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三年胶澳商埠局关于日本人高摫文弥函请择房事等一组合售,有胶澳商埠局赵葆元批示。不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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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八五品
仅1件
制作者胶澳商埠局
年代民国 (1912-1948)
尺寸39 × 27 cm
上书时间2024-10-2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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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葆元(1862-1941),字心培,生于江都邵伯,冶春后社诗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中举,光绪三十三年(1907)考取知县(当时这份上谕登在天津创刊不久的《大公报》上),后被分发到山东,历任武城、德平(今德州)、高苑(今高青)等县知县。民国初年,赵葆元任过东临道尹。民国十三年(1924)三月,在青岛代理胶澳商埠财政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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