百,前呼后拥,显赫之势较地方官员有过之而无不及。从诸使理财后的变化可以看出,使职的活动给衰弱的唐王朝注入了新的活力。安史之乱后,凶荒相属,“京师米斛万钱,官厨无兼时之食。百姓在畿甸者,拔谷挼穗,以供禁军。洎(刘)晏掌国计,复江淮转运之制,岁入米数十万斛以济关中。 代第五琦领盐务,其法益密。初年入钱六十万,季年则十倍其初。大历末,通天下之财,而计其所入,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过半。” 大中年间,裴休为盐铁转运使,整顿漕运,“三岁漕米至渭滨,积一百二十万斛,无升合沉弃焉。” 所以,朱泚反叛朝廷,占据长安时,竟可恃府库之富,遍行赏赐,以悦将士,甚至“公卿家属在城者皆给月棒。神策及六军车从驾及哥舒翰、李晟者,泚皆给其家粮;加以缮完器械,日费甚广。” 及至朝廷平朱泚,返回长安,府库尚有余蓄。由此可见,转运、盐铁、度支诸使的聚敛财富,为唐中央朝廷残 喘于强藩之中,提供了物质条件。必须指出,使职在行政事务上的高效率也是建立在对广大人民的掊克暴敛之上。兵荒马乱之 际,百业俱废,民不聊生,而理财诸使却能源源不断地给朝廷输血,关键就在于聚敛有术。其次,这种高效率只能是因人因时而言,不可任意夸大,既有第五琦、刘晏等能人数年中可使财赋收入大大增加,亦有诸如裴延龄之流不通货殖之务,虚张声势而无实绩 ,徒乱政制。 “得其人则有益于国家,非其才则贻患于黎庶”的随机性,给诸使理政的高效益多少打了些折扣,甚至处于一种难以逆料的状态。 三使职设置的主要功能之一为维系中央与地方的联系,久置不废,渐成固定,对地方行政制度势必产生较大的冲击。地方行政机构上承中央指令,下辖广土民众,历来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在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上,蕴含着国家兴衰的深意。然而,说的和做的完全不是一回事。由于京官接近权力中心,升迁较快,俸禄较丰,从唐初起就存在重京官,轻外任的现象。贞观年间“刺史多是武夫勋人,或京官不称职,方使外出.......边远之处,用人更轻,其材堪宰莅,以德行见称擢者,十不能一” 至高宗、武后时,这一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观。,“京职之不称者,乃左为外任;大邑之负累者,乃降为小邑;近官之不能者,乃迁为远官。” 玄宗时,由地方官入为大理少卿的班景倩,竟被人羡称为“何异于登仙” 地方官的素质不高,朝廷可以不时遣使外出,加强巡视督察,加以补救但使职分巡天下,无一固定治所,常常疲于奔命,顾此失彼。李峤在评论巡察使的得失时曾指出:“巡察使率是三月已后出都,十一月终奏事,时限迫促,薄书填委,昼夜奔逐,以赴限期。面所逍所察文武官,多至两千余人,少者一千已下,皆需品量才行,褒贬得失,欲令曲尽行能,则皆不暇。此非敢堕于职而慢于官也,实才有限而力不及耳”。请大小相兼,率十州置御史一人,以周年为限,使其亲至属县,或入闾里,督察奸讹,观采风俗,然后可以求其实效,课其成功。若此法果行,必大裨政化。” 武后同意李氏的说法,下诏分国为十二道,简择堪为使者出行,会有沮议者,遂不了了之。李峤的建议虽未付诸实施,但是他己经把地方行政级制不合理的问题直接提了出来。玄宗时,采访使有了固定的治所,道的划分也已确定,道一级长官观察使(前身为采访使)、节度使正式行使对州县长官的管辖权力。刺史始见观察使,“皆戎服趋庭致礼” 其黜陟迁改,全由观察使审勘。会昌二年敕曰:“诸州刺史,委中书门下切加选择,……不得妄有除授。……又刺史交待之时,非因灾沴,大郡走失七百户以上,小郡走失五百户以上者,三年不得录用,兼不得更与治民官。增加一千户以上者,超资迁改。仍令观察使审勘,诣实闻奏。” 并且,将对地方官员的访察督责逐渐移至其他使职兼顾,“如闻诸州承本道节度、观察使牒,科役百姓,致户口凋敝,此后,委转运使察访以闻。” 大中三年二月,“中书 门下奏:‘诸州刺史到郡,有条疏,须先申观察使,与本判官商量利害,皎然分明,即许施行。’……仍委出使郎官、御史,常切询访举察。” 道级长官的固定化,使职的地方长吏化,使得地方行政机构结构层次趋向合理。中国历来是 一个大国,从地方机构级制的历史变化考察,三 级制恐怕比两级制更为合理。秦汉行郡县以来,县的辖境变化相对稳定,全国县的数目也一直保持在一千五百左右,如西汉时,县(包 括侯国)为一千五百八十七,而唐玄宗时共有一千五百七十三县。变化主要在州、郡级。西汉以郡(包括王国)统县,若以西汉末一百零三郡为准,中央直接管辖已觉力不从心,故有设州之举,并演化为一级行政机构。唐以州统县,天宝时有州三百二十八 ,中央直接统辖州刺史,管理跨度远远超过了汉代,其管理难度是可想而知。管理跨度与层次是一对矛盾,必须保持一种较为合理的配置。对唐朝这样一个统一的中央王朝来说,地方行政制度实行两级制显然是不合理的,尽管结构层次少了,但跨度过大,在实践中证明还是难以胜任承上启下的职责,中央的管辖也显得头绪纷繁,于是,道作为监察大区,对若干州县实行分察,逐渐被固定下来,并且演化为事实上的一级行政机构。每道大约辖二十州左右,比中央直辖三百余州更为有利,恐怕不喻而明了。当然,唐中后期地方政制确实混乱,有节度使统道,也有观察使统道,甚至其区划亦时有变更。这是因为战乱的关系,并不能因此而归咎于道的设置,正如有人指出的,不能完全将安史之乱视为设节度使本身。宋以后各朝,不再实行地方机构两级制,显然是因为三级制使地方行政机构的结构层次趋向合理。而这一重大转变,正是在唐代以使职的途径得以完成的。使职的地方长吏化,不仅使地方统辖层次分明,也有利于地方大规模的修建工程的展开。唐初,常由刺史、县令掌管修渠置堰。贞观十七年,河东刺史薛万彻开湅水渠,二十三年,龙门县令长孙恕凿十石垆渠、马鞌坞渠,永徽元年,曲沃县令崔翳开新绛渠等, 对当地减少水旱之患,增加粮食产量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开元末年起,这一职掌多移入诸使手中, 由刺史、县令主持的工程大大减少,鲜有记载。开元二十七年,采访使齐瀚开广济新渠,“自虹至淮阴北十八入淮,以便漕运。” 次年,采访使章仇兼琼开远济堰 。元和八年,观察使田弘正及郑滑节度使薛平开黎阳新河,“长十四里,阔六十步,深丈有七尺,决河注故道,滑州遂无水患。” 宝历二年,“监铁使王播自七里港引渠东注官河,以便漕运” 。修渠工程的规模扩大,主持者的规格提高,是与跨州越郡的转漕事务完全相适应的,也是使职演变为地方长吏的必然趋向。若以州县长官各主辖境内的一段工程,而无统一管理,整体上是极易出现混乱的。当然,使职一头联着地方,一头联着中央,除了对地方机构带来变化,对中央部司寺监也有 一定的冲击。尤其是使职固定化以后,临时之举成为久置不废的定制,加入国家机器的运行, 但又未完全取代原有机构,遂使原有国家机构的职能范围缩小,功能萎缩。两种不同类型的机构,两套人马共同而又不很协调地作用于国家事务,其结果只能引起政治制度上的紊乱。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中,人们往往将注意力放在现成定制上,这样恐怕很难跳出典 章制度的窠臼。虽然制度本身是凝固化了的产物,但是,在其形成及演变的过程中,却始终充满着运动。这种运动,我们称之为政治制度中的非定制部分,在一般史书上很少有集中的记载。而事实上,非定制部分是政治制度中极其重要的内容。唐代使职的发展变化,就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探索唐代使职的变化途径,分析其功能与作用,有利于我们完整地把握 整个唐代的政治制度,也有助于我们拓宽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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