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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红颖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16218280
出版时间2018-06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6元
货号1565289776562163712
上书时间2024-12-12
“私募业+影视圈”之投融攻守道
2017年,全国电影总票房为559.11亿元,创历史新高! 截至2018年2月底,私募投资基金规模首破12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在影视行业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分别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呈现出迅猛发展态势的同时,“私募业+影视圈”的结合体——“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的基金规模与案例数量亦不断增长,成为律师行业法律服务新的“蓝海”。
国家对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监管日趋完善,对影视行业等文化产业发展亦大力支持。时下,私募投资基金行业与影视行业正顺势而为,依托良好背景打造着双赢乃至多赢的局面。私募投资基金行业与影视行业的关系犹如“锁与钥”,私募投资基金行业想要打开影视投资市场获取基金收益,影视行业需要私募投资基金的资金为其运作添砖加瓦,二者深度契合,携手共同发展是必然趋势。
私募投资基金行业与影视行业的关系又像“矛和盾”,私募投资基金想要投资影视行业,奈何水深行难,迷雾重重,影视行业需要基金投资,又不希望他人过多干涉其管理运营,双方的合作往往是互不相让,明枪暗箭,防不胜防。作为法律服务从业者,我们团队既是私募投资基金的法律顾问,又担任影视企业的法律顾问,深谙私募投资行业与影视行业各自的需求与顾虑。
在厘清双方投融资合作中的法律问题之后,我们凭借对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和影视行业的法律法规的熟悉以及多年积累的从业经验,通过有针对性的尽职调查、交易结构的设计、合同条款拟定以及深度参与斡旋谈判,让私募业与影视圈的“攻与守”转为“携手共赢”,是我们团队法律服务工作的“根本之道”。
不管您是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从业人员、影视圈的圈里人,还是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的法律服务者,当您在思考“如何超越产业竞争?如何开创全新市场?如何在这片‘蓝海’中踏浪前行?……”这些问题的时候,不妨打开本书。
本书从法律视角,以行业参与者身份,在整理总结本人过往主编或参与编写的相关书籍的经验基础之上,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最新行业动态编写。作为实务指引类的书籍,本书以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影视投资基金产品备案、基金募集、基金合同设计、基金投资之前的尽职调查、基金投资的核心关注点等基金设立、募集、投资的操作流程为脉络精心设计了十二个章节,以期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的各参与方能够快速入门,并在法律实务操作层面帮助私募影视投资基金项目落地执行,少走弯路。
在本土影视行业投资之外,私募影视投资基金也开始关注国际,特别是美国好莱坞影视投资市场。“美国电影制作发行流程是怎样的?好莱坞电影项目该怎么投?投资时需要注意什么?”本书中,由具有37年律师从业经验,主要从事美国娱乐法、知识产权、影视产业投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的G. Raymond F. Gross律师以及主要从事企业跨境并购、境外投资、破产重组和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黄伟逊律师负责撰稿、校译的第十一章《美国电影行业投资》,将会带给您答案。
在本书编写的过程中,律师团队成员李飞、李莹、朱晶婧等在书稿编辑、整理、翻译、校对过程中,亦倾尽心力,希望能为推动私募影视投资基金法律服务的专业化进程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行业的迅速发展、监管政策的变化以及编者能力所限等原因,使得本书难免存在错误或者疏漏之处,编者非常欢迎您的指正!
新书付梓之际,在此,感谢一路走来,一直支持我的朋友们、客户们,以及中豪律师集团的同人们!感谢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袁小彬先生,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执行主编杨晖先生,银润传媒集团董事长陈向荣先生,《老九门》《美人心计》等多部优秀影视作品制片人、监制林国华先生,著名主持人徐丽遐女士对本书的推荐!
郝红颖
2018年4月
郝红颖律师,中豪律师集团合伙人,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资深主讲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擅长金融、影视传媒、房地产等法律业务。现任多档法制栏目特邀评论员、专家嘉宾,并为数家专业杂志报刊撰写文章。执业期间,成功代理许多重大疑难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
序言:“私募业+影视圈”之投融攻守道/郝红颖
第一章 私募影视投资基金概述
第二章 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的基金募集
第三章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与私募影视投资基金产品备案
第四章 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与选择
第五章 有限合伙型私募影视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条款设计
第六章 契约型私募影视投资《基金合同》条款设计
第七章 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的投资
第八章 中国内地电视剧的生产机制
第九章 中国内地电影制度
第十章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崛起
第十一章 美国电影行业投资
第十二章 私募影视投资基金常用合同范本
一、私募影视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私募影视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三、股权转让协议
四、电影片联合投资摄制合同
五、电影片剧本委托创作合同
六、文学作品授权许可协议
七、电影片导演聘用合同
八、电影片演员聘用合同
附录 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规定
当前,影视行业蓬勃发展,已成为私募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者争相挖掘的“新蓝海”。本书紧扣出台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监管政策的操作要点,结合当前影视企业私募股权实务操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辅之以大量的现实案例,从私募基金的设立、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与选择 、《基金合同》范本及条款设计、私募影视投资基金投资等方面结合我国电影制度作了风险防范指引。本书附有私募股权涉及的各类常用合同文本,为其从业者、投资者提供了周到系统的实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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